终于要离开它了,我能想到的第一个要去的地方,还是我的老家,因为那里有我的傻子哥哥,经历了这么多,我感觉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的哥哥,无论如何,我必须要跟他道歉,诚心诚意的道歉。
回去的一路,我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很多事,许多回忆,好的,不好的,都是那么的刻骨。遇见的人,也都令我难以忘怀,我舍不得虞姐姐和陶婉馨,内心深处更一直惦记着小玥,而对于那些给予我耻辱的人,栾宇,四眼,雷子,小白脸,痞子女,大学校友,陶婉馨高中的学生,我只想一雪前耻,让他们对我刮目相看。
所以,无论是为了我牵挂的人,还是为了那些瞧不起我的人,我都要回来,回到这个城市,彻底改变自己。
想着事,再打个盹睡一觉,在火车上的时间竟然会不知觉的流逝了,最终,火车停在了我老家所在的城市,一下火车,我便准备直奔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山沟沟。
只是,刚出火车站,我就遇到两个警察正追赶着一个人,伴随而来的还有群众的高呼声:“抓小偷呀,抓小偷!”
我当即明白了,这里正在上演警察抓小偷的戏码,而刚好犯了事的我对警察有点敏感,于是,我正准备绕道离开现场,但,我这刚走几步,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就传入了我的耳中:“警察叔叔,误会,误会啊,我跟他闹着玩呢!”
听到声音,我条件反射般,立马回头,果然,当我看清被警察追的那个人的面孔之后,我才确信,他就是和我同村的狗蛋,小学还跟我同过班,但因为偷东西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就整天晃荡在村里,手脚依然不干净,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简直屡教不改,村里人最烦的就是他,他在我们那村是出了名的万人嫌,不过,在我放走了小玥以后,我成了第二个万人嫌。
我没想到,这个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的家伙,竟然会跑到城里来偷东西,听他跟警察的对话,我也大概明白了,狗蛋这小子好像是火车站这片的惯犯,总趁着人多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今天,他总算是被逮了个正着。
对这个狗蛋,我是没多少好感,但毕竟是从小就认识的老乡,在外头碰到了,难免会有些心里触动,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村里肯定不方便,要是能让狗蛋帮我去打听我哥的事,这样就省去了很多麻烦。
于是,我也就多管闲事了一回,自己一个人默默的跟着他们,去了火车站附近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见到我的那瞬,狗蛋仿佛看见了自己过世母亲那般激动,声泪俱下啊,我也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知道在异地他乡的遇到一个熟人不容易,而且,他主要是希望我能替他作证,证明他在村里是良民,还想让我保释他出去,他说,只要我能救他出去,往后一切都听我的,我就是他再生父母,就是他大哥。
看他这样,我也就不忍心拒绝了,况且,狗蛋属于惯犯,警察是准备拘留他的,我看到狗蛋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免就想到了自己,我们属于同病相怜的一类,都是无依无靠的无家可归的人,从小就没了父母的狗蛋,日子过的比我还凄惨,我要不帮他,就真没人帮他了。
于是,最后我还是豁了出去,保下了狗蛋,代价就是去了我一万块钱。
从派出所出来,狗蛋还一路骂骂咧咧的,说这帮龟孙子太黑了,他加起来都没偷到这么多钱呢,我被他搞得无语了,直接就打断他,问道:“狗蛋,我想问你,我哥现在在村里么?”
狗蛋听到我的话,这才止住了他的骂声,看着我,说道:“没呀,我都准备问你呢,你哥上次出去找你后,就一直没回来啊!”
我一听,心立马凉了一大截,其实我隐隐有点感觉,感觉我哥可能不会回家,但我还是不放心,想回家来探个究竟,可没想到,他真的没回来,这让我特别的不安。
接着,我又跟狗蛋打听了下我父母的事,狗蛋告诉我,我父母回来有一段时间了,但他们知道我哥出走以后,把责任都算在了我头上,所以,狗蛋劝我别回家,不然我父母得把我活剥了。
虽然知道父母对我的态度依然如初,但总算他们是平安无事了,这就是最好的,我也清楚,小玥说到做到了,她当初确实没有报警,而且她还遵守承诺救出了我父母,这让我对她多了份感激之情。
不过,我人都到这里来了,不回家看看也说不过去,虽说村里没谁欢迎我,但我还是想去看看我过世的奶奶,想看看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
于是,在这一天,我和狗蛋一起,直接躲回了村子里。
狗蛋带着我,找到了我奶奶的坟地,就是一个小小的土包子,没有墓碑什么都没有,想起我那佝偻的奶奶,一生操劳,最后就住进了这么简陋的一个土包子,我的眼泪就忍不住唰唰掉了下来,作为孙子,我没有尽孝,在她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做的足够好,到她死了,我也是第一次来看她,我真的很伤心很难过。
伤心归伤心,但面对奶奶的小土坟,我的心意却更加明确了,我不想和奶奶一样,一辈子窝在小山村,最后默默无闻的归天,我宁愿轰轰烈烈的死,也不甘于平静的活,更不想活的太憋屈,不想走到哪里都任人欺辱,我要改变,从骨子里的改变,我发誓,我再也不会是那个胆小如鼠只想安稳度日的葛天了。
离开坟地,我让狗蛋帮忙打听打听我哥的去向,看看有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但最后得到的消息还是,没有消息,没人知道我哥现在在哪,为这,我不安的心更是陷入了深深的自责。
狗蛋看出了我的难过,他立马和我说,他有一个哥儿们就在我读大学的那个城市,待好几年了都,估计认识一些人,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找他,打听打听我哥的下落。
一听到那个城市,我马上回说,先不用了,暂时不急。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在那个城市遭遇的不堪,我也不能立即原样返回,要回去,至少得变个样子,有点底气的时候,再回。
最终,我和狗蛋还是回到了自己家乡的城里,在这里,我跟狗蛋说出了我心中的想法,我说,我想改变,想变成一个看起来不弱的男人,我让他带我去纹个身。
狗蛋听到这个,差点笑岔气了,他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弄啥纹身,那东西只能吓唬小孩子用,他说,要变得强悍,不是从外表去搞花样,而是要从本质上改变。
他还以他自己为例,说当一个小偷,最要有的就是一颗狠得下来的心,即使是农民工的钱他也照偷不误,所以,他在小偷届才混的风生水起。他还说,我要是想当一个一看就能唬住人的男人,也必须心狠,道理跟做小偷是一样的,只要你骨子里硬气了,心够狠了,才能真正的改变自己本身的这种书生气质。
狗蛋的话简直让我醍醐灌顶,确实,从前我被欺凌,都是源于我骨子里的软弱,源于我怕事的性格,而我要真正改变的第一步,就是让心狠起来。没想到,狗蛋这样一个文盲小偷,脑袋瓜子还真活,一看就看出了我的问题所在,我想,他以后一定可以帮着我,于是,我不由的问他:“要不往后你就跟我一起,我们一起混出个人样来!”
对这个问题,狗蛋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了,他说在派出所就已经说好了,我永远是他大哥。
这屁话,我肯定不信,我很认真的问他,为什么这么轻易答应跟我一起混。
狗蛋这才笑嘻嘻的跟我说实话,说我的腿竟然好了,穿的也人模狗样了,重要的是,拿出一万块钱救他,眼睛都没眨下,这都说明他跟着我,不会饿着。根据这些,狗蛋说他推断出了,我肯定是遇到贵人了,因为他一眼就看出了我变了不少,好像成熟了一点。
狗蛋的这一席话,更让我确信,这偷鸡摸狗的小子,确实够聪明,有头脑,也有本事,所以,我越发觉得,结交他,准没错。
本身我们是老乡,又都是飘零无靠的人,肯定彼此更懂得体谅对方,再说,我知道狗蛋这人,心肠是不坏的,做人也有他的原则,要不是小时候就没了父母,他也不用落得靠偷来养活自己,如果不偷,他恐怕早就饿死了,而且,他说过,不到没钱的时候,他绝不会去偷。
当然,我跟他说了,和我在一起的条件,就是不能再去偷,狗蛋立马跟我保证,只要跟着我不会饿到,他绝对不再去偷了。
晚上,他把我带去了他住的地方,这是一个破旧的贫民窟,租金特便宜,狗蛋还是跟人合租的,这个人,皮肤黝黑,身体壮实,狗蛋说,这人其实是他的同行,叫牛坟,外号牛粪,他们两个轮班上岗,狗蛋负责白天,牛粪负责晚上,人称他们,黑白双煞。
牛粪也是个灵光的人,他听狗蛋说投奔我可以有吃的,有烟抽,马上就答应跟我们一起混,这一下,我就多出了两个兄弟,突然感觉,自己前途无限啊!
从这以后,我和他们开始了我的改变之路,知道我弱点的狗蛋,想尽了各种办法对症下药,促使我尽快改变。他带我去很多种场合,见识一些打架斗殴,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事,让我看着学。
当然,他还会带我亲身历练,他说我这人说话走路啥的总是没底气,这点必须彻底的改改。
所以,他先是带我去小学门口,对小学生进行恐吓敲诈,一开始,没一个怕我的,有的还敢骂我神经病,有的直接不鸟我,我顿时觉得自己不是假的没用,是真的没用,连小学生都唬不住。
意识到这点以后,我更加努力的去琢磨,去试着改变,在狗蛋的悉心调教下,我终于慢慢悟出来了,那种用眼神传递出来的威严,以及骨子里透露出的气势,人可以没有强大武力啥的,但必须时刻保持超乎自我的自信。
他还跟我打比方,问我小偷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我说我不知道。
他就解释说,拿上武器的小偷就是强盗!
同一个人,如何由小偷蜕变成强盗,那就是,你敢打,敢狠,敢做。
我不笨,狗蛋教我的道理,我很快就了解透彻了,也亲身试验了,所以,吓唬小学生这一关,我过了,他们有的被我吓跑,有的被我吓哭了,有的给我乖乖送上钱,当然,钱我不会要。
完虐了小学生,我开始把矛头对准了初中生,高中生,慢慢的,我的状态,逐渐的改变着,并且卓效显著,虽然这个过程中,我们遭受过殴打,也被人谩骂过,还吃过很多教训,但我过的很充实,很带劲,不断的跌倒再不断的爬起,比一蹶不振的感觉来的痛快多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从前那个怂包气质的葛天不见了,全新的葛天诞生了。
现在的我,真有点男人味了,跟着狗蛋,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打架,但我不认为自己学坏了,而是觉得自己更男人,我的变化,在于我的内里,变狠,变狂,变的有底气,变得很硬气,变得我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我自己了,感觉灵魂都得到了升华。
在六月底的某一天晚上,我和狗蛋还有牛粪一起吃完夜宵,回家的路上,我们看到了一个乞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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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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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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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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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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