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攻过来没有?”
“回禀将军,对面攻击全歼了我军深入森林的部分之后,立即撤退了,并没有攻打营盘。”
“什么?”
兀撒杏眼圆睁,这怎么可能,占据绝对优势却又不赶尽杀绝,这是打的什么主意,一点不合战场规律,娘的,谁能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到现在,他还迷茫,自己到底是怎么输的。别的不说,光说部队,他就心痛不已,自己的先锋军团就这样折损了七成,虽说,出的时候三大部落都给足了自己的兵员补充,但是就在刚才一役,他打输了,输的不仅是这一仗,还有自己的一世英名。
盲目自信,不知敌情,轻敌冒进都是他所犯的兵家大忌。痛定思痛,他认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教训,现了以上的问题,可是问题的关键是,他刚来,对这些部落情况不知道,而且从刚才的交手来看,对方装备之好,是他从未见过的,他身上就带有一根这样的弩箭,从材料和做工来看,都属于量产的精装货。
“传令下去,通知部队,快通过木系森林,长驱直入,我要苦寒之地片甲不留。”
他已经被愤怒烧坏了脑袋,忘记了出兵之时,部落领交代的作战意图,这会儿的他,眼里只剩下仇恨和愤怒了。
由于他刚愎自用,先锋军团原本配备的副职,在他这里已经成为摆设,再说,刚才一役,已经让副职丢了性命,失去节制的他,俨然成为了这支先锋军团的独裁者了,他的话,就是军令,已成为无可更改的局面。
如果真照着他这种做法,元素族三大部落攻略苦寒之地的战略意图肯定要失败,可是这会儿已经没有人来得及阻止这头疯的疯牛了。
针对这个刚愎自用的家伙设计的圈套,终于挥了作用。
莽撞的兀撒在冲过森林的时候,再也没有碰见刚刚消灭他们的那个部落的军队,就连森林里的部落遗址,也收拾的干干净净,只有一块平整的地面似乎在昭示着这里曾经生活过一个不小的部落。
兀撒一出森林,就碰见了以防守著称的一个小型土系部落,土系擅长防御,他放开手脚狂攻不止,打了一天一夜之后,部落终于被他攻破,接着就纵兵烧杀抢虐,无所不用其极。部落前前后后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地上再有没有这个活蹦乱跳的活物。
这个部落的抵抗,增加了他的仇恨,让他尽数屠尽。
距离这个土系部落不远的一个火系部落,此时正在激烈讨论。
“我们投降吧,前面的土系部落因为抵抗,被这个屠夫屠戮殆尽,如果我们再继续抵抗下去,那下场和前面的如出一辙,为了部落这些妇孺老人考虑,领,请不要再犹豫了!”
“先前我们没有答应赤土部落的招揽,这次再厚着脸皮投降这个屠夫,那跟我们自己扇自己耳光有什么区别?”
“我赞成投降!”
“我赞成抵抗,那屠夫经历了木系部落一役,死伤已经过了七成,剩下的只不过是残余而已,如果我们连这个也怕,那干脆自己抹了脖子拉倒!”
“我听说,这个屠夫有着冷血的一面,而且是元素族有史以来最凶残的一位,如果我们这一仗没打,投降对方,会不会被对方看轻,甚至对我们痛下杀手?”
“这不可能,作为三大部落,有着秉承元素族展的重要任务,断不可能做出这样杀鸡取卵的做法的!”
此人这话一出,立即吸引了很大一部分中间派,就这样,舆论导向从开始的抵抗慢慢转向了投降一题上。wWW.ΧìǔΜЬ.CǒΜ
“大家考虑了没有,这只是三大部落的先头部队,就这样难啃,即使我们打败了兀撒,又能怎么样,以三大部落强大的人口基数,转眼之间,又是更多的军队蜂拥而来,到时候,我们刚刚打跑了一只饿熊,又来一只猛虫,这是何苦来着,还是投降吧。”
这个部落的领也算民主,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之后,尤其那人这最后的说辞出来,几乎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就投降吧!免得生灵涂炭!”那领最终无奈地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气势汹汹的兀撒携着凶残之势刚刚扑来,准备大杀一场,泄泄心头怒火,结果就碰见了一群绵羊。
“可恶!可气!可杀!”
这家伙从这个部落里揪出一个男子,扔给了一把剑,要求这家伙和他打一场,结果这男子死活不肯,他怒火攻心,一剑就将这个男子刺了个对穿。
“你还我爹爹命来!”一个小男孩在他背过身子擦拭剑上血迹的时候,拿出了一把小剑,看样子是自己的爹爹给的玩剑,虽是玩剑,但是小男孩眼里全是仇恨和杀意,那剑直奔兀撒的后心而去。
兀撒的亲卫都不用提醒自己的主将小心,那小男孩就被兀撒抓住擒在了空中,“你们都是懦夫,连个小孩也不如,也罢,这样真没有意思。都杀了吧,就留下这个小子,我有用,哈哈哈!”
仅仅因为自己不舒心,他尽然屠尽了这里的所有投降人,当然只留下了那个小孩。
“娘!不!我要杀了你!”小男孩的眼中已经满是冷冰冰的杀意,他的眼神里满是愤怒,在屠杀完这些部落的人之后,他竟然起了戏弄之心,扔给了小男孩一把剑,让小男孩来杀他,他在亲卫不解的眼神中,开始调教小男孩的武技。
直到小小身板累得再也拿不住剑的时候,他将小男孩打晕,交给了亲卫,吩咐道:“小心看管,我要收集这样一百个孩子,然他们成为我的练剑石!”
“哈哈哈!”
凶残而又暴戾的狂笑声,如同中了魔障一样,从这个先锋官的口中宣泄而出。
微微细风中,满地凛然而立的先锋军团战士都雅雀无声,只有兀撒充满歇斯里的声音回荡在这个惨遭不幸的部落当中,打破了这个被屠的部落地宁静,给予死者安宁的最起码尊重都没有。
似乎只有蹂躏,才是宣泄的唯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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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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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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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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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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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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