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着余芳斜了一眼,笑着说:“你晓得这么猥琐,这说明那个家伙距离我们并不远,没准就在大学校园里。笔趣阁iquwu”
“我去!雨哥你太牛了,我上厕所不扶迪奥(diao,连着读),就服你了。”
“滚!”
我没好气横了于小轩一眼,问余芳:“这是怎么回事?那个人是谁?”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余芳所说的这个人,我竟然认识。
我初到东大,这里认识的人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可是这个人却偏偏就在这一个巴掌里。
他的名字竟然叫陈海!
余芳他们动社团所有人,甚至包括昨天晚上新进的几个人,大家集体跷课一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终于知道他的名字叫陈海。
当然,余芳他们并不认识学校的保安队长,对他也是一无所知的。
在得知名字之后,他们通过一些线索,慢慢地将目标锁定在保安队长身上。
虽然认识不到两天,但陈海给我的印象却很好,而且我看他身边的人对他都很友善,大家关系都很不错。
如果不是余芳他们已经调查得相当清楚,我不会相信陈海就是那个渣男。
“陈海是我们保安队长,虽然接触的时间不多,但我感觉得出来,他是一个挺不错的人,似乎不太像渣男。”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哦,那些看起来越是可靠的男人,很多时候都会做出让人无法相信的恶心事呢。连我都知道看人不能看表面,大个子你咋不懂呢?”
看起来很单纯的袁娇娇倒是给我上了一课。
余芳则是将她所知道的信息都告诉我。
根据她们的调查,陈海和杨冰是初中同学,从初中开始两人就走得很近,那个年代早恋被老师抓得很严,所以他们并未公开自己的恋情,但是私底下老师同学都知道,只不过他们的成绩一直很稳定,而且都是拔尖人物,所以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陈海和杨冰都不是东海人,他们都来自一个海边小镇,两人的家境都十分普通。
为了了解杨冰,于小轩和袁娇娇特意坐动车去了一趟这个位于东海南西南边的海边小镇。
通过那些人的讲述,他们逐渐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的杨冰。
杨冰并不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女性,根据认识她的朋友和同学说,杨冰其实只是一个看起来很高傲的小女人。
她并不希望有高大上的生活环境,也不奢望住别墅、开跑车,她唯一的愿望是跟自己的爱人平平淡淡地过一生。
但是,她却十分不幸地爱上了一个心比天高的男人,陈海。
陈海的家境一般,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而陈海不满足于现状,他一直坚信“人定胜天”,只要努力就会有结果,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
他在高中的时候以极为优异的成绩获得了一次出国深造的机会,他甚至没有参加高考,在高考前夕就搭乘飞机,前往美国。
那个年代,整个东海,以及周边的人都有一个“出国热”,无论家境好坏,大部分父母都吃糠咽菜地将子女送出国。有的是希望他们能在国外“平等社会”里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并且平步青云;有的仅仅只是让孩子在外面镀一层金,回来好“光宗耀祖”,好找工作。
然而,那个年代海龟(归)遍地走,大部分人回来并不是因为热恋祖国,而是因为外面太难混。
只有真正在美国待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真正的艰辛,种族歧视无处不在。
好莱坞大片以及各种渠道的信息,不过只是他们一种的宣传手段,所谓的自由和民族,就只是婊子给自己立的“金打银修边的牌坊”而已。
心比天高的陈海在国外打拼十来年,他在前面四年都有跟杨冰互电子邮件,但从来不视频。
在邮件里,他告诉杨冰自己在国外过得很好,并且很快就会接她过去,可是现实是,他当时就居住在一个漏水、霉,到处都爬着老鼠的地下室里。
在杨冰大学快毕业的时候,陈海就已经将自己的未来放弃了。
国外极其残酷的生活,让他无以适从,他当时用最后的几块钱,在网吧里对着杨冰出了最后一封电子邮件,邮件里他提出分手,希望杨冰能够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疼她的男人。
之后陈海回到了地下室,割腕自杀。
然而,陈海并没有死透,当时他忘记了锁门,被隔壁的一位华人现,并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救治。琇書網
在国外,华人虽然没钱,但是大家都很团结,一群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华人,为陈海凑齐医疗费,将他救活了。
从那之后陈海就再没有联系杨冰,他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死人,同样也是想不打扰杨冰的生活,他认为以杨冰的条件,现在的生活肯定过得幸福而美满。
陈海是在半年前回国的,国外十一年多,他并没有赚到多少钱,像只虫豸一样在高楼大厦底部的淤泥里挣扎。
原本他打算就这样死在国外,但半年前他母亲病重,家里亲戚凑齐了来回机票,找了两个人将他捆了回来。
陈海母亲是他在这世上最后的牵挂,但她还是离世了。无牵无挂的陈海原本还想离开,而在母亲的葬礼上,他遇到了高中同学,通过同学他才知道,杨冰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死了。
之后,陈海来到东大当保安,用半年时间当了保安队长。
学校里陈海的记录一直十分良好,他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而且也十分机警地处理了好几次紧急事件,这也是他升迁的一个原因。
当我听余芳他们说完的时候,现四周已经没几个人,看了一下电子表,竟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了。
我正要放下手,就听袁娇娇惊呼出声:“哎哎,大个子,你把手表给我们看看!”
说着,袁娇娇硬是把我的手拽了过去,而后她又把余芳的袖子抽了起来,当即拍着手对余芳说:“我就说嘛,这十几块钱的电子表肯定是定情信物!现在你没话说了吧,你看你们两人的电子表都一模一样!”
我跟余芳对视了一眼,正要开口解释,余芳则是大大方方地说:“我这电子表的确是夏雨送的呢,定情信物不算,因为他曾经说过哦,以后会给我一个永远都不会坏,而且我一直都能带在身边的定情信物。”
在说这话的时候,余芳还特意朝着我看了过来。
完了完了,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
这句话是我在余芳生日的时候说的,我口袋里本来就没几个钱,所以就给她买了一个电子表,之后还特意跟她说了这么一句。
这句话,在说之前我想了很久。
本来我也想像别人一样说一些肉麻一点的,能让女生感动的话,只可惜脑容量有限,而且平时从来没有接触那些信息,所以才说了这样的话。
按照我当时的想法,我给他的,是我的心。
而这辈子,我都将在她身边,保护她,直到我的肉身入土、直至腐烂。
当时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跟余芳分开,学生时期什么都不懂,一直坚信只要彼此的心里都住着对方,那么就能够一直走到人生的尽头。
只是最后余芳母亲的话,动摇了我。
我跟她是两个天地的人,身为社会底层的我,不应该束缚住她振翅高飞的翅膀,所以,我放手了。
就如同陈海一样放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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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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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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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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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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