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如往常一样,只有他一个人。
不是他太早,因为这个时候起得早的人还是有的,不过他们不在这边洗衣服,这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爹爹带着他来到福有村,花了身上不多的首饰,加上福有村也是林姓村落,才在此安家落户。
人们排外意识很强,若说借宿几天还是可以的,不过陌生人想要落户,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的。
还好他们是林姓,又是孤儿寡夫的,没什么危害,加上使了不少银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最终落户于此。
可是却没什么好的位置住,只得在远离村落却靠近大山的地方搭起一个算是避风挡雨的小茅屋。
花了银钱置得了一亩薄地,十分贫瘠。
而他父子俩于种田却是一窍不通,几年来,林卿之也只算是粗通此道,平日也全靠买绣品接济度日日子勉强过得下去。
也正是靠近大山,那天傍晚过来这边摘菜,本就胆小怕黑的自己却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从大山走来,越来越近,然后倒在自己眼前。
似乎她的嘴型是在说,‘救我’。
林卿之想到当时自己尖叫着甩开菜篮子,他害怕极了,慌不择路往回跑。直到很远了,他跌倒在不知那家的田埂上,才停下来。
最后,为心所趋,他还是打算回去看看。
他走到她的身边,拨开她额前的发,她是个十分俊美的女子,嘴唇发黑的不像活人,嘴角干涸的血渍还粘着几根动物的毛发。
外袍破碎堪堪可以避体,不过里衣还是完整,只是有些凌乱。左腿伤的尤为恐怖,像是被野兽撕咬过的。很奇怪,那么大的口子,只用布潦草的包扎着,却生生止住了血。Χiυmъ.cοΜ
虽然理智告诉他,自己家里不适合住陌生的女子,何况还是成年女子。
而且家里再也养不起多余的人,可是他还是咬着牙将她拖了回去,她虽然看着单薄,可身子却很重,一路上跌跌撞撞,甚至给她止血的伤口撞的流血不止。
最后都天黑了,爹爹不放心过来找他,他和爹爹两个人才将她半托半抬的弄回去。
夜里,求了村头的赤脚大夫看诊,大夫没摸脉,只看了看伤口,拨开眼皮看看眼珠,就说没得救。
可他却固执的在她昏迷的时候喂她药,在她夜里发热的时候,用毛巾蘸冷水一遍一遍的给她敷着额头。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她一定会挺过去,活下来。
爹爹也劝他放弃,他知道爹爹是怕这件事对他的声誉有影响。
孤儿寡夫的,家里怎么可以有女子……若是让人知道了如此伤风败俗,怕是要沉塘……
他已经快十六了,这里的男儿十四五就出嫁了,十六岁,在有些贫民百姓家中,该是两孩子的爹了。
最主要的是,男儿家十岁多一点就该定下人家,这样,晚些时候出嫁,也不会惹来闲话。
而自己,原本……
而且对于男儿家,十六岁还未许人家,是要交罚金的,否则就要拉去官配……有些地方甚至父母也会因此获罪,这绝对是所有男子所不愿意的。
加上眉眼处的伤疤……林卿之就着水面,看着自己残缺的眉眼,抬手抚了抚。自己已是十里八村都知晓的丑八怪,他已经打算就这样一直陪着爹爹,也不要从偏门抬去给人家做侍。
还有那个女人,这些天一直盯着自己看,害的自己一度把她当作登徒子,若不是后来发现女子目光清澈……
“哎,怎么想的都是她”,林卿之懊恼的打碎了平静的水面,收拾收拾衣物,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提着木桶往回走。
这边,曲亦根据这些天所总结,估摸着林卿之洗衣就要回来了。扶着墙,慢慢走到门口倚着,看着篱笆外远处林卿之缓缓归来的身影,映着背后的大山,显得尤为单薄渺小。
林卿之提着木桶,推开篱笆院门就开见那个女人,穿着单薄的里衣斜斜的倚在门口,直直的看着自己。
这个女人自从能够下地,就喜欢靠在们口看着自己。每次都这样,她不知道这样盯着一个男子很不礼貌吗!
林卿之一个眼神也不给曲亦,自顾自的将衣服搭在竹竿上。
可是等到从木桶拿出自己的贴身小衣,不知道该怎么避过那个女人的目光。将小衣攥在手里,脸急得又羞又红。
曲亦看着林卿之纠结的样子,手里拿着白色的衣物半天不见动作,脸羞的通红,一点也不觉得娘气,反倒觉得纯情可爱,便打趣道,“你怎么了,要不要我帮你”。
话语刚落,就见林卿之回过头来,红红的小脸加上瞪大的眼睛,攥紧小衣,憋了半天气恼道,“不知羞,你,你,不要脸,”说着的脸愈发热了,都是这个女人!
曲亦看着这个样子的林卿之,鼓着腮帮子,愈发心疼。本来依着他的脸型,应该是有婴儿肥的,可是现在只在他鼓着腮帮子才能看到。
林卿之看着那个女人又这样用莫名的眼神看着自己,愈发觉得羞恼,“你,你,转过身去”
“啊,哦,为什么”,虽然嘴里问着为什么,曲亦还是乖乖转过身去。
林卿之在曲亦转过身去的瞬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小衣隐藏在众多衣服之间,然后瞪着曲亦的背影,红着脸跺了跺脚,急急得拎着空木桶往灶间走去。
不过最后曲亦利用身高优势,一眼就看到了晾在众多衣服中的小衣,心中明了,眼中的笑意愈发明显了。
听着林卿之气恼的轻轻的跺脚声,曲亦觉得今天的阳光特别的明媚。眯着眼睛看了看红红的朝阳,转身回到屋里,该是吃饭的时间了……
这些天都是这样的。
林卿之端着盛好的粥,冒着腾腾的热气摆在桌上。撇了撇端坐在桌旁,一副就等着你端来的曲亦,径直朝里屋走去。
里屋,光线十分昏暗。
一张床,一个半旧的床头柜,和一个简易的不是梳妆台的梳妆台,梳妆台上除了一面铜镜和一把木梳,便再无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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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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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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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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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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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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