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朝的少年天子>第一百八十七章无耻之徒
  锦衣卫番子秦铁说:“这中二少年,临死前倒明白一些了。”

  另一名锦衣卫番子葛乐恒说:“那中二少年与民工一见面,就互相斥责,最后民工夺过刀子将中二捅死,最后畏罪自杀了。民工的工友说,那民工经常抱怨中二害了他,想杀死中二报仇。”

  秦铁说:“中二少年的信找到了吗?”

  葛乐恒说:“还放在那中二的寝室里,我没拿。”

  秦铁说:“那中二少年与民工的死,是怎么分析出来的?”

  葛乐恒说:“法医通过现场,和尸体的伤痕分析出来的,伍高星就坐在你面前,你问一问不就都知道了。”

  秦铁说:“谢谢,我回去写报告了,那信件我和你一起去取吧!”

  大家一阵沉默,他们知道,最近一些小报和杂志兴起,大批毫无天赋的,刚学会一千个常用字,甚至这一千个常用字用的都不利索的人,也开始写作。本来,这些东西当作日记,自娱自乐就可以了。偏偏有些人妄想以此为职业,结果害得本来在这一行当里混饭吃的文人们都被这些垃圾挤兑的身价大跌。

  表面上,是个人就能写字,所以当一些无良的杂志和报纸开出低的可笑的薪资的时候,以前还有些资本骄傲的文人,本那些垃圾的竞争压力弄得无法开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太多人的涌入,太多资本的喧嚣,让这个行业变得污浊不堪。在这里作家的权益,记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能在这个名利场里生存的下来的都是厚颜无耻之徒,比如汤家三烧之类。

  这汤家三烧本是个厨师,他善于烧菜,尤其以樱桃肉为最拿手,这樱桃肉是苏菜菜谱之一,以猪肉为制作主料,樱桃肉的烹饪技巧以炒菜为主,口味属于酸甜味。口感:此菜色彩艳丽,形似樱桃,光亮悦目,酥烂肥醇,入口而化,先甜后咸,配以豆苗,红绿相映,有荤有素,别有风味。

  一辆新流行的马车,在武昌的雄楚大道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无短身材的女胖子,身上穿着一色淡绿色的碎花裙。

  在自高自大的大明文化界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美丽,实则相貌平平言谈乏味的女文青,他们有些因为机缘凑巧干上了编辑的工作。在干工作之前,她们连一本故事书和小说都没读过,现在这些杂志和报纸居然要依靠他们给作品把关了,天知道他们能把什么关。

  这些女人目光浅陋,不知道什么是文学,也不知道作品的教育作用吗,她们一味跟随着脑残和流行,时常是今天是这种风潮,明天是哪种风潮,她们就跟随在风潮后面闻屁。凡是脑残和不说人话的文章,就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

  车上这个女人史思就是一个典型,她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她那肥胖的脸庞显得像头待屠宰的猪。

  一个比史思还矮半个头的男子走上前来,他伸手将她扶下马车。史思晃悠着自己的矮脖子说:“曹迷朔,你个傻子,你卖着后面的十斤肉,弄了点钱,就以为自己真是杂志老板了。现在有帮人弄哎批批杂志,多是帮神经有问题的人办的,这些人多是中二文青,没钱没资源,成天看着媒体炒作的富豪榜单掉口水。你让老娘史思给你帮忙,不是白帮吗?”

  曹迷朔说:“史思美女,哪能呢?我这不刚找了一个傻子接盘投资吗?”路边的人听闻有美女,他们连忙扭头观看,等看到史思,这些人吃下去的早饭都吐了出来。这史思太丑了,简直丑得惊天动地,这样的人难得曹迷朔也下得去嘴。几个路人对伸出大拇指,表示佩服。

  曹迷朔面带微笑的还礼,这曹迷朔的母亲是个野鸡,父亲是个龟奴,一家人靠曹迷朔母亲接客卫生,但是他们一家却非常恩爱,这很难得。长大后,曹迷朔说:“我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只要能出人头地,让我杀人都可以。”为了红,为了发财,他经常以捧脑残为乐。一帮子中二在他的沙龙里聚会吃喝,当然中二少年的食物都是带的,曹迷朔才不会为他们支付一分钱。

  这次,曹迷朔找到的汤家三烧就是某些媒体捧的作家首富,那汤家三烧年方三十六,前半生善于颠勺炒菜,斗大字不识一箩筐。这孙子怎么出名了呢?他就是一个着,那些文人混得不好,就爱吃便宜菜。

  汤家三烧的菜便宜,许多文人就爱在他的店铺里吃饭。

  这孙子是京师人,古人常说居长安不易,其实居住在大明的京师也不容易。虽然嘉靖皇帝到后来,居住在承天府的时间比在京师多,但那京师的房价虽然嘉靖皇帝屡次调控,却总是居高不下。

  汤家三烧一狠心,将那房屋卖了,搬家到了武昌府,武昌府的房价相对也不低,但是比起京师来算低的了。他在这里又开了个饭馆,还弄了个修马车的铺子,大明的百姓由于经济发展,买的起马车的人越来越多了。这生意也不错,汤家三烧既然有了钱,就想出名,他找了几个穷困潦倒地方文人,写了些垃圾文章,垃圾小说,整天就是一穷人忽然捡到奇珍异宝,从此发达的弱智故事,这些故事弄得那些无聊的小白们心思大动,顿时在那些智商低于70的人中间大为流行。

  后来,汤家三烧给那些无聊的报纸和杂志的记者塞了红包,他们顿时将汤家三烧捧为作家首富。在他们的吹捧下,汤家三烧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整天飘飘欲仙,

  当曹迷朔带着史思将汤家三烧捧为文豪时,汤家三烧笑得两只眼睛都眯了起来。这时,曹迷朔的徒弟,史思的干儿子伊怀刃出现了。这个脸色苍白,嘴唇极薄,连厚颜无耻到极点的汤家三烧都被这人吓了一跳。汤家三烧身高一米八五,胆子却比兔子还小,他之所以出名,不过是依仗着不要脸,谁挡他的路,他就给谁跪下了。xǐυmь.℃òm

  这汤家三烧见了伊怀刃有些心惊,越是不要脸的人,就越不喜欢和自己差不多的货色,这伊怀刃的面相看起来,比自己还要狡诈,他自然不想与他们多谈。

  汤家三烧借口还有事情要办,起身先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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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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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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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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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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