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率领三千人马,加上被她精神所感召的一万罗斯支援兵,他们将渡海而来的一万瑞典人包围在了一块不足二十平方公里的狭长地带。
前面是明军,背后是冰冷的波罗的海,瑞典人无路可逃。他们希望瑞典海军能接自己离开,只是现在瑞典海军自身难保,自然无法完成他们的奢望,瑞典军队现在是红泥炉上一点雪,时日无多了。
大明的军队用高音喇叭劝说瑞典军队投降,这是大明帝国的大发明家达芬奇的续保发明。这东西成本不高,原理简单,但效果良好。高音喇叭刚刚发明,大明的器械总局就给北罗斯省的军队送过来了。因为大明军械总局知道,这柳亦菲是嘉靖皇帝亲点,背后有着通天的关系。
瑞典将领埃尔曼德不肯和手下的一万士兵投降,不投降就叫他灭亡,柳亦菲对他们仁至义尽,她给了瑞典人机会,但是他们没有珍惜。
超过五百门大炮发出了怒吼,六百具榴弹发射器具也加入了大合唱,一万瑞典军队在遭受这样的攻击时,仍然鼓足了勇气,虽然炮火中断了他们的联系,但是他们仍然各自为战,坚持着抵抗。
大明军队在炮火间隙对敌人发起了猛攻,两万步兵端着嘉靖式步枪在机枪的掩护下对敌人发起了进攻。瑞典人拼命抵抗,大明的士兵吼叫着冲了上去。
大明的炮火有绝对优势,大明的罗斯士兵尼古拉吼道:“你们这些该千刀万剐的瑞典佬,大明的荣耀和你们挨不着边。你们这些卑鄙的家伙,我要干死你们。”他骑着一匹缴获的驯鹿,其实这东西不太适合当坐骑。因为驯鹿主要分布在环北极地区,在低纬度地区适应性较差;第二是那对角很容易伤到背上的骑手。不过,驯鹿的速度高度力量要远大于马。大明帝国的东北有个少数民族鄂伦春族就是骑鹿的,不过他们现在也迁移到罗斯大区诸省。驯鹿的腰没马耐使,所以人其实骑得位置是鹿的肩膀那里,那里挺颠的。
但是,尼古拉的感觉挺好,他挥舞着马刀、威吓着瑞典人。
骑着价值千金的骏马的大明罗斯军官雷日科夫说:“这家伙就爱出风头,他在亮处,瑞典人是看得见的,从哪里都看得见。”
可想而之,瑞典士兵对这个大明的罗斯勇士是何等的痛恨,他们立刻向骑着驯鹿的尼古拉开枪,可是飞驰的明军骑手居然安然无恙,他继续冲锋。明军士兵望着平安无事的领头者,他们也端着枪冲了上去,瑞典军队的火绳枪射程有限,大多数顽抗者在还击之前,就被明军用嘉靖式步枪所撂倒。
大明士兵越过满目疮痍的战场,他们将瑞典人纷纷射倒在地。自从大明军队对欧洲发起攻击以来,除了瑞典人对大明先发制人以外,还没有被哪个国家胆敢先先进攻的。所以,大明的士兵对瑞典人特别痛恨,他们让罗斯士兵扛着机枪。这三十挺机枪发挥了大作用,大明军队用这三十挺机枪打退了瑞典士兵。
大明士兵个个身着整洁的蓝色大氅,头戴用钢盔的大明帝国士兵,在军官的命令和军乐队的伴奏下缓缓推进。
瑞典人的倒下,开花弹在敌人身旁的爆炸,都无法让他呢吧的脸上出现任何的表情变化。待到到达射击达距离之后,整齐划一地举起嘉靖式步枪齐射,然后在枪林弹雨中以淡定的姿态完成复杂的重装程序,再等待指挥官的下一次号令。在十六世纪海洋殖民时代,大明的士兵所向披靡。除了船坚炮利和大块的海外省以外,最能让大明士兵骄傲的莫过于大明新军的非凡魅力。
作为一股大明新兵,他们在孔门腐儒眼中曾经是不入流的渣滓。作为大明帝国进攻各国的利器,大明新兵的刺刀和子弹打出了一片片物产丰饶的海外各省,也为大明帝国戴上了“日不落帝国”的桂冠,同时也将那些落后文明的国家一个接着一个征服。
在经历了长期的战争,尤其是在与大明帝国交战后,瑞典损失了大量的老兵。瑞典陆军的质量也发生了变化。大量仓促入伍的新兵,使得需要“兵油子”来执行的散兵战术难以施展。为了士气的稳定和火力的密集,古斯塔夫不得不重拾线性战术。结果在牢不可破的大明军队面前,瑞典军队根本无法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轮射,往往是一拥而上发动一次齐射之后,就只能选择刺刀冲锋,否则肯定会在接下来的对射中崩溃。事实上在战争中,大明军队的横队的编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击退瑞典步兵乃至瑞典骑兵的冲锋,大明军队过硬的单兵素质,以及大明军队先进的武器,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大明军队的进攻,拯救了骑着驯鹿的尼古拉。大明罗斯民团士兵的冲锋,把面前的瑞典士兵打得屁滚尿流,直杀得天昏地暗。
他们连瑞典用树木做的栅栏都推倒在地,同时他们越过瑞典人的战壕,他们相当英勇。雷日科夫一大早就挂了彩,不过不打紧,伤得不厉害。
雷日科夫同手下的士兵打散了,留在他身边的手下只剩下八名罗斯士兵,他周围都在做肉搏战。罗斯士兵的马刀挥舞的非常有劲,瑞典人也不甘示弱,他们打得那个激烈呀!
尼古拉面前有个瑞典人,他们的搂得那个紧呀,就像搂的是自己的情人一样。热血在雷日科夫身上沸腾,他的战马身上都是汗水。xǐυmь.℃òm
雷日科夫冲到尼古拉附近,雷日科夫一刀将那个瑞典士兵劈死,让尼古拉从危险中解脱出来。尼古拉向自己的长官道了谢,同时在离他们三百多米的地方,有一小群敌人正在活动。
尼古拉抬头一望,那边有三十几名瑞典士兵。他们扬起一股尘土,这些瑞典人中间有个军官模样的人正在指手画脚说着什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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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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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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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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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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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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