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朝的少年天子>第七十五章汉族骑兵的威力
  左义贵投上了自己手下的六千名骑兵,身边只剩下一千名骑兵作为预备队保护自己,他知道要等到明天或者后天自己的步兵部队才能赶到战场之上,到那时战争可能已经结束了。

  左义贵训练的汉族骑兵所用长枪长3米,长于任何蒙古骑兵的长矛。因此如果不被弓箭和火枪击中要害,汉族骑兵能够先攻击到敌方的骑兵和步兵。

  虽然时间不长,左义贵对自己的士兵进行了适当的训练。他按照何无敌最精锐的汉族骑兵让自己所带的骑兵进行了30种不同的训练,其中16种对付骑兵,8种对付步兵,还有6种基本训练。由于与敌人贴身时长枪过于笨拙,汉族骑兵就换用马刀,所以除了掌握长枪的使用技巧,骑兵还要熟练使用马刀。同时,骑兵还配备新式连珠短火铳一支。汉族骑兵冲锋时左手握长枪,右手握火铳,连开数枪,将火铳打完后,长矛已经将敌兵挑起。接着,将火铳别于腰间,抽出马刀与敌人对战。由于,这个动作,每天都在操练,所以在敌人两倍于汉族骑兵时,左义贵的汉族骑兵几乎百战百胜。何无敌也不得不感叹,只有左义贵才能把一帮武装开拓蒙古土地的汉族农民变成最精锐的骑兵。

  汉族骑兵的冲锋以五百骑宽的纵队展开,他们在路上展开成纵队。五百人一堆,共有十二排。最有经营的骑兵军官和安排在骑兵们中间。

  骑手们按照战马的运动方向不时调整,时上时下。汉族骑兵出发时大约距离敌军一千米多米,与女真人激烈的战斗让蒙古骑兵没有注意冲上前来的汉族骑兵。等到蒙古骑兵将女真骑兵杀得差不多了,才分兵来迎战汉族骑兵。

  蒙古骑兵虽然分兵得晚,但是很快他们张开弓向汉族骑兵射去。这时,汉族骑兵拔出手中的连珠火铳,像蒙古骑兵射去。蒙古骑兵的复合弓在两百步内杀死敌人,同时他们都备有拇指环。他们使用使用拇指环会使拉弓变得更轻松,从而可以加快拉弓的频率。蒙古军队善于充分发挥武器的优势。由于复合弓的射程远,蒙古人往往用它来震慑敌人,经常制造“箭雨”以破坏敌军的阵形。如果蒙古弓箭手想追求命中率,他们会选择在150米以内射击。果蒙古弓箭手想追求命中率,他们会选择在150米以内射击。

  可就是这个决定让达延汗的骑兵们吃了苦头,这些骑兵们纷纷中枪落地。汉族骑兵犹如打靶一样轻松,愤怒的蒙古骑兵张弓还击,这箭雨却失去了准头。

  仅仅十几秒时间,第一批汉族骑兵就穿过了蒙古人箭雨。他们的长枪将蒙古人挑下了马,有些长枪还将蒙古骑兵连人带马贯穿。蒙古骑兵在与三千女真铁骑对抗中已经损失了五千人。

  现在,汉族骑兵第一批冲进来,就让蒙古骑兵损失了近一千人。他们愤怒了,成吉思汗的子孙怎能这样被汉人欺辱,他们组成一队,向着最近的汉人骑兵冲过来,可是还没能他们发力。第二批汉族骑兵又冲了过来。他们纷纷向蒙古骑兵开火,接着用长枪挑起没死的蒙古骑兵。蒙古骑兵只能往后稍微往后面退去。

  “为什么后退了?”达延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其实,这是因为双方的武器存在代差。先进的汉族文明吸收了欧洲与奥斯曼文明中的军事技术,靠着强大的国力研发出最新式的武器。通过贸易,他们拥有了体格高大的阿拉伯马和欧洲战马。再加上何无敌将军在实战中研究出来的先进战术,再加上左义贵的天才发挥,自然压制住了从成吉思汗以来没有多大改进的蒙古战术。不过,这一切是强调所谓黄金家族荣光的达延汗那颗中世纪花岗岩脑袋不能理解的了。

  左义贵摸摸自己的羊皮袄,安逸地坐在一头双峰骆驼上,用他的牙齿啃着一根熟羊腿。他问自己的随从:“我一个骑着六匹骆驼,是不是太浪费了?”

  随从啃着另一只羊腿,说:“不浪费,何无敌将军用了整整六十只骆驼呢!”

  左义贵说:“他指挥全局战斗,我怎么能和他比。不过,这场战斗过后,我恐怕也是明国的名将之一了。”

  啃着另一条羊腿的随从是左义贵以前的同事宗泉贵,他说:“白云苍狗,当初我和章疯子怎么也想不你能和武定侯郭勋一起指挥战斗,还能独占一面。”

  左义贵说:“这都是皇上、何无敌将军还有武定侯恩典。”

  说话间,在达延汗的指挥下,蒙古骑兵渐渐稳住了阵脚,他们反身与汉族骑兵杀作一团。在达延汗的鼓励下,双方短兵相接。ωωω.χΙυΜЬ.Cǒm

  战场上瞬息万变,左义贵连忙将第三批,第四批汉族骑兵又投入战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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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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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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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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