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血灵芝哪有眼前这一株个头大?
这托盘里的血灵芝都有小孩手臂粗细了,而且色泽红的发乌,纹理清晰,一看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宝贝。
而且从品相上看,也算是难得一见的佳品。
“这血灵芝吃了化肥吧,怎么个头这么大?真是太吓人了。”
“啧啧,这可是不得了的东西,搞不好吃了可以延年益寿呢。”
村民们七嘴八舌发表着自己的言论。
唐风突然冷笑道:“这东西吃了何止是延年益寿?搞不好还可以螺旋爆炸,就地升天呢!”
就地升天?
这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满脸不爽的望向唐风。
眼前这黄毛小子出言不逊,挑战所以人的常识,这不明摆着想要挑事吗。
何财贵道:“唐老板,买卖不成仁义在,你没必要一次次的贬低我的东西吧。你再这样,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目光短浅,见识浅薄,鼠目寸光!这东西你要卖给别人当药用,信不信第二天就有人找上门来杀你全家!”唐风唇枪舌剑,喷的何财贵找不到东南西北。
“你……你何出此言?”何财贵懵逼道。
唐风冷声道:“这一株血灵芝,你是从坟中挖来的吧?”
“对啊,怎么了?这不很正常嘛。一般坟中长的血灵芝效果比野外的霸道,价格也高一点。”
唐风再次发问:“血灵芝生长的地方,是不是在尸首心口位置?”
何财贵听到这话,满脸不可思议道:“你……你怎么知道?难道那天你也在场?”何财贵人都吓傻了,这唐风怎么会未卜先知,连血灵芝长在哪里都知道。那天他和同村一个哥们相约去挖坟采药,周边也没其他人啊。
唐风一脸看傻子的表情望向何财贵道:“如果我没猜错,那个墓主人生前是服毒而死,而这一株血灵芝又长在他的心口位置,那里正是毒药郁结之地。吸收了百八十年毒素,这株血灵芝已经剧毒无比。你凑近点闻闻看,是不是恶臭难闻,让人头晕目眩?”
何财贵满脸畏惧,却又不甘心被唐风三言两语把自己的天材地宝说成垃圾,只能壮着胆子闻了闻。鼻子一凑近,只感觉一股恶臭扑鼻,让人闻之欲呕。接下来头昏眼花,半天才恢复过来。
何财贵满脸震惊道:“不……绝不可能!这只是因为它久久不见天日,一直埋在墓穴当中,所以才会散发出臭味而已。”
“真是不见黄河心不死!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以后要多学多看。”唐风说完话,拿了一个小杯子接了一些清水,随后用手指甲从血灵芝根部刮下一点点放入清水中。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前一刻还清澈见底的清水,下一刻就变得浑浊漆黑,而且还有一股难闻的恶臭味。m.xiumb.com
唐风端着水杯出门,瞅见旁边有个鸡舍,从中抓出一只老鸡,逼迫它用鸡喙抿了一下杯中水。几秒钟不到,这只老鸡浑身剧烈的抖动了起来,随后双眼一闭,就此没了生机。
看到这吓人一幕,何财贵还有所有村民都瞠目结舌。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老鸡死了,他们压根不会知道眼前的血灵芝竟有如此剧烈毒性。
何财贵更是吓得浑身发抖,如果这一株血灵芝卖给别人,那和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出事之后,他还不得被受害者抽筋拔皮啊?杀他全家还是最轻的结果。
“唐老板!你真是我的救星啊……”何财贵满脸后怕道。
唐风笑了笑道:“救星谈不上,就是遇上了指点一下罢了。对了,这血灵芝有剧毒你用不上,不如就卖给我吧。”
这血灵芝对别人来说没有用处,但在唐风眼里可是了不得的宝贝。比如说用这个为夜莺的飞针淬毒,那绝对是见血封喉的效果。
他前面装作毫不在意,只是为了能更好杀价罢了。
何财贵哪能知道唐风心里的小算盘?忙不迭点头道:“唐老板你这话可是折煞我了。这东西真是晦气,我就送给你吧。”
唐风不习惯白要别人东西,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扔在桌上,说:“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补偿,这株血灵芝我有特殊用处。在你手里,那就是一文不值。”
何财贵忙不迭收起桌上的钱,暗自捏了捏,起码有万把块钱,心里当即喜不自胜。
“唐老板大气,真够意思!”
“不用客气,这是你应该拿的。”唐风微微额首,找了个容器把剧毒血灵芝收了起来,然后领着夜莺转身出门。
一干村民见没有热闹可看,都四散吃饭去了。
远处夕阳西下,火烧云染红了半边天。近处炊烟袅袅,狗子的汪汪叫声不绝于耳,好一幅让人迷醉的乡村美景。
走在林间小道,如果不是方向感特别强,很容易就走岔路。路过一个拐角,唐风又扭头往后退了几步,猛然盯着一个狗棚。
夜莺看到唐风这幅模样,奇怪道:“唐,你怎么了?”
唐风一脸大喜道:“捡到宝了!”
狗棚里,一条身材健壮的黑狗正畏惧的看着唐风,嘴里还不住发出呜咽声,显然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入侵者很不满意。
唐风嘿嘿一笑,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发黄的骨头,贱贱的伸向那条狗子。
“呜呜!旺旺!”
狗子见到这根骨头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不住的往后退缩,狗眼里满是惊恐的情绪。
夜莺看到这一幕惊讶道:“这……这怎么回事?这条狗怕这根骨头吗?”
“当然!”
唐风笃定道:“因为这才是一根虎骨!刚才这狗子并不是在怕我,而是怕这根骨头。”
“百兽之王的余威,哪怕是成了枯骨,都能把狗子吓得屁滚尿流。”
嘶!
夜莺倒吸了一口凉气。
唐风这是走在路上都能捡到宝贝啊。
老唐手里的虎骨两寸来长,擦干净上面的污渍,显得晶莹剔透,温润如玉。
看来,这肯定是哪个不识货的村民从山中拾到,然后拿来喂养这条黑狗,碰巧被唐风捡到了。
收好虎骨,唐风也是高兴地不得了,但他没有搜寻其他虎骨的打算。人不能贪心,人家虎哥好好埋在土里,被老唐捡到一根就不错了,万万没有必要再为了其他虎骨去打扰它的安宁。
缘分如此,强求不来。
回到沈月尘家里,小丫头已经准备了四五个菜。有红烧鱼,腊肉排骨,还有水蒸蛋,剩下就是几个青菜。
村子里交通闭塞,能张罗齐这么一桌荤素搭配的菜肴就很不错了。
夜莺还是没什么胃口,但沈月尘看起来特别高兴,不停的给一旁的婆婆夹菜。
婆婆形如枯槁,白发苍苍,嘴里的牙都掉光了。沈月尘只能小心翼翼的把肉嚼到稀碎,然后喂给婆婆吃。
“婆婆,三叔呢,三叔怎么没在家里?”沈月尘好奇的询问出声。
婆婆育有三子。
大儿子也就是沈月尘她爸,英年早逝。
二儿子在港城开饭馆,几年都不会回来一次。
而三儿子却是个痴呆,大字不识几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但他却一直跟婆婆生活在一起。虽说他智力低下,但两人相依为命,多少能照顾一点婆婆的衣食起居。早先没看到三叔,沈月尘还不以为意,以为他出去窜门了。现在都到了饭点,三叔还没出现,她就有些感觉不对劲了。
听到沈月尘找小儿子,婆婆饭也不吃了,目光投向外面的夜色当中,吱吱呀呀,手舞足蹈。
沈月尘一边看一边说:“婆婆,你是说三叔去砖厂上班了?”
婆婆点了点头。
沈月尘大惊道:“三叔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怎么能上班呢。不行,明天我得去看看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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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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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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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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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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