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军的冲锋,仗着人多势众,一开始就是四面齐上。
宋军缩小的阵型,使得可接触面小了许多。但三面战阵加上列车,都是三四百骑兵迎面而来。
千多人的战阵,宛如洪水中的孤岛,四方洪流汹涌,玄色的骑兵,黄色的烟尘,淹没了眼前的大地。
列车车厢两面车门敞开,韩钟立于其中,远观前后,也不禁口干舌燥。
他曾经听父亲说过,战阵上口中有唾,拿得稳枪,就是好兵。当时觉得这个标准也太低了一点,可是现在,他都不敢说自己能做一个好兵。
摇头挥去莫名奇妙的情绪,韩钟紧张的关注着神机营的士兵们。
这一个步军指挥,经历过灭亡大理的征南之役,也曾驻留蜀地,剿灭当地蛮夷,平均每个士兵参加过的战斗次数都在五次以上。都头以上的军官更是战功累累,即使几个年资浅薄的武学毕业生,也是在外立了军功之后,才得以掉进来任职。在神机营每年的操阅中,这个步军指挥总能排在最前。
可以说这是大宋五十万禁军之中,最精锐的几个指挥之一。包括韩钟在内,许多人都相信,即使是羽翼宫室的班直,真要厮杀起来,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要不然也不会被派到定州路,要不然也不会被派到韩钟身边。
五百人结成了一个单薄的三面军阵,三面都迎来了辽军冲击。
一开始的五部辽军,此刻只剩下三部。但这三部辽军的配合比预计的还要娴熟。
围攻四面的四支骑兵来自于两支不同的队伍,各攻一面互不干扰。最后一部在后面缓缓逼近,看起来是压阵,其领军之将的地位,应该比其它几部都要高。
最近的敌人已经接近到半里之内,但他们却仿佛根本没有看到一样,已经上好膛的长枪,还抗在肩上。沉默的像一尊尊石像,丝毫不为敌人动容。
韩钟紧紧的攥住了拳头,竭力忍下越俎代庖的冲动。
他强行告诉自己,指挥使到现在还没有发令,肯定有他的原因。但作为一个自负才智的聪明人,总有一种冲动,想将一切能够掌握的事物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五秒后,距离继续缩短,一百五十步,辽军骑兵的盔缨愈发红得刺眼,韩钟抬起眼眉,正要开口。
滴、滴。两声短促的木笛响起。
哗啦一声,四百多支长枪齐齐离开了主人的肩膀,修长的枪刺斜斜上指,凝固的军阵瞬息间改变了模样。宛如鹰隼将击,蓄势待发。
辽军依然前冲,转眼已近百步。
滴——滴!
木笛声一长一短,斜指的长枪齐刷刷的放下,枪口前指,锋刃如刺。
整齐划一的动作,展露出了常年日久的训练的成果,作为最为精锐的神机营指挥,其实力也在这一刻得到最真切的体现。
依辽军的冲锋速度,再有几秒钟,便会进入最佳的攻击区域,火枪手们的右手食指都已经搭在了扳机上。
七十步。
蹄声已如狂雷连闪,轰轰的不绝于耳。脚下的土地也在不安的颤动着。
滴——
的又一声长音。
所有步军指挥的成员都屏住了呼吸,因呼吸和心跳而导致小幅移动的枪口,稳定了下来。只待最后一个命令。
可就在就要进入五十步的时候,滚滚而前的契丹铁骑突然向外偏了过去,就像奔腾向前的洪水忽然遇到了一条方向偏离的河道,顺着河道奔流而去。而且是三支,同时向左,避免了自相冲击的局面。
辽军的路线突然偏离,韩钟一下抽紧了心脏,只听到木笛短促的响了一声,跟着一道整齐的收枪声,就看见刚刚亮出去的火枪全都收了回来,重新架到了肩上。发现并没有人被引逗得开枪,他又放松下来。
这是辽军一贯爱用的手段。辽军过去与大宋交战,面对军阵时,很少会一冲而上,总是会雷同的战术,设法逼迫列阵的宋军露出破绽。一旦弓弩手被引得齐射,或是外围的刀盾手发生恐慌,这一个失去反击能力的时间,就是最好的攻击间隙。
韩钟受过很完备的军事教育,枪法一流,弓马娴熟,兵书战策背了一肚子,辽军常用的战法他能够倒背如流,但回想辽军冲锋的这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如果由他指挥的话,可能犯下的错误的数量,韩钟就冷汗涔涔。
肯定会败的。
惨败。
按照韩钟过去听的说法,枪阵开火的距离是越近越好。
燧发枪射出的子弹,在超过五十步之后,就有一半以上失去了杀伤力。这一点跟神臂弓等重弩是一样的。距离敌人越近,射击的杀伤力就越大。
曾经有一回,他跟着当时还统帅神机营的表伯父去神机左营大校场,听表伯父说过,最好的时机,就在枪刺快要刺进对方胸口的时候开枪。
当然,韩钟知道,这是夸张的说法。但他也清楚,神机营中的标准,正常情况下,枪阵要开枪,需要等到能看清敌人脸上黑痣的时候。
五十步?
三十步?
不,是不能超过二十步。
这个标准,至少在新式线膛枪整体列装之前,是不会变的。wWW.ΧìǔΜЬ.CǒΜ
可实际上能做到的有几个?
尤其是在面对如契丹铁骑这样的强敌的时候。
韩钟过去一直觉得这个标准不难,二十步,也就是十丈,那是足够远了。只有眼力出色的士兵,才能看清楚对面敌人的长相和脸上的斑点,要是自己来指挥,肯定要放到十五步以内。
可事实证明,他可能会在百步之外就下令射击。
‘幸好没开枪。’
韩钟暗暗庆幸着自己身边有一个出色的指挥使,和一个更为出色的步军指挥。
砰!
身后传来的一声枪响,让韩钟汗毛倒竖。
韩钟风一般的转回身,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敌军主力给吸引住了,都忘了身后也有敌军来袭。
三尺高的路基,加上半尺高的道砟,还有路基两旁的排水沟,骑兵要冲上来并不容易。而反向的那一面,也比正面的地势更差一点。
辽国的骑兵想要施展手脚,必定要大费周折,即使要不惜代价的攻上来,也会要比正面迟上一些。
只要骑兵造成的压迫性不太强,足以让受训不足的护路军镇定下来。
理论如此,谁成想一到实际,就出了篓子。
“陈六!?”韩钟转身的同时,大叫道。这边的事他是交给陈六的,锅也是陈六背着。
眼前都是一层烟雾,只听见火枪乒乒乓乓的一阵乱响,既没有节奏也没有气势,敌人还没有到,自己就吓乱了,这让韩钟哭都哭不出来。
忽然想到一个可能,韩钟惊慌的又回头看正面,却见面对正在远去辽军的步军指挥里面,甚至连一个回头的士兵都没有,都是如同石雕一般注视前方。
一群呆若木鸡的好兵,到底怎么练出来的?
再转回来,枪击后的烟雾就被风吹淡。
已经可以看见惊慌失措的护路军,和正当面的辽兵。
这一面的辽军来得并不快,但偏偏所有人都慌了。
辽骑刚刚奔入射程之内,原本护在车下的多重阵列,就慌慌张张的向后退过来。一人失手扣动了扳机,所有人就紧跟上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辽骑已经直涌而上,即使速度慢了下来,跳过小小的排水沟轻而易举。
在正面的三支辽骑绝不敢慢上一点,他们被四百多支火枪和十几门虎蹲炮对着,慢一点可就会成了枪炮集火的目标。可这边的几百骑兵,却悠悠然的踱过来,然后就准备直冲停在铁道上的列车了。
沿着铁路布下紧密横阵的护路军,陷入慌乱之中。最前沿的辽骑已经准备跳过排水沟,直冲入人群中。混乱中的攻击,永远都是最有效的。
“陈六!”韩钟叫喊的声音更加撕心裂肺。他已经可以看见辽兵那狰狞的面孔。
如果后方出事,前面布阵的步军指挥也难逃劫难。再是精锐,也不可能临战变阵,把四方敌军全都守住。
“陈六!”韩钟再一次大声叫到。
数十只棒状物应声而出,自车顶上飞驰而下,旋转着砸到骑兵们的身前。
三十人从车厢顶上发起了攻击。韩钟久唤不应的陈六,就在上方指挥这三十人。
手。榴弹远远的掷出,还没等辽人的骑兵发现不对,带着手柄的圆筒就在脚下开始爆炸,橘红色的火焰在人群中爆开,对枪炮声都习以为常的辽军战马,一匹匹的惊起。
地上摔下了一片人,全都是及时将脚从马镫上抽出了,没有来得分离的,被战马拖着,来回奔行,全都失去了生命迹象。
车顶上,每位掷弹手脚边都有一箱手。榴弹,一个人蹲在旁边,下掉保险之后,直接递送上去。
手。榴弹一支支飞了出去,最远也不到五十步,却炸得仿佛炮击过的地面一半。
并不是每一枚丢出去的手。榴弹都能爆炸,拉索带动的火石并不是每次都能点燃引线,但军器监还是直接淘汰了引线外燃的初型,批量生产现在的型号,这自然有其道理在。
辽军骑兵的第二阵即将到来,甚至比第一波更快更凶险。
韩钟要做的,就是在第二阵出现之前将秩序重新恢复。
领头的辽骑,似乎是军官,正大声指挥着这一边的一切。
不能让他继续干下去了。韩钟正想着。
砰的一声枪响,那军官肩膀出现一个血洞,就像脖颈和肩膀的交界处少了一大块肉,鲜血如喷泉,飞起丈许高,转眼间又与人一起倒了下来。
这声枪响之后,又是接连两声,两名骑兵军官同时命中。
射的好!
韩钟暗暗叫道。
军官连续被击毙,刚刚恢复了一点的辽军骑兵,这时候又陷入混路之中了。
‘过去了吗?’
韩钟眼望敌军,又摇摇头,这才刚开始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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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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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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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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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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