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宰执天下>第26章 虚实(六)
  “太尉,这次会不会打起来?”秦琬小声的问。

  “怕了?”王厚放下了千里镜,回头反问。

  安国军节度留后、侍卫亲军司马军副都指挥使、定州兵马都总管、判定州王厚,供备库副使、定州路兵马都监、定州路第四将正将、知天门寨秦琬,一前一后的站在天门寨偏北的炮垒顶上,

  新式的棱堡没有城楼,连城墙都不算高。最高的地点还是城寨四角的炮垒的顶端,在无法放出氢气飞船的时候,可以给炮垒中的火炮,提供定位指挥。

  站在四座炮垒偏北的一座上,拿起高倍的千里镜,就能清晰的看见五里之外,辽国天雄城的一举一动。

  若是两座城寨里的守军出门排兵布阵,双方士兵直接就是脸贴着脸。

  不过现如今,两座城寨要是出门校阅演习,都是在背对对方的方向展开。琇書蛧

  两座城寨之间的平陆,已经被一座大号的市镇占据了。市镇房舍数千处,从天门寨延伸到天雄城,中间的国境线,是横贯市镇一条宽阔大道,而铁路,从市镇一边纵向而过。

  正值黄昏,下方的市镇中,市场行人稠密,数千道炊烟袅袅腾起,车马走街串巷,好一派太平盛景。

  但定州路的主帅和麾下大将的话语中,脚下的太平盛景,就像玻璃一样脆弱。

  秦琬拍着胸口:“只要太尉一声令,末将就带着兵马攻出去。若是皱一皱眉,就不算秦家的人。”

  王厚呵呵的笑了两声:“要真的我一句话,你就能领兵出击,那我倒要皱皱眉了。”

  王厚鬓角斑白,脸颊尖削,倒是应了马瘦毛长这一句,胡须一尺多长,下半个脸都给遮住了。眼角细碎的纹路多得像渔网,眉心蹙起的川字纹,更是仿佛陕北黄土高原被冲刷出来的深壑。四十许的年纪,看起来已经五十多了。

  在河北几年,王厚一下老了许多。相比起在京师的时候,他在定州任上的工作,不知忙了多少倍。带着筹备对辽作战的任务出京来,王厚的工作从来没有轻松过。

  王厚的父亲是已故的枢密副使,自身还是三衙管军之一,儿子更是娶了宰相家的女儿,这比尚了公主还难得。在军中无人敢撄其锋。如果留在京中,尊崇、享受都不会缺。

  但外任地方,却不一样了。尤其是在北地边州,天高皇帝远,进士出身的文官们可不会像在京师那般,夹着尾巴、缩着脖子做人。

  枢密副使的儿子怎么样?三衙管军又如何?做了宰相的亲家倒是要让人忌惮几分,可终究还是赤佬对不对?

  王厚日常做得最多的,还是跟文官扯皮,在进士出身的知军知州面前,他的太尉身份,起不了太多用处。

  就像当年王厚他的父亲一样,但凡想做些事,至少要有一多半放在跟自己人勾心斗角上。

  那些文臣,一个比一个心气更高,都想复制章惇、韩冈和熊本的奇迹,出将入相——不,是出帅入相,都只想运筹帷幄,实际领军上阵,直面敌锋,他们是不干的。

  也多亏背后有韩冈撑腰,章惇也多有支持,将一干文官调离的调离,打压的打压,最后总算把定州路给掌握住了。但除了勾心斗角之外,正事照样要做,这也正是王厚辛苦的地方。

  王厚举起千里镜,遥望天雄城的的城头,抬起的双手遮住了脸上的表情,“没都堂的兵符、敕令,都以上的兵马,我都调不动。”

  “朝廷真要打,怎么可能不给兵符、敇令?”秦玑笑嘻嘻的,“到时候,太尉可别忘了末将。末将可是头一个向太尉请战的。”

  “第一个?”王厚又放下了千里镜,看着秦琬,似笑非笑,“二三四都排不进去了,七八|九还差不多。”

  “谁?!不会是焦晃和苗艺他们吧,太尉明察,这帮子烂赌鬼,赌输了就浑赖的,欠了钱三五年都不知还的。用他们做先锋,不是让北虏笑话吗?!”

  “你就不烂赌?”

  “末将赌品好哇,当年在河东跟石守德赌意钱,韩相公还赞过末将的赌品。”

  秦琬是昔年河东将领秦怀信的长子,曾在韩冈麾下听命,跟现在守着皇城的石中信交情极深,甚至都是儿女亲家了。石中信还未做官前,是韩冈家丁,改名做韩信,之后立功后又改做韩中信,因功得官后,才恢复本姓。

  “哦,怎么赞的?”

  秦琬一挺胸,“相公说没见过末将赌得这么直的。”

  “那是因为你裤子都输掉了,还要把亵裤压上吧。”王厚摇头,“你这嘴皮子上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改才好。”

  秦琬嬉笑起来,“太尉明鉴,末将手腕子上的把式,可比嘴皮子上的强多了。”

  王厚狠狠的剜了他一眼。

  秦琬之前在雄州,就是因为这幅脾气跟知州、通判、节判、掌书记、录事参军全都闹翻了,最后以生事之罪,降了两官,调来天门寨任职,没想到还是这般不知悔改。

  不过,这般轻巧的处罚,也的确不会让人悔改。对武将来说,降个官根本不算什么。王舜臣当年都被一捋到底,是以白身权领兵事,现在还不是做到了节度使和三衙管军,比王厚都要高半级。只要有战功,两级、三级,甚至五级、七级,都能一跃而上,这与绝大多数必须熬资历、待磨勘的文官决然不同。

  秦琬的贬谪,说是左迁,还不如说是以降官为代价,得到了一个立大功的机会。

  不过这个功劳也不好立,靠近市镇榷场,想要捞钱,只要坐等商人把钱奉上。不仅仅是他这位知寨,就连下面的小卒,想要挣钱都比在京师里面更容易许多。怎么保证驻军的战斗力不为腐蚀,就成了秦琬首要解决的问题。

  秦琬自己组成了回易的商队,然后把好处分给下面官兵。对于绝大多数官兵来说,私下里做事,赚得并不比现在多,而且还要冒风险,自是现在更好。对于那些不这么想的,则是被陆陆续续清理了出去。

  现在天门寨通常是一日一操,偶尔一日两操、三操,训练得很辛苦,弹药消耗也极为庞大,甚至引来了都堂的关注和检查——确定不是因为盗卖而减少。

  不过士兵们能坚持下来,一方面有秦琬的厚待和奖赏,另一方面也因为辽人。就在北面数里之外,同样是天天放炮。两座寨子都安在门面上,谁也不愿丢脸输给对面。这么一年来,兵倒真的是练出来了。

  要不是看在秦琬的确能练兵的份上,王厚也不会容忍他总是这么轻佻的耍嘴皮子。只是,日常的敲打还是少不了的。

  “你兄弟是太老成了,闷得像锯嘴葫芦。你呢,是葫芦一锯两瓣,嘴巴跟身子一般大。玉昆相公给你赐字含光时,怕是没想到你会变成这性子。要是没这毛病,何至于降到一个寨主?”

  “太尉,末将是知寨啊。”秦琬抗议道。

  “能差多少?”王厚哼了一声。

  大寨知寨,小寨寨主,名号上有区别,但等级也没差多少。

  对秦琬,他终于没了耐心,“你就尽管耍嘴皮子吧,看看过几日,朝廷派来的大帅会不会欣赏你的好口才。”

  秦琬一怔,忙问:“不是太尉统兵?”

  “可能吗?”王厚冷笑着反问。

  秦琬脸阴沉了下来,也没了言语。

  王厚心中暗暗的摇头。

  据韩冈说,原本秦琬可算稳重。也不知是不是给文官们刺激的,变成爱耍贫嘴的毛病,尤其有事没事爱讥刺文官——这也并不值得惊讶,辽人入寇河东,最大的原因就是代州知州出降,如果知代州的不是怯弱的文臣,辽人连代州过不了就得退兵了。

  不过秦琬是韩冈的亲信部将,跟他同僚的文官,即使再恨秦琬,最终也只能把他给赶走。而且还是要找到确凿的错处,所有人一起合力出手才能做到。到如今只成功了一次,但秦琬所受的那点处罚,用处罚来讲都算勉强。

  总而言之,对于双方来说,对方都是跟臭狗屎没两样。留着身边臭,丢了手上臭。

  “会是谁?”秦琬过了一阵,问道。

  “应该是都堂里面出人吧。想要统辖河北军事,一个制置使少不了,至少得是宰辅。”

  “宣抚使呢?”

  “宣抚使得宰相了,你说谁会来?”

  秦琬点头。

  宣抚使的地位太高,需要的资格也极高,向来不会轻易授人,都堂之中,参政、枢密都差一点,两位宰相差不多才够资格。而且最关键的,是宣抚使兼掌军政,出去后就是一路诸侯,都堂里的两位宰相谁会犯这个错?最多也只是统掌军事的制置使。

  “不说这个了。”

  站在炮垒上聊了一阵,西斜的落日已经接近西面的地平线,天空也黯淡了下来。

  远方的天雄城渐渐模糊了细节,只能看见城上的轮廓,暮色下,灯火一盏盏的亮了起来。

  “先去吃晚饭。”王厚转身下城,“说了这么久,我的肚子也饿了。有话,一会儿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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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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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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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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