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军的出现完全出乎于辽军的意料之外。
代州城是不是被宋军攻占,乌鲁现在已无暇去多猜想,甚至还来得及有多少反应的时候,千百箭矢便离弦而出,直扑而来。
身在最前方的乌鲁完全看不清宋人的动作,但随着弦鸣随着风声和号角声一并传入耳中,他立刻翻身下马,顺手摘下鞍后的小盾,护住要害整个人挡在了自己坐骑的前面。整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迟误。
头和胸藏在轻巧的小盾后,不过暴露在外腿脚还是感受到了几下触击,一开始的感觉很是轻微,可转眼之间便是一阵剧痛闪过全身。
乌鲁却松了一口气,身后的战马没有中箭,正呼吸安稳的将热气喷在自己脖子后。
备用的战马在后面,这时候可来不及换乘。必须保住现在的坐骑不受重创,这样就算自己中上两箭也照样能跑掉。要是反过来,就是把小命送给了宋人。
绝大多数辽军士兵都跟乌鲁一样,及时做出了反应,纷纷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住了自己的战马。
在箭雨过后,很多人都庆幸不已,箭矢的力量比预计得要小,使得他们都没有受到太重的伤害。
不过没有人敢就此放心下来,依然提着盾严阵以待,他们已经习惯宋军一次拿出三四张神臂弓,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射出三四波箭雨。
可是他们没有等到更多的箭雨,而是密集的脚步声和疯狂的呐喊。
乌鲁脸色煞白,回头望着堵在身后的自家人,正是一片乱象中,这时候根本撤退不了。甚至连收拾混乱都来不及。
相隔一百三四十步,纵使是神臂弓也只能在辽军的前军中造成混乱,而无法给予更大的杀伤。但这一点混乱,完全扼杀了辽军反击的可能,也让宋军的战士趁此良机杀了过来。
韩中信脚步沉沉,提着长刀冲在最前,秦琬指挥全军,他这个副手自是要为全军之表率。百余步一晃而过,转眼间,他就已经领着数百将士杀入了敌阵之中。
冲向最前面的敌人,蓄势已久的长刀划着一道弧光重重地劈了下来。千钧之力破风而至,势道锰恶,似乎能将人马一分为二,但这一击却被一面木盾稳稳地给挡了下来。
砍在木盾上的一刀汇聚了韩中信身上所有的力量,没有劈开木盾,却让木盾后的敌人腿脚一软,半跪在地上。
韩中信反应极快,又是一刀劈了敌人的脖子,可再次被盾牌给格挡住。反震的力道很大,让韩中信都不由得退了半步。
是个强手!
念头一闪而过,韩中信更加兴奋起来。正要再次挥刀上前,跟在他身后的两名亲信已经左右抢上前去,左右挥刀合击,只一记就将那名敌人砍倒在地。
韩中信毫不犹豫,一脚踢开挡路的敌人,立刻深入敌军之中。
辽军在遭受箭雨的那一刻,早就将火炬全都丢在了地上,随着火炬渐次熄灭,战斗就在黑暗中展开。周围远处的火光只能更进一步的加深光暗的对比,并不足以照亮脚下一寸土地。
周边光线全无,可韩中信的双眼已然渐渐适应这样的黑暗。随着他在敌军中的深入,身后的同伴越来越少。
在黑暗中的厮杀完全没有分辨敌我的时间。可大部分人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一点,看到眼前晃动的身影总是会先喊上两声,不过血的教训很快他们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当的一声响,刀上传来的反震震得手上一阵发麻,一闪即逝的火星,并不是砍到了铁甲上的感觉,而是双刀交锋后才有的现象。
手腕一转,长刀立刻向下划了过去,惨叫从身前响起,刀锋入肉的感觉让韩中信松了一口气,迸射到脸上的血水也似乎比甘露更加清甜。
叫喊声已经分不清是官话还是契丹话,反正双耳中充斥的混乱根本无人能够分辨,也没有人还能冷静的去分析。一刹那的分神,很可能就是生死的分界线。
只是由于是在撤退,基本上所有的辽军士兵都没有穿戴盔甲。也就靠了这一点,才分辨得出面前之人到底是属于哪一方。
黑暗中的一通乱杀,也没有持续太久。
战斗结束得很快。
大部分位于后方的辽军,早就驭马分头逃窜,如同被惊散的蚊蝇,散入了夜幕下的荒野中。剩下的来不及走的,其实也不剩多少。
到口的好肉跑了大半,这让韩中信扼腕叹息。仅仅是放置在两翼的疑兵,实在来不及堵截四面奔逃的敌军。喘息着持刀立于道上,周围只剩下穿着盔甲的宋军将士,而辽军,除了躺在地上的,已经一个不剩了。
一点火光从后映来,有节奏的摇晃着,秦琬的声音随之响起,“守德,辛苦了。”
“想不到就这么结束了,俺还没杀够呢。”
韩中信的盔甲上,浓稠的血浆正向下流淌,脸上也是如同恶鬼一般的溅满了血渍,但他咧起嘴来一口白牙就在火光中闪闪发亮。
“辽贼的这一路算是给吓跑了,斩获虽不算多,却也说得过去了。”秦琬笑着说道,“辽军已经是惊弓之鸟,在方才的交战中,根本没有组织起像样的反击,而是选择了逃跑。可见其胆魄已丧,不足为虑了。”
“辽贼不该选择夜里撤退的。要是白天退兵,绝不至于被我们这点人给吓到。”
“前天一天一夜就运来了三五万大军,今天又是一天,现在肯定有七八万了。怎么能不逃?就是骑兵都肯定有一万多了,不比辽贼少。”
身边围过来的几位指挥使正兴奋地议论着现在的军情。
韩中信身为韩冈的亲信,当然知道这些都是胡扯。下面的官兵都以为只要有了轨道,要步兵有步兵,要骑兵就有骑兵,但韩中信知道,朝廷给予的支持不可能再多了。辽人的想法肯定是跟他差不多的。
一天三万,五六天后,就是十五二十万了。列起队来能从大小王庄一直排到代州城下。如果真有那么多兵,倒是能运得来。可惜河东这边接收的粮秣,很大一部分都用做了以工代赈的酬劳,这也是轨道能快速修筑的保证,也是稳定后方的需要。
除去了民夫的食用后,能养得起现在的五六万大军已经是奇迹了。不要说三五万大军,再增加个一万步军,就只能饿肚子了。
要不然这边也不会只有这么点人马去追击逃散的辽贼。
韩中信并不知道,就在数十里外,已经攻下了大小王庄的主力,正在展开了更大规模的追击。
夜色渐明,一夜没有合眼的辽军,完全暴露在了养足了精神的宋军的视线中。
攻下毫无防守的敌军主营,并没有增添多少战果,却让宋军上下对功劳的渴求更加旺盛。
辽军分三路撤兵,就属从官道撤离的中路军被追击得最为惨烈。
北路的各部兵马给秦琬、韩中信给吓坏了,分散逃窜后不敢再向前,除了一小部分散逸无踪之外,剩下的都是改向中军靠拢。
逃回来的不仅是败兵,同时也将混乱带到了中路撤退的己方兵马之中。
除了最早离开的几部兵马,剩下的全都被堵在了半道上。给宋军的骑兵给咬住,眼睁睁的看着宋军步军缓缓地逼了上来。
一路上,残尸遍地,到处都能看到失去了主人的战马孤零零的站在原野上。
耶律道宁回头望着河对岸惨烈的战况,心中庆幸不已。
之前他被萧十三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及时过河,走南线回去,现在他终于知道萧十三并不是那么愚蠢的统帅,只是对手太强了一点。
从大小王庄回代州城其实就四十里,但夜路难行,速度也快不起来。现在天亮了,可以用更快的速度赶回去了。
随着日头渐渐升高,宋军在兵力上的优势更加体现了出来。完全失去了组织,一盘散沙的辽军成了餐盘上的糕点,一个个的被吞下了肚子。
“到底有多少逃进了代州城?”
“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不会选择回到代州,而是应该往繁峙县那边去。那几个落队的俘虏不是说吗,萧十三和耶律道宁”
“可惜骑兵太少了。再多一点,就能将他们抱怨了。”
繁峙县就是飞狐陉,通往南京道。代州城既然肯定是宋军的主攻方向,那么避往繁峙县就是最聪明的选择。至少还能得到南京道的援军相助,也方便撤退。但代州、雁门就不一样了,不仅要死守,甚至还有可能因为神武县的麟府军而腹背受敌。ωωω.χΙυΜЬ.Cǒm
可是很多人都猜错了。通过俘虏和斥候的确认,绝大多数的辽军都选择了返回代州城和雁门,而不是去繁峙县。
“也许正是因为耶律乙辛在南京道吧。”
“怕撞到尚父的气头上吗?”
“应该是挂念着战利品吧。怕被南京道的兵马抢过去。”
“枢密怎么看?”
几名幕僚语带调侃的猜测着缘由,又来问韩冈的看法。
“或许都有吧。”韩冈语气恬淡。
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在代州城已经就在眼前。
也就在同一天,曾经被派来军前的中使姜荣又来到了韩冈的面前。
“双方罢兵……”韩冈抬头看着代州城头那面在风中拂动得有气无力的大旗,“朝廷是要河东休兵吗?”
“是的。”姜荣低头不敢看韩冈,“休兵。”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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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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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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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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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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