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宰执天下>第20章 冥冥鬼神有也无(27)
  【中午欠下的,终于在今天赶上了。】

  在号角声渐次消散在雨幕中的时候,来自官军大营之中的战鼓擂响。

  沉重的鼓声穿透绵密如瀑的雨水,第一次压倒了奔流不息的江水轰鸣,传遍了升龙府城外的每一座军营,让进军的号角重又划破云空。

  鼓号的助威声中,抱着用芭蕉叶或布匹包裹起掘出来的土块,数以千计的蛮兵冒着雨沿着道路冲向几个指定的地点,更有几处则是交趾百姓被身后蛮军用刀枪逼着,往城墙下涌过去。

  在他们身后,是几个由三五百人组成的军阵,这是支撑溪洞蛮部能够奋勇上前的最直接的原因。不同于衣着简陋的蛮人,他们都穿着铁甲,外面还披挂着单薄但易于行动的玄色油布雨披,看着略显臃肿,黑压压的却像是一头头穿梭在山林中熊罴,只有杵在身侧的一人高的斩马大刀,泛着白亮的光芒。

  几座军阵虽然人数不多,可沉甸甸的如同是装在船舱最底层的压舱石稳定船只一般,控制着战局不会偏移到其他方向。

  升龙府四面八方同时受到攻击,而主攻的方向,正是宋军大营所在的东面,也是李常杰现在所正对着的位置上。

  城外多为积水一两尺的稻田,只剩寥寥数条道路可以攻到城下。等于是有了数里宽阔的壕沟,可以将用来守城的兵力集中到几座城门来。这样的防御力当然远比分散守城要强得多。

  “也只是如此而已!”

  李常杰纵声大笑。他早就想到了宋人可能使用的攻城手段,召集如此之多的杂兵前来,怎么可能还有别的用处?虽然他要防着宋军乘隙攻来,不便派主力出城驱赶城下的杂兵,但他还有其他更为合适的军队可以指派。

  看到正当面的蛮军驱赶着自家子民抱着一包包泥土向城下涌来,李常杰毫无动摇的下令道:

  “象军出阵!”

  东城的城门吱呀呀的打开,正押队冲到城下的一队蛮军探头向里面一看,立刻脸色大变的向两侧逃去。

  一头头庞然巨.物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在城门前稍稍整理了队型,便立刻向前猛冲起来。

  奔驰的巨兽根本不需要在乎只能没过它们膝盖的积水,在积满雨水的稻田中,踢起一团团水花。

  大象的身躯看似笨重,但飞奔起来,却是势如奔马。每走出一步都能引起地面的颤动,数十头一起狂奔,犹如山头上滚下来的万斤巨石,其势无可阻挡。

  从城中奔出的象军,直直冲进了正要将土块堆到城下的蛮军和本国百姓之中。也不管是敌是我,将人卷起来,又用力甩在地上,继而再一脚踏上去。一头头嗜血的战象,高高抬起长鼻嚎叫着,用力踩踏脚边鬼哭狼嚎的敌人。脆弱的人体就像是不小心落到脚底的泥人一般,被踏得稀烂。

  看着一众蛮兵拼了命的逃散开来,空留下一地摊开来的血肉。在城头上扶着雉堞的李常杰,只略作犹豫,便猛地向前一指,“给我冲一下!”如果在这时候能给宋人迎头一击,接下来的防守就能轻松许多。

  听到城头上的将令,正沉浸在杀戮的兴奋中的象军,就毫不耽搁的调转方向,对准同一个目标直奔压阵的宋军而来。

  数十头大象并肩而行,速度越来越快。近万斤的体重冲刺起来,地面上的积水都开始震颤起来。

  城头上的守军也配合着开始高声唱起凯歌,他们的歌声隔着远了,本来应该是很模糊,但不知为何,却清晰的传到了观战的章惇、韩冈和李宪等人的耳中。

  “南帝山河南帝居……”李宪的脸上露出一个不知该说是狰狞还是扭曲的笑容,“嘬尔小国,蛮夷之邦,也配称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万邦,哪里不是中国之属?还敢说‘截然定分在天书’!”

  “他们是以为能胜过官军罢了!”章惇冷笑着,“李常杰大概还不知道,在这之前,官军已经杀了多少头大象!”

  “人总是有赌性的。这个时候,李常杰也不得不赌一把了。”韩冈为李常杰感到遗憾。

  他的选择不能算错,大象畏火,可雨天连火把都点不着,加上宋人最为依仗的神臂弓也当在这些日子的湿气重损坏了许多,正常的将领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但错就错在他只掷出过一把六个六,接下来的赌局,都是最差的点数。而他的对手,也就是官军,总能稳当当保证每把都是大数。

  大象狂奔而来,当面的蛮军纷纷逃窜,可正当面的数百名宋军却并无半点动摇。在甲胄的外面是一层油布雨披,藏在雨披下的,是一张张已经张开的神臂弓。

  浸透了雨水的神臂弓甚至比平常的一石弓威力还小,但特意用油布裹起、又用猪油密封了装在放有石灰的箱中,用来以防万一的五百张神臂弓,却还能保持着水准以上的力道。

  不过当箭矢穿过滂泼大雨,虽然大半命中,却也失去了杀伤力,仅仅射入了皮肉半寸,这份痛楚则更加刺激得一只只战象猛冲过来。

  “好!”城头上的李常杰大声叫好,身后的守军将士也是一片欢声雷动。神臂弓果然已经排不上用场,一旦进入接近作战,区区百十斤的人,如何能与近万斤的大象相比!

  但他们的笑容只是存在了短暂的刹那时光,宋军对抗战象的手段远远不止神臂弓一项。

  霹雳砲当先出动,六具虽少,抛掷出来的石弹也只命中了一颗。但这一颗能撞跨城墙的石弹,落到一头战象的前额上,咚的一声就是一记闷响,战象登时倒在了地上,比起箭矢来更有效果,

  “掷矛!”就在霹雳砲开始攻击的同时,亲自指挥作战的燕达也是一声低喝。

  接替神臂弓的是李信麾下最为得力的标枪手,上古的人类拿着石块打磨出枪头的简易标枪,将大地上所有的巨兽都放进了食谱之中,如今换成了钢铁为尖刃的掷矛,只是从侧面奋力一击,飞掷而出的投枪就深深的穿透最前面的五六头大象柔软的腹部,

  受了致命伤的大象仰天咆哮,引得象军队形一时大乱,站在最前面官军将士,随即挺起斩马刀反冲了上去。

  当头挥来的象鼻如同一根铁棒,轰在士兵们的身上,一口血就喷了出来。但身手灵活的士兵,却还来得及在战象的鼻子挥舞过来之前,跳到一边,手中的斩马刀一挥而下,直接将鼻子砍下半截。

  对人来说,是十指连心。而对大象,则是长鼻连心。最敏感的部位受到了重创,发了疯,受了伤的象鼻狂挥乱舞,当空喷撒着血水

  斩马刀发挥了作用,长枪也同样是对付巨大目标的利器,尖锐的枪头扎进战象的腹部,只需用力一绞,就能让战象倒地不起,比起的斩马刀还要简单。

  大象是极聪明的动物,甚至各自都有不同的个性,听到同伴受伤的哀嚎,嗅到浓浓的血腥味,有的战象冲上前去,有的则停下脚来观望。就是寻常经过训练的战马也做不到如臂使指,象背上的驭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无从控制,无疑成了神臂弓最好的目标。

  气势汹汹的象军出击,攻势却只用了片刻的时间便是土崩瓦解。

  纵观史书,中原军队与象兵交战,败阵的例子并不多,牲畜永远都比不上人类的灵活。在已经有过对垒战象经验的宋军面前,从升龙府城中攻出来的象军,全然不是对手。

  战象四散逃离,而被驱散的蛮兵便各自围了上去。他们都是见惯了大象,只要对上的是单独一头,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

  完胜了几乎算得上是杀手锏的象军,除了天上的雨水,再也没有能阻止官军迈向胜利的脚步。

  李常杰惨白的脸,被雨水淋着的样子甚为狼狈,但他还是不甘心认输,如果能借助城墙抵挡得住宋军的攻势,只要三五天,没有干净食水的生活就能让军营中疾疫大起,到时候他们甚至连退兵回国都做不到。

  只是宋军没有给他这个时间。蛮军以及被他们驱赶着的交趾百姓,正用巨大的蕉叶层层裹起土块,不惧雨水冲刷,堆到城下,就像是一块块砖头,逐渐垒起官军攻上城头的道路。

  没有弓箭的威胁,城中的守军又不能出击,垒土工程的进度远比李常杰在邕州城下时要快得多,从城头上徒劳的向下方射着软弱无力的弓箭,但射倒的又多是被逼来堆土的交趾百姓。

  李常杰低头望着城下逐渐高起的土坡,恍惚间又回到了一年前的邕州,那时攻下邕州城似乎也就在这个时候,当时的苏缄是不是也跟自己一样的绝望?ωωω.χΙυΜЬ.Cǒm

  不知怎么的,李常杰突然想起宋国民间的一句谚语:‘举头三尺有神明。’

  “报应……”身后的将校中,不知是谁人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李常杰转身回头,看着面目仓皇的众将,还没开口,“太……太尉。”一名小校疯狂的冲到的面前,“南门……南门开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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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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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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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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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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