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中的潜行,对体力消耗极大。浑身上下的水迹,湿透了的衣襟,也有一半是汗水的功劳。终于找到隐蔽的位置,他停了下来。由动至静,他急促的喘着气。只是喘息声压得很低,浅浅的呼吸只将面前的树叶给吹动。
眯起如鹰隼般锐利的双眼,望着不远处的一片营地。营地之中,一支支火炬闪耀着,仿佛星光浮动。一顶顶帐篷,犹如雨后山林空地上窜出的蘑菇,连绵成片。那里是敌军的营帐所在。
天空中的一片浮云移了开去,二月上旬的月光撒了下来。半轮明月此时已升上了天顶。他的手摸上了腰间的水牛号角,紧紧攥着。牛角沾上掌心的汗水,立刻就变得滑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难受。
时间差不多了。他心里想着。深深的吸了口气,鼓起胸膛,将号角凑在唇边,然后,用力的吹响。
一道沉稳厚重的调子突然窜起,振动着空气。先是一支号角的独奏,吹响了几个节拍之后,就有另外几支加入了进来。同时鸣响的号角越来越多,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乐班的合奏,在寂静的夜色中传得很远。
这并不能算是正式的夜袭,只能算是骚扰。两军对垒,针锋相对的安营扎寨。他们之间的交锋,就少不了是要从互相骚扰开始。韩冈不知道李常杰会怎么做,但他会照规矩来。
骚扰和防骚扰,偷袭和反偷袭,都是身为一名合格将领必须精通的科目。李常杰在交趾号为名将,尽管他之前的表现实在是有损名将的称号,可具体到行军守夜,他的表现也不算很差。
就算听到进军号声在四面八方响起,他营中的骚动刚刚升起,就立刻被平息下来。接着从营帐中冲出一队队全身武装的士兵,冲到了营地外侧的栅栏边,面向号角声传来的黑暗,警惕的瞪着双眼。
而就在吹响号角的同时,韩冈派出在外的暗哨也发现了交趾兵潜藏在黑夜中的身影。且早在暗哨发现他们的之前,派去骚扰敌营的士兵,就已经传回了一部贼军来袭的消息。
听到了营地外猝然响起的木笛声,受到信号的李信立刻让营中将一串灯火升到旗杆顶部。
几星火光在营地外闪了一闪,亮了又灭,但很快更旺盛的火焰就跳动了起来。
归仁铺附近,靠着官道两边,是以田地为主。两个多月没有人搭理,里面长满了半人髙的杂草。而更远一点则是一片片零星的小灌木林。设立营地的时候,只将大营周围清理干净,稍远处的草木都留置不动。为了隐蔽身形,交趾兵全都藏身在这一片丰茂的草木之中。
雨水稀少的冬天,让火势蔓延得极快。火焰在营外熊熊燃烧,转眼就随着夜风而扩散开来。今夜的风向不太好,有一部分火焰烧向了宋军的营地,不过被清理干净草木的外围成了防火带,也只有些烟漂了过来。
而更多的火头则是延伸向了草木更为茂盛的地方。当蹿进了一处小灌木林,数百人从火焰中抱头鼠窜出来,狼狈不堪的奋力奔逃,试图躲避将他们烧得焦头烂额的火魔。
相对于韩冈派出去进行骚扰的兵力,这个人数倒也不算少了。尽管用于正面作战人数肯定不足,可拿来偷袭只有三千人的营地,如果没有提防,可以很轻易的踏破大营。
“想不到李常杰这么看不起人。”苏子元望着从火场中跳出来的偷袭者,冷笑着,“以为我们会不做提防?”
“他浪费得起。要是易地而处,我也会忍不住派兵夜袭的。”手上有着一万多人的兵力,用五百人冒点风险,试图换来一次胜利,根本不是大问题。韩冈说着就打了个哈欠,转头对值夜的李信道,“快点回去睡吧,明天可就有得要忙了”
李信点了点头,吩咐了下面的哨兵们不要松懈,要提防交趾兵再来一次,转身也回帐去休息了。下半夜的防务,自有人来负责。
一夜过去,两边都没有受到太多的惊扰。除了归仁铺周围一片着火过后的黑灰色,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但吃早饭的时候,两军还在打探着对面的虚实,总不能不知敌情的就开始作战。骑兵在两军之间的原野上奔驰,相对于昨日寥寥数十骑,今日则多了许多。人数不足的宋军骑手,只能暂避锋芒。不过他们在避让间,也会趁机
“都是交趾兵,不见广源军的踪迹。”
而且李常杰的将旗就在敌营中飘扬,很明显的就是他在主持着军务。
“看来李常杰是打定主意要挡住我们往邕州城下的路。”
“他将广源军隔在他的身后,我们想派人劝刘纪等人倒戈,恐怕也是无功而返居多。……他做的真是很聪明。”
只有表现出来足够的实力,才能得到广源州剩下的三位蛮帅的投靠。而在两边交流被交趾兵阻隔的情况下,想让刘纪三人看到宋军的实力,也只有击破眼前的李常杰所部。可是要是能正面击破李常杰,广源军到底是投效还是顽抗,就没人放在心上了。
“而且刘永的事也是一个麻烦,要瞒着刘纪也不容易。”
刘纪身为一族首领,不会因为兄弟手足被杀,而与大宋不共戴天,这是领导者最基本的素质。但如果加上一千部众,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除非被逼到绝境,否则很难指望他会如同黄金满一样主动投效过来。
“黄洞主,你弃暗投明,万一交趾人恼羞成怒,回军时挥师攻打你部,那将如何是好?”韩冈突然想到一件事,问着黄金满,他可不希望投效之人全家被屠的事情发生,“此事不得不防。”
“多谢运使挂念于心。小人已经派了得力之人,绕道赶回广源,通知族人暂避。交趾不会有余暇去追逐小人的族人,而刘纪他们当也不会帮着交趾人做这等自坏名声的事。”自家的事当然是自家最为关心,黄金满早就想到了,并不用韩冈多虑。
“那就好。”韩冈点点头。
望着正在原野中奔驰交错的骑兵,双方兵力上的差距,只从骑兵上就能看得出来。苏子元皱着眉:“兵力相差甚远,如果要获胜,当然得用奇兵才行。”
韩冈轻笑道:“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是凭着三千人将邕州城下的数万敌军击败?……不是啊,让他们撤出邕州就算成功。”
韩冈的首要目的是将贼军从邕州城中给逼出来,这就是胜利。至于歼灭当面的贼军,如果天上掉馅饼,让李常杰犯浑,他不会浪费大好时机。可如果为了一个胜利要冒太多风险,他是不会做的,成功的几率未免小了点。等交趾贼军撤军之后,追逼在后,等着扑上去的机会,这才是一个更轻松也更容易成功的办法。
“做到眼下的这一步差不多已经是极限了。”韩冈道,“我们的底细不可能欺瞒太久,手上只有八百兵的消息,宾州多少人都知道,要说里面没有交趾人的奸细,我是不会相信的。”
“黄洞主不是已经奉命派人去守着各条路口了吗?”
“只要有心通过,小心的避开封锁道口的守兵,怎么可能封得住?只是能拖延个一两日而已。”韩冈不会将自己的希望放在敌人的愚蠢上。料敌从宽,把对手想得厉害一点不会错。
“运使,派去邕州的人回来了。”
韩冈在抵达归仁铺后,便派了一小队人潜去邕州城,现在回来一个。详细的情报并没有带回来,不过交趾军正在撤出邕州,则是一个很明确的事实。
“小人离着邕州有三里地,看见城中的兵马都是在往外走。不论是交趾兵还是广源军,都在撤出邕州城。而且也能看见百姓在逃离邕州。”wWW.ΧìǔΜЬ.CǒΜ
斥候的回报让韩冈等人喜出望外,也绝对是一个好消息了。这是连续几场胜利带来的结果,不论是他们是准备撤退,还是准备向归仁铺攻过来,被打开的包围圈,已经给了邕州百姓逃生的机会
“他们能进抵邕州城,交趾细作要绕过昆仑关,恐非难事。”
“那该如何应对。”
“何须应对。现在心急的是李常杰,而不是我们。敌强就退,敌驻则扰,敌退我们就追。不硬拼,但也绝不能让他们好端端的回去。”
只要不是大队的人马,区区十人上下的小队,借着夜色潜行至邕州城外,并不需要冒太大的风险。同样的道理,昆仑关周边的一片山岭,也不是黄金满派出的那些人能够封锁得了。
也正如韩冈所料,这时候在李常杰的面前,站着一人。他穿着普通汉人的服饰,头上戴着帽子,只是在帽子没有遮盖到的地方,还能看青茬茬的头皮。
“宋军只有八百?!”李常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宾州城内城外都在宣扬,说尽歼刘永千人的只有八百荆南军,而且那一战宋军损伤只有四人。”
“速将刘永战死之事传给刘纪。”李常杰先吩咐下面的亲信,然后又沉吟起来,不管怎么想,他都很难相信、甚至不愿相信让自己惊师动众的对手,只有区区八百人,“其中必然有诈……不过要试上一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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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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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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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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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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