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之前的飞鹰更多的是具备着一种上位者的威严,那么现在的飞鹰所爆发出的那种气势,就是踏过尸山血海所铸就的冷血杀戮!
这冷,冷到骨子里。
数十年的安逸,很多人的思想都已经放松了,再加上随着诸多老一辈人物的逝世,许多尘封起来的历史被永久的掩埋在了黄土中。
人,都是健忘的。
如今的华夏,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雄鹰部队是如何铸就自身威名的——
那是飞鹰率领着队伍,在世人最不看好的情况下,完成了堪称逆天之举所赢得的威名!
殷红的血,锋利的刀,残破的枪支,滚滚的人头,伴着惨嚎。。。那一夜,飞鹰一战功成!
从此,雄鹰特种部队昂首立于世界的东方,令他国不敢轻视。
这也说明,惟有鲜血滚滚,无尽杀戮,才是证明一支部队的最快捷径!
“呼~~”
飞鹰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数十年的修身养性,飞鹰的性子也不再一如过去那般激进。至少,飞鹰明白,不要在失去理智的时候做出任何决定。
无论,是极度愤怒时,还是悲伤过度时。
“雄鹰呐,雄鹰!”飞鹰语气中充满着感慨。
“我们已经沉寂了太久了,以至于很多人都说我们的存在,‘未有寸土之功,但余守土之职’!”
“在座的诸位,你们都听说过这句话吗?!”
飞鹰怒吼着,显然,他的内心被这句话深深的刺痛了。
(未有寸土之功,但余守土之职。呵,这说的就是现在的雄鹰部队吗?!我想知道,当年血战八方强敌,虽死无憾的雄鹰呢?哪儿去了?!)
“未有寸土之功,但余守土之职!”飞鹰把话又重复了一遍,接着道:“这对我们雄鹰部队来说就是耻辱!你们懂吗?!这是耻辱!”
刘建林低下了头。
他也曾听过有人背后议论,也曾感受到很多人不屑的眼神,为什么?
为什么数十年前敢于血战八方强敌的堂堂雄鹰部队,如今却被人以如此评价的印象?
他也在思考,他也很想知道答案!
裴鑫也低着头,显然是默认了飞鹰所说的话。虽然裴鑫毫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不过这种对于雄鹰部队的评价还是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印象。
裴鑫也是从那个,战火漫天却看不到硝烟的年代里一路走过来的,他当然明白那个年代的雄鹰部队的威名是何其了得!
再想想如今人们对于雄鹰部队的评价,这是**裸的打脸呐。
短短数十年,难道一支强军就这样‘败坏’了?裴鑫自问,如今的雄鹰确实比不上当年的他们,两者间总是差了点什么。
与裴鑫,刘建林,飞鹰那个时期的初代雄鹰部队相比,如今的雄鹰部队,差的到底是什么呢?
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才有兴盛的希望。
倘若,今天不如昨天比明天强点,这样一天不如一天,那这个民族也就没有希望了。
飞鹰愤怒的双眸扫过了众人的面庞,无人敢与之对视。
“知道为什么现在会有这种说法吗?当年堂堂的雄鹰部队沦为了如今的仅剩守土之职,寸功未有?”
一时间,刘建林,裴鑫等在座之人,莫不看向飞鹰。
面对同样的问题,他们也曾困惑,他们也曾问过自己为什么。
答案千百种,但却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
牵强解释的有很多,却并不能消除众人心头的疑问。
飞鹰看着众人,一字一顿的说道:“因为,没有杀戮的震慑,没有长远目标的追求,部队所失去的,乃是军魂!”
数十年来,安逸太久,杀戮从未降临在自己的同胞头上,许多人都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甚至在许多人的内心深处,并没有多么高大上的热爱‘和平’,仅仅是‘惧怕’一切战争,怕战争毁掉了他们如今所拥有的一切;
数十年后的今天,雄鹰部队并没有太多出彩的战绩,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一切都是按照规定来进行,一切都是模子里刻出来的模板!
数十年来,经过了思想文化以及‘下海经商’的不断侵蚀,雄鹰部队同样逐渐朽化,已没有了当年的血性与军魂!
当一支部队的战斗力直线下降的时候,拿什么来谈保家卫国?拿什么来让他人正视?
就凭几十年前的老黄历时代的战绩?就凭当年的先烈们用累累尸骨所铸就的辉煌?
那么,如今的雄鹰部队被人奚落也就毫不稀奇了。
因为,军人的荣耀从来都是战场上拼出来的,军队之间的相互尊重从来都是经过战火的锤炼后所赢得的!
未经战火的磨练,未曾沾染过满手血腥,难道坐等煌煌功绩从天降?
众人震惊。
在座的众人,无不一脸震惊的表情。
飞鹰此番话,这是要准备‘大开杀戒’了吗?!
即便是裴鑫这样一员号称“铁血战将”的人物,双手沾满了血腥,但自从离开了前线,便再也没有沾染过鲜血了,修身养性成为了他所需要做的。
迫于经济发展,迫于国家需要,总之,当时是一切为了‘大局’着想,如今,飞鹰的一番话却是激起了裴鑫内心深处早已被潜藏起来的那股子狠劲!
“首长说的对!我们雄鹰部队需要的就是干!看谁不顺眼上去就是干,吗的,干到他们爹妈都认不出来!”裴鑫拿出了流氓的无赖精神,有有点痞子气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裴鑫还待要继续阐明自己的无赖精神,飞鹰一瞪眼,裴鑫赶紧摆正了自己的态度。
“首长别生气,我的意思是说,咱们雄鹰部队就好比一把刀,是一把被尘封多年的刀。这把刀如今还锋利吗?还能砍人吗?都是需要我们做出点什么事情来证明自己的!”
裴鑫正襟危坐,一脸严肃的说道,与方才所见简直就是两个模样。
在座的众人,论资排辈的话,都是那个年代里过来的老一辈军人。但是其中飞鹰,裴鑫,刘建林又都是经历了战火纷飞年代的雄鹰部队成员,三人一起喝过酒,抽过烟,扛过枪,打过仗,嫖没嫖过娼就不知道了,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是简单的一句‘兄弟’可以解释的。xiumb.com
因此,在此时的在座诸位中,能够与裴鑫‘顶牛’发言而不被‘记仇’的也就是刘建林或者飞鹰。
倒不是说裴鑫心胸狭小,只不过这家伙当年就是出了名的愣头青,习惯了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别看几十岁的人了,又‘修身养性’了十几年,依然还是个暴脾气,这脾气一上来连他自己都敢打,更别说其他人了!
刘建林觉得飞鹰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是总觉得这样去做不太妥当,应该徐徐渐进,慢慢来改变现状。只是想到飞鹰方才的态度,以及裴鑫的“得意”神情,刘建林很明智的选择了闭嘴。
(大不了把天捅出个窟窿,出了事一起扛!怕个鸟,老子也豁出去了!)
毕竟是老战友,不愧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这份敢作敢当的魄力依然存在于骨子里,未曾消逝!
“你说的很对,雄鹰,又到了需要证明自己的时候了。”飞鹰缓慢说道,语气有些感慨。
(倘若我们这些老家伙们退居二线的时间推迟个十年八年的,我倒要看看,现在的雄鹰,何人敢质疑!)
(哎~)
众人面色肃然。
当年雄鹰部队的威名是他们亲手缔造,可谓是风光无尽。谁想区区几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如今提起雄鹰部队,竟然被人所质疑,雄鹰部队需要再次用血与火来证明自己。
怎能不令人感慨。
“我们的忍耐已经太久,以致于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欺负到我们头上!常言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如今,是到了该再次亮剑的时候了!”
一直以来都以沉默,稳重,执行力强而著称的老将张野,此时也忍不住出声了。
“堂堂雄鹰,********,怎能被人相欺相疑!今后谁再敢质疑我们雄鹰部队无人,我张云霄第一个饶不了他!”
张云霄,这个形似铁塔般的汉子,当年在缅北的丛林中勇猛无畏,嗜血如狂,凭借悍不畏死有我无敌的精神率领所部小队奇袭,给敌以重创,为取得最后的胜利立下了大功。
战后,张云霄所部生还者仅余三人。
那都是他在部队中多年来的生死兄弟,历经国内大小数十战而未死,在缅北密林一战,却是仅剩三人生还!
由此,也让人明白了特种军事作战的残酷,并非常规军事战争可以比拟!
老一辈的军人,他们是用活生生的人命去填,方才精炼出了当初的雄鹰部队!
此刻张云霄站起身来,心情激动的说道。
“说的好!人活一口气!我们不能让人看扁了,雄鹰也该再次展露利爪了!”
“没错!堂堂雄鹰,********,怎么能够继续憋屈的隐忍?我等死都不惧,还怕丢了这点身前名利?”
。。。。。。
众人颇有义愤填膺的感觉。
不要怪他们此刻方才表态,他们为了‘大局’着想,已经牺牲了太多,身为一个个曾经的热血战斗派,更是被压抑许多年。
不仅是他们,还有更多普通大众,为了华夏‘大局’着想而不得不被牺牲付出,这些人,青史无名,但同样伟大。
和平年代,主战者注定会被埋没在滚滚发展的浪潮中,然而,居安思危,忘战必危!倘若一味的重视发展,忽略战争的存在,那么,忘战必危将成为现实!
和平,从未真正存在过;战争,一刻也未曾停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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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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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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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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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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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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