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有时候并不可怕,为国死战,为民族死战,何惜一死!
投降?
宁可战死沙场,也绝不向异族投降。△,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何谓华夏?
《春秋左传正义》中有记录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即我们常说的,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意指高贵典雅。
何谓中国?
答曰,天下之中心也。
华夏文明自成体系,绵延五千年不绝。区区蛮夷诸族,已然欺我华夏一时,现如今还想令华夏俯首称臣?
自从成为军人的那一刻起,不论原先从军的目的是什么,至少,每一位华夏军人都懂得要用手中的钢枪,保卫脚下的土地——这是我们代代传承的根本。
不论华夏大地战火如何燃烧,倘若异族来犯,则必然上下一心,抵御外侮。
君不见,煌煌大汉犹如一座不朽丰碑,树立起了华夏诸族最初的信念——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巍巍大汉,血战匈奴三百年,灭其国,诛其心,何其壮哉!
千年之前,我们的先辈已经用手中的刀剑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千年之后,我们岂能奴颜婢膝于当年的化外蛮夷诸族?
雄鹰,雄鹰!
加入雄鹰部队的那一刻,豹子等人便已经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伟大的华夏母亲。
生为华夏人,死是华夏魂。
身为华夏雄鹰——死,又有何惧!
欧阳龙云有句话讲得好——
只有战死的欧阳龙云,你何曾看到过卑躬屈膝的欧阳龙云!倘若有一天,我欧阳龙云跪下了双膝,那我所面对的,必然是受我屠戮而痛失亲人的华夏万万民众,以及,血水汩汩的大地,遍布着森森白骨。
面对异族的咄咄逼人,唯有强硬,比他更狠更残忍,用铁血与冷酷迫使其让步。
否则,一旦露出自身的一丁点弱点,定然面临着被异族群起而攻之的窘境。
即便华夏能够独对群雄,也必然会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九州,满目疮痍,民不聊生。
非不得已,岂能如此!
至于向外族投降?
这可不是雄鹰部队能够干得出来的事情。
从来只听说过有战死的雄鹰部队成员,没有听说过有投降的雄鹰部队成员。wWW.ΧìǔΜЬ.CǒΜ
要么死,要么降?
不!
俗语有云: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豹子等人能够在雄鹰部队中坚持到现在,经历过了初次任务后的选择权,早已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哪里有两个选择,在类似豹子这样的小队成员看来,这根本用不着选择,结果只有一个——
只有战死的雄鹰部队成员,没有战败被俘的雄鹰部队成员!
宁可死,也绝不苟活!
当然,胖子与天狗在关键时刻的舍生取义,也极大地震撼了豹子,黑虎,天狼,蝰蛇,郭建,以及大牛六人。
虽说这八人的小队已经一起经历过了数次危险行动,甚至有几次任务都险些丢掉性命。几人之间的感情早已不能用兄弟来形容,那是真正的过命交情。
但是,胖子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那一幕依然深深震撼了小队的每一个人。
。。。。。。
(没时间想那么多了,豁出去了,就是干!)
胖子一瞬间便看出了场上的敌我形势,做出了本能反应。
只是与以往不同,这一次,胖子永远的倒下了,不可能再站起来了。
(豹子,你们快走啊,我只能抗住几秒钟啊!!)
胖子怒目圆睁,紧扣扳机,那一刻,他的身影永远的定格在了豹子等人的脑海中。
一愣神的功夫后,仅仅是一个瞬间,胖子便被打成了筛子,密密麻麻的子弹挂满了胖子全身,鲜血四溅——
令人扼腕!
(别了~~保重~~!)
两滴泪水在胖子的眼角缓缓流出,掺杂着鲜血,分不清泪与血。
未完的思绪,带着对尘世的不舍,胖子倒下了。
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抗争必死的命运!
显然,胖子,他属于真正的勇士!
天狗的伤势过重,他知道,豹子等人是断然不会放弃自己而独自逃生的——除非自己要求留下。
那一刻,他仿若不关己事,做出决定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赶走了豹子等人,自己拖住追来的敌人。
或许,天狗的内心也在挣扎,因为他也想回家,他也想要活着!!
如果能够活着,谁还愿意坦然赴死?
看着战友们渐渐消失在雨林中,天狗的一颗心也变得冰冷起来。
(胖子哥已经去了,接下来,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天狗的厉害。我会让你们明白,‘华夏不可欺’这句话的意义!)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是豹子等人听到身后传来的爆炸声,他们也明白,天狗已经追着胖子的脚步去了。
这是豹子的小队成立一年多以来,所经受的最为严重的损失。
胖子战死,天狗与敌同归于尽,郭建与大牛两人受伤不轻,豹子与天狗,天狼,蝰蛇四人带伤。
不管过去所执行的任务如何困难,豹子的小队一年多来始终没有任何损失,八人依然完好无损。
这一次,真的是栽了跟头了。
天狗的牺牲,给身后的追兵所造成的精神上的打击,远远超过了**上的伤害,令他们继续追击的念头动摇了。
因为谁都不愿意与这种抱着必死之心的人对决。
与抱定必死决心的人决战,赢了是正常,输了那就等着被讹诈吧。
天狗,他以自身生命为代价,捍卫着自己所坚守的一条信念——
华夏,不可欺!
(纵然我只是一只蝼蚁,也要尽力捍卫心中的信念!永别了,亲爱的们~~~华夏!中国!雄起啊!!)
天狗
。。。。。。
将视角转回到秦岭山脉的训练基地中。
欧阳龙云背负双手,久久的站立在作战室的巨大地图前。那双眸子盯着缅北与云南漫长的交界地带,不知道脑海中在想着什么。
身边的参谋正在小心翼翼的看着欧阳龙云,生怕做错了什么事情打扰到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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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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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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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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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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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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