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血色雄鹰>第五十四章 英雄迟暮
  cpa300_4();张老爷子一声叹息,感叹岁月不饶】∮,

  “这是当年飞鹰亲手交给我的,遗憾的是,我不能亲手送还给他了。你带上它,回去之后将它交给飞鹰,告诉他,就说,时至今日,张仲轩方才完成了组织交代的任务。只要组织还需要我,我随时可以归队。”

  张老爷子一番话说完,竟是有些无语凝噎,但很快又收拾好了心绪,变成了那个安详的老人。

  黑鹰如何不知道,张老爷子这位北疆的“无冕之王”只要离开了这里,没有了权势地位,那就只是一位安享晚年的老人了,另外,刚刚平静下来的北疆必然会再次陷入混乱之中。

  心中思量着张老爷子这番话,黑鹰眸子闪过一丝精光,似是明白了什么。

  张老爷子明知北疆如今离不开他,却为何要这么说?

  那是因为,飞鹰肯定明白这位老兄弟的意思:我张仲轩已经准备好了马革裹尸还,还能够苟延残喘的几年里,随时听候组织的命令。

  将雄鹰部队的元老标志都交给了飞鹰,这已经表明了张老爷子就没想过再活着离开北疆了,否则张仲轩亲自交给飞鹰,二人还能够畅谈一番,岂不更好。

  可敬,老一辈的军人,尤其是战争年代里走过来的军人,他们是真正的一心为国,为了华夏的复兴,甘愿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短暂的生命。

  张老爷子用了数十年时间完成了当年组织上给予的任务,这是一盘大棋,数十年时间布,一朝收局,所有牛鬼蛇神几乎一打尽——因为这些牛鬼蛇神经过数十年的相互厮杀与安逸生活,早已大意,不复当初。琇書網

  黑鹰真正相信张老爷子所说的一切,正是在他拿出了这个雄鹰部队元老级成员才会拥有的标志时。

  除了因为这个标志不易仿制外。更重要的是,知道这标志含义的人极其稀少。仅有雄鹰部队成立时的十数人罢了。

  而这仅有的十数人,又都是不可能泄密的。能够知晓这个标志的含义的人,即便是在雄鹰部队中,不达到大校级别也是不够格的。

  至于更多雄鹰部队之外的将领,那就更没必要知道这回事了。知道的人越少,可信度则越高。若是天下皆知,那也就没必要弄个什么特殊象征的标志了。

  黑鹰心中除了对老一辈军人表示钦佩,还是钦佩。

  谁言老兵已死?

  老兵从未消逝,他们一直都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一丝一毫,为这个伟大的国度再度恢复昔日的荣光而努力着。

  啪——

  黑鹰立正,敬了个军礼。

  “老爷子,您的话我一定带到,您——珍重。”

  黑鹰顿了顿,看到张老爷子已经在闭目养神,没有什么要说的了,也就不再言语,转身。走了出去。

  黑鹰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只不过,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意料,超出了预期。

  来时带着一颗充满杀意的心。心中的激荡可想而知,谁知却是得到这样出人意料的结果,真是万万没想到。

  黑鹰看了看时间,下令道:“撤回去。”随即带头撤离了这里。

  至于楼上那些北疆的“上流”社会名人。黑鹰都懒得搭理,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撤退了。

  对黑鹰来说,张老爷子一人便足以抵得上楼上的那一帮废物。甚至还应该犹有过之!

  否则,张老爷子凭什么能够坐稳北疆“无冕之王”的宝座?早就被人给掀翻了!轮到谁来坐“无冕之王”这个位置也都不会轮到年近七旬的张老爷子身上了。

  张老爷子才是北疆的主心骨,有他在,北疆再乱也乱不到哪儿去。

  至于其他人?——呵,你在说笑吗,他们爱在哪儿在哪儿,张老爷子根本不需要依靠这些所谓的“社会名流”来刷声望刷存在。

  相反,恰恰是这些“社会名流”需老爷子脸色行事,否则想在北疆这一亩三分地儿上待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当然,张老爷子能够在北疆做到这种程度,成为“无冕之王”的存在,离不开北京方面暗中的支持,身为雄鹰部队的元老级人物,忠诚方面肯定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得到北京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就是放权力度)也是极大的。

  就这样,黑鹰离去了,张老爷子也找了个借口离开了这里。

  这两人,竟是没有一个去跟那些“名流”再见个面什么的。

  想想也对,一是根本不需要,二是没那个必要。

  黑鹰与张老爷子,一个是雄鹰部队的当代领军人,一个是北疆的“无冕之王”,达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需要再去过多考虑某地豪强的意见了。

  见或不见,全凭一心罢了。

  颇有些江湖快意恩仇的意思,但事实就是这样:实力不够,达不到被人重视的程度,蝼蚁岂能与巨龙共舞?

  倘若来宾中有几人能够达到黑鹰与张老爷子这样的高度,成为一地豪杰亦或个人本领足够强大,岂能不被重视?

  黑鹰走了,离开了群雄阁,大部队随即离开乌市。

  张老爷子站在窗前,看着黑鹰率人渐渐消失在远方,良久,只闻一声轻轻的叹息。

  秋风起,黄叶落;故乡难见,故友难寻。

  黄沙葬铁骨,天地留忠魂;来世依旧称雄,举杯欢庆相逢。

  张老爷子心中对故乡的思念,对老兄弟们的思念,都随着一江春水,滚滚东流。

  想当年,正是英姿飒爽,何等的意气风发,大军所指,所向披靡。现如今,当是垂垂老矣,身体已经衰败不堪,不知天命在何时。

  英雄,也有迟暮时。

  日落西山,英雄迟暮,身后一抹苍凉如故。

  黑鹰早已远去,张老爷子还是久久的伫立在窗边,望着天边的夜色,好似在独自欣赏着漫天繁星。

  或许,在张老爷子眼中,每一颗闪亮的星斗背后,都是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有一段辉煌的故事。

  只不过,这些记忆,只能永远的珍藏起来了,随着时间的逐渐流逝,直至被遗忘。

  这一别,也许就是永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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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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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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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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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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