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从小与这样的奶奶一起长大,秋月对优雅对淑女对容貌的追求就被一点一滴印刻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以为,女人只有这样的,才是真正高贵的,才会被这个世界所认可。
像她母亲那样的成功,是个例,不可复制。记得不知道说谁的,这个世界为什么一直都是看脸的世界,那是因为你的脸决定我愿不愿意去了解你,之后才轮到你美丽的灵魂打动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长得有些对不起观众,那么抱歉,哪怕你拥有再有趣的灵魂,我也没办法对着你的丑脸生出想了解你灵魂的想法。
学习好不如长得好,长得好不如嫁得好,在秋月的思想里,一个女人最大的成功,就是嫁个好男人,而嫁个好男人的前提,就是自己要长得好。好的男人从来都是稀缺资源,要有钱,家庭要和睦,长得要帅,性格要好,这样的男人身边自然不会缺少女人,秋月的优势在哪?
在别的女孩子疯跑疯玩什么都不懂的年纪,秋月已经天天跟着奶奶护肤、学乐器、练形体了,在别的女孩子偷偷暗恋隔壁班打篮球很棒的男孩子时,秋月已经开始看奶奶给的御夫三十六计了。
其结果,便是让秋月比同龄的孩子早熟太多,才十三四岁的年纪,她的人生重心便全放在了如何嫁个好男人上。
秋月的妈妈是个智慧且聪明的女人,热爱自己的事业,但同时也爱自己的孩子。她与秋月短短的接触也能感觉出女儿对自己的不喜和过分的早熟,她也想过与秋月好好谈一谈,婆婆什么都好,就有一点,做为21世纪的独立女性,她一直认为婆婆的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虽然婆婆很有大家闺秀范,但一些贬低女性,自我否定的论调实在是让她有些受不了。秋月自小跟着奶奶长大,谁教的孩子像谁,她是有心理准备的,说真的,如果不是老公有些愚孝,婆婆又真的把女儿疼得像眼珠子似的,她一定不会把女儿完全交给婆婆。但现在说这些太晚了,女儿不喜欢她这个当妈的,估计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女儿嫌弃自己长得丑,都是因为她这个当妈的基因不够好吧。
可是长成什么样子不是自己能选择的,身为一个女人,爱美是天性,适度的追求美无可厚非,但是太过分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不是古代,女人的出路只有嫁人一条路,在这一点上,秋月母亲很欣赏范冰冰,只因为那句我不需要嫁豪门,我自己就是豪门,活得那么精彩,那么硬气,才是女人应该有的样子。男人之于女人,有的时候可以小鸟依人,没有了我依然独立自主。
不过显然因为年龄偏大生了儿子牵扯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对秋月她已经有心无力了,而且女儿虽然与她不太亲近,但是她冷眼看着,在待人接物方面,交友学习方面都无可挑剔,她觉得,女儿再长大些,上大学了,离开奶奶,就会发现人生还有其实无数种可能,也许就会慢慢变好吧。
谁也没想到变故会来得如此之快。
秋月十四岁的暑假,与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她依然在放假后回到父母家小住,每天跟家里的保姆一起带孩子。因为母亲早已经回去上班,她回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她承担着照顾弟弟的责任,连保姆都得了不少轻闲,一个劲没口子地夸着秋月懂事。
这一天傍晚,吃完晚饭,弟弟吵着要出去玩。两岁多的孩子,会走会跑会跳,说话虽然不算利落,但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单句也从不闲着往外蹦。大约男孩子骨子里带着的基因就有几分淘气,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往外跑。以往他想出去,家里大人都忙,连保姆都忙着做家务,自然不会回回满足他的要求,一个星期带他出去两三次也就不错了。自打秋月回来,弟弟的要求她从不拒绝,每天定时定点带着他去楼下的小花园,跟其他的孩子一起玩。
此时秋月就会安静地坐在一旁,看带回来的书籍,不时抬头看一眼弟弟,两不耽误。
其他带着孩子出来的年轻妈妈们聚在一起,除了玩手机便是聊聊关于育儿的话题了,秋月与她们年龄上有差距,代沟很明显,再加上她又没生过孩子,自然跟他们聊不到一起去,只在一边安静看书,除非有人找她说话,她基本上一言不发,显得有些另类。
出事的前一天傍晚,秋月又带着弟弟出来,刚在小花园的长凳上坐下,便有个女人凑过来跟她说话:“你是戈家新来的保姆吗?以前的刘姐呢?她不做了啊?唉呀,上回她还说要教我做锅包肉呢,怎么突然就走了。”
保姆?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秋月微微皱了皱眉,心下不悦,不过她的教养不允许她明确地表示出来,更不屑于解释自己的身份,只浅笑着回应:“刘姐还在,她忙着做家务,没空出来。”
“唉哟,老戈家是真有钱,居然请得起两个保姆。你是专门请来看孩子的吧?那漂亮得像洋娃娃似的孩子,还真是半点都不像他妈,跟他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真是会长。听说他妈妈三十七八岁才有这么个孩子。像他们家条件这么好的,一直没孩子可就太可惜了。原来我还当他爸有毛病不能生呢。”
旁边有人插嘴道:“为什么不是他妈不能生啊?”
“废话,要是女的不能生,有几个不离婚的,更何况她还长那样。”
“说得倒也是。不过这回可是打脸了,这孩子一看就知道是他们亲生的。”
“有什么可打脸的,我又没当着他们面说过能不能生孩子的事。”
“这孩子真漂亮,比我家小兔崽子好看多了。”
“可不是,我要有个这么好看的儿子多好。”
“切,就你们两口子那模样,你要真生出个这么好看的儿子,你家可有的吵了。”
“呸,胡说八道什么。我就是随口一说。”
......
周围人说什么,秋月没有,她一直盯着自己的弟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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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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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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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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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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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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