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末世龙帝:从签到开始进化>379 进化血族
  那三十多人,都围着中央的一个青年。

  莫释也多看了一眼。

  只见这青年不像男人那般阳光,倒有一股女人的阴柔。

  脸比女人还精致,嘴唇比女人的还妖娆。

  一举手一投足,感觉没有半分阳刚之气。

  让莫释想到了三个字:小鲜肉。

  难道说炎始大陆也有追小鲜肉的脑残粉?

  将几个人的记忆掠夺过来,查看了一下,便明白了。

  原来此人名叫易不凡,是幽云十六州排名第一的势力——天金宗弟子。

  而且还是天金宗大长老的亲传弟子。

  所以在这些人眼里,他的身份比起其他势力的掌门来,还要更加尊贵。

  当莫释观察那小鲜肉时,那小鲜肉也在打量莫释。

  将莫释打量了片刻,又看向莫释旁边的艾玛。m.χIùmЬ.CǒM

  他的目光在艾玛母子身上不断游走,最终又落在艾玛身上。

  看了足足有五秒左右,这才收回了目光。

  莫释眉头微微一皱。

  这人的目光有点怪异啊。

  不过不管你是谁,若真敢惹到我头上,那就只有对不起了。

  半个小时之后,终于轮到了莫释他们传送。

  很快,他们便被传送到了十号猎场——血狼星。

  此时,正值白天。

  血狼星自转速度很慢。

  一个白天,就相当于炎始大陆的一个月时间。

  血族们虽然并不你传说中的那样惧怕阳光,但是太阳照到他们身上,终归不是很舒服。

  所以一般在白天活动的血族比夜晚少一些。

  这也是为什么莫释要等到今天才来十号猎场。

  今天刚好是白天的最开始。

  他看了一眼东方。

  太阳刚刚从远方的黑暗中挣脱出来,斜斜地挂在东方的天空。

  除了太阳,在南方的天空中,还有一个颗巨大的红色星球悬浮于天空。

  这颗巨大的血红色星球,从肉眼上来看,比太阳大了千百倍。

  它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天空。

  只不过在亮度上,比太阳要稍稍弱一些。

  在这颗血红色星球周围,还有一层散发着晶莹的蓝光的星环。

  虽然莫释在来之前,对于这些已经有所了解,但是看到这种壮丽的景象,还是让他觉得震撼。

  和莫释一样,周围那些同一批传送过来的人,也都震撼于这壮丽的景象。

  不过那个天金宗的易不凡,目光却一直停留在艾玛母子身上。

  艾玛也发现此人的目光不对劲。

  不由得将儿子护在自己身后,身子又移了移,躲在了莫释身后。

  并不是她怕这天金宗的易不凡,而是她怕给莫释惹麻烦。

  除了天空的壮丽景象,这血狼星地面上的景色也比炎始大陆要壮丽得多。

  远处是一座座环形山。

  不过这些环形山并不是陨石撞击形成的陨石坑。

  而是一座座“火山”。

  估计足足有上百座。

  这些火山上,植被茂盛,古木叁天。

  近一些的地方,是一座平原。

  一条大河,在平原之上蜿蜒而过。

  沿着这条大河,继续向下游走五百多公里,便能到达血狼星的原住民的城市。

  血狼星的文明,虽然还没有达到曾经地球上的文明程度,但也并非蛮荒时代。

  这里的人们已经懂得使用一些科技。

  差不多相当于中世纪。

  有圣殿,有圣骑士。

  只不过这些圣骑士之中,实力最强的,也才仅仅能达到5级猎荒者的实力。

  所以任何一个来到血狼星的10级猎荒者,都能轻而易举碾压这些圣骑士。

  莫释看了一眼周围那些同一批传送过来的人们。

  他们基本上都是沿着这条河,向着城市的方向飞去。

  一来初来乍到,要对这颗星球做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就要去城市。

  二来原住民们,把这些人当成神一样。

  他们在城市里,吃香的喝辣的,甚至为所欲为。

  当然,和之前在二号猎场不同的是,这些人们基本不会在城市里滥杀无辜。

  毕竟实力越强,眼界越高,看问题的角度就越是不同。

  就比如一个孩子看到一群蚂蚁,很有可能去踩死、用开水烫死它们。

  但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基本不会理会蚂蚁。

  当然,也不排除偶尔会出现那种专门虐杀动物的变态。

  不过莫释并没有去城市。

  他此次来这颗星球,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来的。

  也不想与太多人打交道。

  他就不这么一个纯粹的人。

  等这些人离开之后,莫释便在这平原之上闲逛,看看能不能碰到血族。

  据说白天碰到的血族,都是在血族之中混不下去的。

  他们只能在白天出来,冒险来寻找“吃的”。

  不过虽然它们的等级都是10级进化血族,但是实力比其他血族逊色一些。

  这就正适合此时的莫释来获取巨龙血液。

  大约闲逛了半个小时,看看天空的太阳。

  依然是那么高,仿佛从来没有动过。

  此时,莫释龙念探出,已经探查到在右侧悬崖上的树林之中,有一个血族。

  也许是太久没有喝到人类的血液了,此时它杀死了一只血兽,正在疯狂地吞噬着这变异血兽的血液。

  莫释当即带着艾玛母子,向着这进化血族而去。

  几分钟之后,来到那血族身后

  只见它正趴在地上,双手抓着那只血兽,嘴死死地压在那血兽的脖子上。

  “咕——咕——咕——”

  不断吞噬着那血兽的血液。

  看起来丝毫没有血族该有的优雅。

  想来也是饿得狠了。

  在饿到一定程度时,什么优雅,什么贵族气质,纯特么扯淡。

  莫释看了一眼这个血族的等级:10级进化血族。

  相当于10级猎荒者。

  此时,那血族也发觉了莫释的到来,一对血红色的眼睛,顿时露出饥渴的目光。

  喉咙里发出一声兴奋的叫声:“哟西,新鲜的人血——”

  说着,纵身便向着莫释扑了过来。

  莫释早就示意旁边的艾玛母子让开。

  随后身形一闪,便到了那血族身后。

  依然和之前一样,不使用任何能量。

  直接近身肉搏。

  右手利爪早已凝聚出来,向着那血族的脖子便斩了下去。

  不过10级进化血族虽说在等级上,相当于10级猎荒者,但是在很多方面,却比10有猎荒者强很多。

  尤其是速度。

  它一闪身,便避过了莫释的这一击。

  喉咙里再次发出一声嘶吼:

  “区区8级猎荒者,也在在我面前放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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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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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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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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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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