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三才走到讲台上,大声说道:“如今大公国不得不面对一个足以威胁国本的敌,在大公国都传闻着这样一句话,军权大于王权,作为军人我们为什么可以凌驾在王权之上呢?因为这是我们的传统,是大公国能够长治久安的基础,现在的军部当中没有矛盾隔阂和尔虞我诈,只有同仇敌忾,万众一心。南都会尽最大的努力配合江大公的行动,我们再也不能一都一都地去被剑盟蚕食了,要清楚,一旦和敌人交火,那就是决战。”
“我也坚信,此战江大公一定可以率领各都的人取得胜利,南都军部愿意与诸位共享荣耀。”
掌声再起,谢三才快速走下台来。
江戮开始提到他的具体攻袭进发,以及对各都兵马的要求。
谢三才在来之前,已经跟风暴公爵请示过了,北都和东都联手,这一次倾尽全力,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他们是想让北都独自去跟剑盟抗衡,输了的话也会将敌人重伤,这个时候风暴公爵扮演王者归来的戏码,快速地重掌大权,和东都一起出兵,到时候打一个半残的剑盟,十拿九稳。
即便赢了,那也是惨胜,北都军部的很多人都战死了,杀戮大公独揽大权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权位自然还是会转回到手里。
所以输赢都可以,在风暴公爵的判断里,剑盟有一点优势可以赢的。
但现在好了,东都的红公爵已经介入,南都只能跟上,会押上一部分本钱,但还是要藏一手。
军部总会很快达成了共识,各都的代表当日便返回各地,几乎也得不到什么像样的休息,各都权位显赫的人便要一同前往中都了,距离新王大典还有五天时间。
秦冲和夜姬整日在街上溜达着,这一日在接头的地方,入夜之后,坐在一家叫做百顺的大酒楼里,包了一个雅间。
随着新王大典越发的临界,中心区域王宫所在地比较戒严,住的位置远一些的倒是看不到太多护卫的身影。
藏在暗处的哨探很多,专门留意入城流动的这波人的动向,一旦发现有可疑的,会继续跟盯,若是有问题会秘密逮捕。
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到处都是喜气洋洋,其实背地里的部署还是非常严密的。
“今天打听到什么消息没有?”秦冲正喝着一杯凉茶,随口说道,“那几都的掌权者既然还一个都未到,让我想涉险捞一网就走的想法都无处施展。”
“主人,军部那边没什么消息,不过有个封侯爵,也是王族之人的重大人,明天晚上摆了一场大宴,请了很多官员来。好像还要举办一个试剑会,让各方来的剑道高手舞剑助兴,其实就是比一比谁的宝剑更好,实则是个展览兵刃藏品,这个重大人很喜欢收藏,有一把剑是他的收藏之最,听说很多名媛也都会去。”
秦冲心里一动,“重大人?哪个重大人?这个称呼我听着怎么那么耳熟呢。”
夜姬回答道:“就是原来西都府的执掌者,孟关白的上司,当大公国一句发兵侵略雾之国,被主人率领众人打败之后,这位重大人便请辞了,后来才换上了豪雄。”
“哦,是他啊,难怪……这个人可是个十足的酒囊饭袋,他大摆酒宴一定有什么目的在。”
夜姬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我不敢跟人打听的太详细,会引人注意的。”
这时候有人顺着楼梯走上来,踢开门,径直走进了两人的雅间里。
秦冲和夜姬都有鬼脸花作为伪装,进来的这个人留出一抹小胡子,皮肤有点黑,五官倒是极为清秀。
“你们倒是胆子够大,要在中都的王都大闹一场。”来者坐下,颇为悠闲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秦冲看了她一眼,“女扮男装看起来不错啊,你冒充男子倒是挺合适的。”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霓筝。
她对中都各地都非常熟悉,在王都更是住过多年,把她叫过来是最为合适的。
“我见到吕关虎和那些号称夜之王庭的人了,补充进来这批人可是帮了大忙了。”
“你来到正好,刚才我们刚料到原西都执掌者重大人,在自家的府邸办了一场晚宴,还有什么展出藏品的品鉴会,这到底在搞什么幺蛾子?”
“你是说重碌康吧?这个人凭生有三大喜好,你可能不知道。”
“说来听听,哪三大爱好?”
“一是美人,二是古物收藏,三是好热闹。他是王族的一员,很擅长交际,我看这个什么试剑会就是有意炫耀他的那些好东西呢。通常这种聚会,很多名媛会去,说白了也是一场联谊会,很多政治家庭或者官宦家庭的子女,很多都是在这种场合下认识的,这种场子我去过很多了,总是会有一些无聊的人跑来搭讪。你可能不知道,城中一些地位没有那么高的漂亮女人,想要混到这个非富即贵的人们的圈子里去,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身珠光宝气的出场,很有可能比某位千金还耀眼,说不定那身行头只是花钱租来的,像重禄康就非常欢迎这样的女人来参加,所以才会以他的名义承办一些宴会,当然最好是有一些名头和原因,不然的话,那可就有点吃不了撑的了。”
“竟还会有这种事……”秦冲听得十分新奇。
“怎么会没有?这些女人一辈子都幻想着可以嫁入豪门呢,即便攀不上,认识一个富甲大商或者男爵也很不错。她们有身材和脸蛋,在修炼上面却完全不行,说起来在大公国女性的地位还是挺低的,漂亮女人为了寻求一个好的保障,宁可做一些老男人们的情人,也不愿意嫁给贫穷、地位普通的老实人,在这种宴会长上,她们这类人被男人俗称为‘野蜂’,这位重大人就是采野蜂的高手。”
“野蜂?好奇特的称呼。”秦冲转着茶杯。
“是啊,这其实不是什么褒义的词,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嘛,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将这类女人形容为苍蝇未免太过不雅,所以换做成了蜜蜂。她们来参加这种宴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找一个长期的饭票和依靠,就像是蜜蜂一样,看到那朵花开的正盛,就围上去处处讨好,反正我是挺瞧不起她们的。”m.xiumb.com
“有点意思,明晚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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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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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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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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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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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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