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说出口,沈毕之就后悔了,恨不得给自己几下子。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自己的母亲和陆侯爷,一个已嫁,一个已娶,连孩子都不小了,还有见的必要吗?
更何况,陆侯爷的原配夫人就在这里,他去世了,慕姑姑本就伤心难过,自己怎么就能脑抽到往她心上继续捅刀子的地步呢?
屠胭脂倒是没想那么多,反倒大大方方地说道,“洛师妹本来是打算过来的,可是临行前沈师弟赶了回来,就把她拦下了!”
哦呵呵……师父,你还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师父,什么叫我母亲想来,但是被我父亲拦下了?你给我好感解释一下!什么叫想来,但是被拦下了?
母亲的行为算什么?那叫难舍旧爱!父亲的行为算什么?那叫大吃飞醋!师父,你可知道自己的行为算什么?你这个叫做补刀,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的行为!
沈毕之小心地看了慕蟾宫一眼,果然,后者的脸色已经可以用十分难看来形容了。
屠胭脂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还在继续说道,“你不说,我差点忘了!我答应了洛师妹,要帮她上一柱香的。”说着,竟然真的打算去做。
慕蟾宫的脸色更黑了几分,若不是顾忌着这是灵堂,还顾及着多年的同门情谊,她真想把这几个人统统轰出去!
慕蟾宫其实当初并不喜欢陆翊这个人,她谁也不喜欢,所以嫁给谁都是一样的。嫁给陆翊,她不在乎陆翊和洛桃花当年的感情,甚至觉得有那么一点对不起洛桃花这个既是同门又是闺中密友的女子,因为她的心不在他身上。
可是,谁能料到后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呢!
在慕蟾宫孤立无援的时候,是陆翊单人单骑将她救出了敌人的包围圈;在慕蟾宫被京中一干人等取笑的时候,也是陆翊为她挡下所有的流言蜚语;在慕蟾宫得罪权贵的时候,还是陆翊愿意用爵位交换她一个的行为感动了女帝……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个一品军侯夫人的位置,慕蟾宫一呆,就是将近四十年。
四十载风雨同舟,那么多轰轰烈烈的战场厮杀,那么多日常琐碎的生活小事,叠加在一起,就算不爱,也早已从骨子里生出了喜欢和习惯。
慕蟾宫依旧做不到爱陆翊,她只爱恢宏大气的战场,只爱辽阔万里的江山,只爱这天下熙熙攘攘的黎民百姓。
可,陆翊对慕蟾宫来说同样也是重要的,是完全和别人不一样的存在。是那种他必须属于她,而她也只属于他的存在。是她离家之后心里始终的记挂,也是她回家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人。
他之于她,是家人,是朋友,是最亲密的陪伴。
这下,连焦海棠都察觉出了气氛的尴尬,她扯了扯屠胭脂的衣袖,“姐姐,哪有让别人替她烧香的道理?”
尽管焦海棠总是借着各种方法让别人把她和屠胭脂当作一对,但是事实上,面对屠胭脂时,她却只敢恭恭敬敬地叫上一声“姐姐”。
“你确定?”屠胭脂有些半信半疑,在她的印象里,焦海棠和洛桃花积怨多年,师父在时都很难保持表面的和平,故而,她有些怀疑焦海棠说这话的目的。于是,她看向了沈毕之。
接触到她的目光,沈毕之拼命点头,生怕她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看到沈毕之也这样认为,屠胭脂这才作罢。
一时之间,四个人倒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沈毕之和焦海棠是因为尴尬,慕蟾宫是因为难过,至于屠胭脂,她本就话少,是真的没什么可说的。
身为东道主,总不好让一干人等陪着自己干巴巴地杵在这,慕蟾宫抹了一把眼泪,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两位师姐在大西北多日,不知道可有师父的踪迹?”
屠胭脂摇了摇头,无声地垂下了眼睑。
倒是焦海棠开口说道,“我们按着洛师妹的记载,一路走过去,到了师父当年去过的许多地方,但是依旧没有找到!”
“师父本就高深莫测,哪能一下子就找到?慢慢来吧!”慕蟾宫笑了一下,不同于女子的柔和,反倒带了一丝男子的磊落和爽朗。
母亲的记载?这个东西,沈毕之有些印象。母亲箱笼里,有一本手写的传记,据她自己所说,里面记录了师祖的所有经历。
沈毕之看过那本传记,也是从那本传记上知道了母亲当年和陆侯爷的感情纠葛,还是从那本传记上看到了当年初登大宝的女帝,可是尽管这样,她依旧不相信那本传记里的故事是完全真实发生过的。
那里面有什么?母亲竟然觉得一个人可以成神,甚至还觉得四十几年前这片大陆上妖魔横行、仙人遍野!
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样的事,让人如何接受,如何相信?
可是现在,深信不疑的人似乎不单单只有母亲一个――父亲,师父,师母,甚至是慕姑姑,他们竟然全都相信了这套说辞――打算靠着这么一本看上去子虚乌有的传记找到一个人!
屠胭脂从怀里拿出一封信,递给身毕之,“洛师妹托我带给你的家书!”
沈毕之接过信封,便觉得有些不对了。倒不是因为信不是母亲写的,信封上那比狗爬尚且难看的字迹确实出于母亲之手。只是,母亲总是能把一件特别简单的事讲的又臭又长,一封家书能有个两三页纸已经算是少的,而现在这个信封的重量,明显不对。
沈毕之拆开信封,只有薄薄的一页纸。
信是洛桃花写的,比信封上的字迹更加潦草难辨。除了一如既往的“毕之呆呆吾儿,见信如唔”式开头和“母洛桃花字”式结尾,全篇只有一句话:大西北地广人稀,归期难定,吾儿勿念。
洛桃花很少这样言简意赅的说话,也很少会有这样字迹潦草到几乎辨认不出的时候,沈毕之推断这封信应该写的很急。
看完了信,沈毕之不动声色地把信折好,塞回信封,然后装到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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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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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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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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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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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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