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这个厂公没毛病>第六十五章 白衣染血
  沈毕之撤回了缠着弯刀的那条银丝,双手握剑,化守为攻,在用以一侧肩膀生接钟岳山一刀的代价下,长剑从上劈到下,直接从头将钟岳山劈成了两半。

  “啪嗒”,钟岳山的尸首落在地上,两个半张脸上还挂着不敢置信的神情。

  鲜血溅了沈毕之一脸,她拿衣袖胡乱地擦了一把,拄着剑慢慢转回身,去看其他人的战斗。

  然后,沈毕之扯动嘴角,扬起一抹张扬肆意的笑。

  从钟岳山与沈毕之刀剑胶着开始,到塔塔朵尔背后偷袭,再到现在三个人一死一伤一昏迷,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周围人尚且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这场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一身鲜血的白衣男子,拄剑而笑,在他身后的地上,是被劈开的钟岳山和不知死活的塔塔朵尔。他就像是传说中的大魔王,让人不寒而栗。

  这,就是沈毕之现在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

  “少主,今日对方太强,我等不敌,属下日后再来救您!”唐家人失了主事,只得慌忙同唐七七告罪一声,四散奔逃了。

  而早在钟岳山死的那一刻,唐七七整个人就已经呆滞了下来,根本无暇顾及他们的离开。

  就像是钟岳山把他当作儿子一样,要说在唐七七的心中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亲情或者说是感情存在的话,那么那个人绝对就是钟岳山无疑,不是他的父母,也不是他的亲族,而是他的这个舅舅。

  唐七七自幼就是个天才,名声在外,家族给他的,除了资源,更多的都是压力,而这些压力同样也来自于他的父母。

  只有钟岳山,只有这么一个人会关心他的喜怒哀乐,会偷偷带他出去玩,会给他买任何玩具,会陪着他渡过每一个孤单绝望的白天和夜晚……

  唐七七不是真的喜欢钱,因为钟岳山喜欢金银珠宝,而他只喜欢这个舅舅!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而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杀红了眼的锦衣卫和暗卫,还要去追。

  沈毕之摇了摇头,“穷寇莫追!”

  一行人越发慑于她的威严,只好作罢。

  至于百越的人,他们可不是轻言放弃的族群。

  蛊家儿女如弯刀,一刀如沸不回鞘。

  既然他们决定来救金点三,便是拼尽性命,也绝不会空手而归。

  原本,沈毕之这次带来的锦衣卫有五百人,方毅带回的锦衣卫只有五十余人,加上京都能抽调的所有暗卫,也不过八百余人。

  这八百多人对付一千多人,方才已经是死伤惨重,艰难应付。可就算如此,也还剩下六百多人尚能一战。

  至于塔塔朵尔手下的百越人,本来就只有五百余,这下子更是只有不到四百人了。

  单就人数来说,沈毕之是有绝对的压倒性的。

  方才,锦衣卫这些人让唐家的人离开,那是因为他们毕竟是大凉人,自相残杀的事情本就对不起祖宗,何苦还要斩草除根?

  可是现在,对面剩下的,是百越人。

  一品军侯陆翊在泗水城死的不明不白,大凉每个人心里其实都窝着一股火,这会面对百越的人,锦衣卫们自然不会再放过。

  于是,一场新的较量就这样开始了……

  和之前不同的就是,局势已经逆转,这次占尽优势的是沈毕之他们这一方的人。

  快速点了几个穴道止血,沈毕之拖着长剑就杀了过去。

  很多时候,好像就是这样。很多事情,你做第一次,心里还会有负担,可是在那之后更多的却是无所顾忌。

  这个世上,有一种人,他们生来无所畏惧;而有另外一种人,他们会在逆境之中懂得成长,在生死面前学会坚强,把怯懦自卑蜕变成勇敢,就算是遍体鳞伤也能一路向前。

  而沈毕之很幸运,她恰恰就是后者。

  可是,就算你武功再高,就算你心肠再硬,杀人终归就是杀人,不是在厨房里烧菜做饭,不可能做到砍瓜切菜那般轻松容易。

  沈毕之杀出一条血路,却是直奔凤歌和凤笑的囚车。

  长剑滴血,一路上留下一条血线。

  沈毕之身上的伤口很多,特别是背后的那一刀,整个背后的衣服都被鲜血染红了。

  白衣染血,更添了几分凶煞之气。

  一步步走去,敌人一个接着一个倒下,他们的尸体和鲜血铸就了一条路,只属于沈毕之的路。这条路上,没有鲜花,没有荣誉,没有赞扬,也没有掌声,只有无边的寂静和孤独……

  沈毕之挥剑,“咔”“咔”两下,直接斩断了囚禁凤家兄弟囚车上的铁链。

  “你们……走吧。”沈毕之语气平淡,好像在说“你们吃饭吧”一样的随意。

  杀的人太多了,总想做点什么才能让内心稍安?

  当然不是!

  这里出现了这么大的伤亡,竟然一个犯人都没有离开,别人会怎么想?会觉得沈毕之深不可测!

  一个人,特别是在朝为官的人,最忌讳的,就是深不可测。

  枪打出头鸟,太出色的人总是容易被人惦记。

  所以,最稳妥的还是有犯人能够离开这里。至于凤家兄弟,毫无根基,再适合不过。

  日后用的到唐家的地方还有很多,总不能让官员和百姓们知道是唐家派人来虹桥驿站闹事的。

  而且,大凉和百越的关系本就势同水火,根本就经不起百越细作在京都附近大批出现这种流言,否则失去理智的大凉人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但是现在,沈毕之放了凤家兄弟,完全就可以把这些人推说成江湖势力。xǐυmь.℃òm

  江湖势力啊,那么多,谁知道都是什么呢!

  至于凤家兄弟到时候会不会被朝廷追杀……算了,还是善良一些吧!这样想着,沈毕之又说,“别回原处了……换个地方,隐姓埋名呆几年,什么就都过去了!”

  凤歌和凤笑对视一眼,跳下囚车,冲着沈毕之抱拳行礼,“山高路远,江湖再见!”然后,潇洒转身离去。

  这凤家兄弟二人,外貌长相一般无二,就连动作语气也是别无二致。

  远处的天空现出一点点的鱼肚白,天,就快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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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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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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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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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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