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江发源于极北之地的雪山之巅,是山顶多年雪水所化,冰寒无比。
九江的源头是十万大山之中的一处隐秘洞穴,无处可寻,但洞中有金矿,故而江水流过之处常有人能淘到金沙。
炎龙江从大陆最南边的一处死火山流过,水温偏温热,常年不结冰,传说火山中封印了一条火焰巨龙,江水由此得名。
三江流过大凉大半个版图,最后汇集于一块平原。平原不大,只一个中等城市大小,没有具体名字,也没有府衙管制,三教九流之辈混居,龙蛇混杂,倒也发展的颇为富裕,统称三江一带。而三江汇聚之处,就是三江口。
三江口有一间客栈,名字就叫有间客栈。老板娘是个三十出头模样的好看女人,喜欢穿红戴绿,交友广泛,知交遍天下,黑白两道都愿意给她几分薄面,自称千岁红,江湖人给面子,唤她一声,红姑。
千岁红是个有意思的女人,这些年三江口人来人往,愿意娶她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也不乏富商巨贾、江湖豪侠。可她却说自己做的是人走茶凉的买卖,死活不肯嫁。
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
千岁红就是那种面对谁都能笑出来的人。你进门了,我就笑脸迎人;你出门了,我便扭头将你忘的一干二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三江口有最多的江湖人士,也有最多的八卦消息。
江湖上发生的事,在三江口的这家客栈都能找到答案。
若是没有找到,那便是因为你出的银子不够多。
沈毕之将周青云送回家中后,又骑了两天两夜的马,第一时间赶到了这里。
同行的,有翠浓,有马夫,有指挥同知方毅,有两个千户林勇和蔡俊,还有两个百户公仪南和叶红妆。所有人都换了便装,对外说是家里的夫人回乡祭祖。
剩下的两个百户带着其余锦衣卫包了一条大船,扮作了客商,后日才到。
这不是沈毕之第一次来三江口,也不是她第一次来这间古怪的客栈。
上次过来,还是两年前,陪师父来看一位故友。
结果,故友没见到,倒是接了一单生意,用一颗人头换了一壶好酒和三百两银子。
而那一次,人,是沈毕之杀的。
第一次杀人,血溅到她脸上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懵了,也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杀人和在山林间打猎是不一样的。
两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身份,比如地位,比如对待生死的态度;但两年的时间也不能改变一些东西,比如三江的水,比如这间客栈,比如来来往往的江湖人。
客栈是座三层的木制小楼,外面看上去已经破败不堪,牌匾是块烂木头,一头有些焦黑,上面是手写的字,歪歪扭扭,像是刚会写字的小孩子在信手涂鸦,十分难看,加之年代久远,已经褪色,透着一股穷酸气。ωωω.χΙυΜЬ.Cǒm
江湖上总有这样的地方,外表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内里却是五脏俱全,江湖人称,麻雀窝。
可是,很不幸,这间客栈并不是所谓的麻雀窝,它属于败絮其外,其内更败絮的地方。
在三月清晨熹微的阳光中,沈毕之推开了客栈的木门,迎接她的是扑面而来的灰尘和一张硕大的蜘蛛网。
几乎是下意识地,沈毕之后退了半步。这,已经与是否有洁癖无关了。
客栈里面是木制的地板,上面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打扫了。
昨天夜里当值的跑堂伙计还没有起床,打着赤膊,身下是拼在一起的两张桌子和一床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棉被。
千岁红挑开青色布帘,端着一张笑脸从堂后转过来,手脚麻利地系着腰带,笑的一脸亲切,“我说怎么今天早上喜鹊一直叫呀叫的,原来是有贵客上门了啊!”
她穿了条水红色的抹胸裙,外面松松披了件翠绿色的罩衫,整个人鲜嫩的如同晨风中摇曳的芙蓉花。
转过头就冲过去揪住那伙计的耳朵,换上了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好啊,小六子,赶紧给老娘起来!睡睡睡,客人都来了,还在睡,一天就知道睡!老娘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东西?”
静若娇花照水,动如脱兔出笼。
千岁红若是不说话,那张脸那身段不知道会迷死多少的人。
那伙计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就这么被她揪着耳朵从桌子上提了起来,下了地,皱着眉,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千岁红冲着他的屁股踹了一脚,“没看到有女客吗?赶紧把你那身皮给老娘穿上!当心老娘真的扒了你的皮!”
小六子点头哈腰地应了,捞过搭在一旁凳子上的衣服往身上随意一披,一边系腰带,一边往后堂走去。
千岁红还嚷嚷道,“起床啦,起床啦!都给老娘起来!客人都来了,一个个的还在睡,老娘花钱雇你们上这养大爷来了?后院的柴都劈了吗?菜买了吗?水烧了吗?还不麻溜利索的去准备,让客人吃你们啊?真是的,一天天的都干啥呢?那对招子都是摆设不成?用不用老娘给你扣出来洗洗?赶紧的,都给老娘动作起来!”
回答她的,自然是一片怨声。
千岁红也不在意,扭着腰就来到了沈毕之的面前,往沈毕之身上靠过来,“呦,这位爷怎么这么面善啊?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呀?”
前后的反差,判若两人。
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特别浓郁的夜来香的味道,熏的人头疼。
沈毕之皱了皱眉,但一考虑到千岁红的身份地位,到底没有后退或者有什么过激地推拒,顺势摸了一把她的手,脸上竟然还挂上了一抹登徒子占了女人便宜后惯有的笑容,“红姑,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漂亮,风采不减当年啊!”
“呦嗬!”千岁红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没想到爷们还是个熟客!”说着,眯着眼做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模样。
但是,沈毕之明白,她多半是想不起来的,这副模样也不过是礼貌的客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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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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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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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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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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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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