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至终,沈毕之都没有去掀他脸上的黑布,只是吩咐不要让他死了。
她也想的明白,这样的人自己是断不认识的。既然不认识,看不看见脸其实没有任何区别,不如不看。
手臂上突然一阵刺痛,沈毕之低头,发现衣袖上出现了大片腐蚀过的痕迹,骇得她连忙斩断了衣袖,还吞了一颗解毒丹。
这解毒丹是医不了配的,说是能够解这天底下大半的毒,就算剩下那几种不能解,也能延缓发作。
医不了白日里都不愿意给人医治,何况是晚上?
最主要的是,医不了实在聒噪的很。
沈毕之宁愿先拖着,也不愿意大半夜去听他的抱怨。
吞了解毒丹,沈毕之灌了一大口茶水。
然后,她这才有时间去看一看自己的剑。只见剑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锯齿状缺口,提醒着她刚才的一战到底是多么激烈。
那人被拖走,他的剑却留在原地。那是一把黑色的剑,上面同样布满了缺口。
这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宽厚和慈祥。
沈毕之想,她应该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了!
不做他想,沈毕之直接将两把剑扔到了床底下。
看外面的天色,应该已经是寅时末卯时初的样子,再有一个时辰天就要亮了,这一夜实在已经没有再睡的必要。
“来人,上酒!”沈毕之坐到桌边,吩咐道。
门窗皆破,倒是有足够的视野可以看外面月色皎洁、繁星闪烁。
红泥小火炉里温着花雕,酒香四溢,在夜色中飘啊飘的,让人垂涎欲滴。
花雕酒酒性柔和,酒色橙黄清亮,酒香馥郁芬芳,酒味甘香醇厚,素来为人所推崇。
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结痂,沈毕之也不去理会,只端着酒杯笑道,“屋顶的那位君子,戏也看完了,天也快亮了,可能共饮一杯否?”
没有人回答,只有西北风刮过,破碎的门窗“哗哗啦啦”的响,暗夜里带上了几分阴森。
“叶世子~”沈毕之拉长了尾音,“既然来了,不如一聚?”
须臾,一抹蓝影翻下屋顶,从正门而入。
来人穿宝蓝色华服,袖口处是一段粉花绿叶的桃枝。
这人,来自叶城,正是叶王府的世子,叶子都。
叶子都没有问沈毕之为什么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沈毕之也没有问叶子都为什么深更半夜出现在自己家的房顶上,两个人明明就是第一次见面,却像是相熟已久的老友。
“今儿个这是吹的什么风,平日里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一下子就来了三个,倒叫我这陋室蓬荜生辉了!”沈毕之哈哈一笑,伸手作了个请的姿势。
“今晚月光皎洁,自然是一室清辉。”叶子都看了看门窗,意有所指,“此时此刻,沈大人怕是无心待客!”琇書蛧
沈毕之也不生气,笑呵呵地指了指对面,“叶世子说笑了,来者是客,哪里还分什么时辰?叶世子,请坐!”
“我来的唐突,沈大人勿怪!”叶子都依言脱鞋,跪坐到了沈毕之对面。
沈毕之递上一杯酒,“天气寒冷,叶世子喝杯酒暖暖身子。”
叶子都伸手来接,“多谢沈大人款待!”
两个人的手一触即松。
看来,外界关于这位叶世子的传闻多半是真的。他食指上有老茧,虎口上也有,的确是长时间写字习武的样子。沈毕之心中暗暗想到。
沈毕之在观察他,他也在打量沈毕之。
叶子都发现,沈毕之的手虽然很长,但是很细,而且关节不大,不太像男子的手,他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会觉得沈毕之不像个男人了。可是他又看了看沈毕之的脖颈,他看到了喉结,所以打消了这个怀疑。
两个人的目光一经交汇,便立刻错开,一笑而过。
叶子都小口喝着酒,“沈大人的府邸果然热闹!”
“我向来是个极喜欢热闹的人。”沈毕之伸手凑近火炉,烤了烤手,“叶世子若不嫌弃,也可常来作客。”
“沈大人热情好客,我自会常来叨扰,只是到时候,沈大人莫要恼我烦我。”叶子都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好酒!”
沈毕之又为他斟了一杯酒,“花雕虽好,却也随处可见,叶世子还是莫要贪杯!”
“难得沈大人亲自温酒,自是与别处不同!”叶子都再次一饮而尽,捏着酒杯,笑得人畜无害。
“叶世子喜欢就好。”沈毕之为自己倒了一杯,用食指和拇指捏着酒杯,一饮而尽。
“你我秉烛夜谈,沈大人一口一个叶世子,难免生分!”叶子都倾身为自己倒酒,又为沈毕之添了一杯,“我虚长沈大人几岁,不如沈大人唤我的表字子都吧!”
叶子都与沈毕之一样,子都只是他的字,至于他的名,不得而知。
沈毕之也不扭捏,抬腕去和他碰杯,“子都兄,请!”
叶子都也是个就坡下驴的,当即笑道,“毕之贤弟,干杯!”
“叶城与京都,相隔岂止千里。子都兄此番进京,定有大事。我与子都兄一见如故,不知能否为兄分忧?”趁着倒酒的空当,沈毕之一脸真诚地说道。
这一番话,名为关切,实为试探。
叶子都也是个人精,自然听得出她话中的深意。
“今晚月色正好,又有毕之贤弟亲自温酒,谈那些个红尘俗事岂不大煞风景?咱们今天,只谈风月,不谈尘世!”叶子都如此说道,举杯来碰。
“子都兄真乃妙人!”沈毕之举杯,“如此说来,倒是我事俗了!我这就自罚三杯!”
说着,当真连喝了三杯酒。
“毕之贤弟果然豪爽!”叶子都哈哈大笑。
一时之间,两个人推杯换盏,好不快活,酒壶也不知道空了多少个。
每次沈毕之喊人来送酒,来人都是低头进低头出,虽然心里也很好奇沈毕之的房里为什么会多出一个人来,却并没有一丝僭越。
眼见着,天渐渐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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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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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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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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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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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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