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看她像谁?”姜斯把人往沈毕之身边一推,含笑说道。
那是个穿水绿色棉布裙子的年轻姑娘,梳了垂鬟分肖髻,脸上未着粉黛,看上去清纯极了。
若不是早就知道这是重新归来的翠浓,沈毕之还真的就不敢认。
毕竟,在沈毕之的印象里,翠浓哪怕是容颜憔悴,人也是极艳极媚的,她的那种艳和媚,是渗进骨子里的。
可是眼前的这个姑娘,因为几个人的打量,竟然还羞红了脸,下意识的往姜斯的身后躲了躲。
如此之大的反差,几乎判若两人,沈毕之突然就想到了第一次见到的翠浓。
当初,自己一行四人去了永宁坊柳丁街的扶风楼。
因为是大白天,柳丁街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倒也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扶风楼是三层的木制小楼,外观看上去很是素静,与周围有些格格不入。在柳丁街最里面,算是相对安静的地方,消费自然也就相对略高一些。
沈毕之上前叫门,剩下那一主二仆都是女子、又都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难免有些害羞,只敢躲在不远处看着。
出来应门的,是个衣裳不整的姑娘,身上的水红色透明薄纱松松垮垮,甚至能看到里面绣着并蒂莲的玫红色肚兜和锁骨处深色的吻痕。但她脸上的妆容却很精致,勾画的唇红齿白的。不难看出,这是楼里的花娘,刚刚送走客人还未睡下。
青楼楚馆里的花娘,除非有王公贵族宴会请了过去,其余都是夜间陪客人、白天休息的。
见到沈毕之这样衣着富贵的俊俏公子,那花娘眼前一亮,笑道,“公子怎么大白天就来了?可有相好的姑娘?不如让奴家陪您喝几杯?”
这花娘就是翠浓。她虽然衣着暴露、浓妆艳抹,但姿色不错,身上的脂粉味道也很好闻,并不会让人心生厌恶。
陆邦媛一听这话,那还了得,当即寒着一张脸冲了过去,“我说你这女人,怎么这么讨厌啊?毕之哥哥不会喜欢你的,识相的话赶紧让开!”活像个害怕玩具被人抢走的小孩子。
翠浓也不生气,她们这个行当听到的难听话比这多得多。她眯眼一笑,刻意勾画成上挑的眼线使她显得又柔又媚,“公子真是有趣!哪有自带姑娘逛花楼的啊?”
沈毕之有些尴尬,轻咳了一声,笑着说道,“翠浓姑娘勿怪,在下今日前来是找蔡妈妈商量些事情。至于翠浓姑娘你,在下这里也有个小礼物聊表寸心。”说着,从袖间掏出一把镶了数颗粉色珍珠的象牙梳子来。
象牙得来不易,故而象牙梳子也是价格极高的,可到底有钱还是能买到的。但这粉色的珍珠,却是有价无市,难得出现几颗也是很快遭到哄抢。
当初,沈毕之去买桂花醋时,顺手买了这把梳子,本来是打算送给洛桃花作寿礼的。
可是,沈毕之进京都时,父母收拾走了所有东西,除了那一身衣冠服饰,就只有这梳子还能拿的出手了。沈毕之自然不能抠了腰带或者发冠上的珠玉,就只能把这梳子送出去了。
沈毕之倒是不大心疼这些个东西,一般女子们喜欢的首饰和脂粉她本身就不是很喜欢,更何况身边的长辈们都是豁达随性之人。她向来觉得钱财是身外之物,得到是幸运,花出去也是命中注定。
很明显,那几颗品相不错的粉色珍珠取悦了这位年轻的花娘,找个人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礼物让翠浓开心地眯起了眼睛。
人家给了重礼,翠浓也不是不识时务的,当即让开了身子,“公子请便!蔡妈妈在二楼左侧最里面的房间。”
“多谢翠浓姑娘!”沈毕之道了谢,率先进了扶风楼。
回忆戛然而止,记忆里的人却是挥之不去。
再看看如今的翠浓,沈毕之虽然心中觉得好笑,却还是得按照计划好的说辞行事,“像,实在是太像了!当初都是因为我不好,牵连了翠浓……罢了,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飞罗!”她低着头,说道。
大人,我叫这个名字,你可曾能明白我的心意?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乘马在厩,摧之秣之。君子万年,福禄艾之。乘马在厩,秣之摧之。君子万年,福禄绥之。
落花有情,而流水无意。
纵她柔肠百结,沈毕之到底还是不解风情。
问了她的名字,沈毕之又转向了姜斯,一脸急切,生动形象的继续说着约定的台词,“姜斯,这姑娘是怎么回事?”
姜斯行礼,笑容腼腆,语气温和,说道,“回禀大人,方才后门处有些闹腾,属下过去处理,发现这姑娘正被兄嫂压着,要卖去青楼楚馆。属下想着今天是您的寿辰,这事又发生在咱们府前,不如就出手相助一二,也算为您积攒福气!”
“属下买下这姑娘,本是觉得府上可以多个人伺候,却不想她竟和翠浓姑娘这般相似。自三江之行翠浓姑娘为了保护您香消玉殒,您便时常若有所思。如今来了这飞罗姑娘,您也能……”后面的话,姜斯没有再说,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他的意思是让沈毕之把眼前的人当作翠浓的替身。
自己做自己的替身,这种事情也算是一桩奇事了。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到底不是原来的那一个了!”沈毕之叹了一口气,突然感慨道。
意识到自己的话已经偏离了原本设定好的轨迹,沈毕之连忙补充道,“当初是我亏欠翠浓,既然飞罗在这个时候来到了沈府,想必也是翠浓在天有灵,不忍心我日日为她懊悔自责。罢了,既然来了,就留下吧。”m.χIùmЬ.CǒM
“姜斯,你安排一下吧。”沈毕之如此说道。
姜斯点了点头,“诺!”
如此,化名飞罗的翠浓,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以自己替身的身份住进了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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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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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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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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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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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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