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恳有些不好意思地跟张瑶讲起小学时的事,没想到张瑶大大咧咧地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我就说你怎么总是一副谁欠了你,你又欠了谁的样子。你这么好,这么可爱,以后就归我罩着啦。”
张瑶随父母工作调动来到青市,很多地方都不熟悉,程恳就带着她走街串巷,到处找好吃的好玩的。张瑶也有一肚子有趣的事儿,她讲起来又极生动形象,常常把程恳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她俩真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程恳并未料到,张瑶会成为自己以后人生中最亲密的伙伴。而在那段最惨痛的日子里,张瑶也是她为数不多的能够攫取的温暖。
这天,轮到程恳和张瑶做值日。放学后,张瑶负责擦桌椅和玻璃,程恳则把垃圾扫到一起,装进撮箕里,拿到每层楼规定的地方倒掉。同学们三三两两结伴回家了,校园渐渐安静下来,夕阳的余晖为教学楼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程恳倒掉垃圾,拿着撮箕慢慢地往回走,经过别班教室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面望了一眼,空荡荡的教室里,有个男孩子安静地坐在后排,定定地望着黑板的方向。程恳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目光聚焦在男孩身上。不知为何,程恳觉得他整个人像是被悲伤笼罩着,眼神异常忧郁。ωωω.χΙυΜЬ.Cǒm
之后的某天早上,程恳起晚了,抓了袋饼干,挎起书包就匆匆往学校赶。转角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和迎面而来的人撞了个满怀。程恳摔得龇牙咧嘴,饼干和书本撒了一地。她挣扎着爬起来,边捡书边嘀咕,“完了完了,我的早餐。”
对面的人捡起散落在脚边的书本,递给她,“对不起啊。”
原来是他,那个独自留在教室里的男孩,穿着黑色运动服,个头很高,皮肤略白,眼神清澈,带着些许歉意。
“没关系,没关系。”程恳连连摆手。
“这个……”男孩突然指着地上的一个白色的东西。
“天!”程恳在心中哀嚎,一把抓起地上的卫生巾,胡乱地塞进书包里。
男孩似乎明白了什么,脸有些红,眼睛却微微弯了弯。
程恳看到他眼里的笑意,还来不及摆出尴尬或是惊艳的表情,男孩已经转身离开了。
一连好多天,程恳总会有意无意的遇到那个男孩。他总是独来独往,眼神淡淡的,看不出情绪。好几次,程恳犹豫着要不要跟他点头示意一下,可他一晃身就过去了。没多久,程恳从万事通张瑶口中知道了他的身份信息,顾淮笙,很好听的名字,三班学委,成绩优异。不过从张瑶的描述看来,这人怎么也算天之骄子一类人群,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忧伤的眼神呢?程恳不解地摇摇头,渐渐地忘了这茬儿。
就这样无忧无虑地过了两年,程恳和张瑶一起升入了一中高中部。虽然被分进了不同班级,她俩的友谊却依旧牢不可破,两个人下课放学都粘在一起。至此,程恳的生活平静得几乎毫无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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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暑假,秀秀表姐从省城回来,到程恳家玩。秀秀是程恳舅舅的女儿,大她两岁,在青市出生,后来随父母工作调动去了省城。每年寒暑假,秀秀都会回青市看望奶奶,再到姑姑家小住一阵。这一回,她给程恳带了本《十七岁不哭》,告诉程恳这是时下最流行的青春校园小说。程恳挑灯夜战,一口气把小说看完,心中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惆怅。秀秀回家前还送了程恳几串闪闪发光的水晶手链,告诉她这些石头有着神奇的魔力,可以给她带来好运。
高二一开学,青市一中就根据高一期间的考试成绩和学生自己的志愿分了文理班。全年级一共十二个班,四个文科班,八个理科班。四班是文科快班,五班则是理科快班。
程恳将将越过分数线进了五班,继续和张瑶做起了同桌。她俩后面坐着的是班主任眼中的大红人,一个叫周臻,年级第一。另一个则是顾淮笙,年级第五。周臻是班长,成绩优异却并不是个书呆子,常常一下课就往球场跑,将近一米八的个子,模样英俊,程恳时常瞧着班内外女生眼中的粉红泡泡一身鸡皮疙瘩。顾淮笙就低调多了,除了偶尔打打篮球,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座位上看书学习。张瑶同周臻很快熟络起来,时不时地开开玩笑,嬉戏打闹。这个时候,顾淮笙总是安静地坐在一旁,一副任你风云突变,我自巍然不动的姿态。
一天课间,张瑶碰碰程恳的胳膊,悄悄说,“哎,你有没有觉得那个人很难接近啊。”
“谁?”程恳知道她说的是顾淮笙,却故意装出不明白的样子。
“顾……”
程恳眼睛没有离开手中的漫画书,敷衍道,“还好吧,我对他又不了解。”
“算了,跟你说了也是白说。你这人,啥时候才能对别人的事上点心啊?”张瑶不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
程恳“哦”了一声,收起漫画,拿出数学课本,预习了起来。
张瑶说得对,她本就不是个主动的人。开学到现在,除了张瑶,还有同寝室的另外两个女孩刘玲和黄诗蓓,她也就跟周臻熟络一点儿。至于顾淮笙,两个人说过的话加起来恐怕还不到十句吧。偶尔回想起几年前某个兵荒马乱的早上,那个眼角弯弯的男孩,程恳觉得顾淮笙一定没认出自己,又或者根本不在意自己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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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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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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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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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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