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功,便成仁,不打算走了。
她无赖起来,甚至比市井流氓还要更胜一筹。
沙冈贪图美酒和佳肴,吃了一个肚子浑圆,此时坐在摇椅上休息,慕容可可收拾好餐桌,还在屋中打扫了一圈,这才从屋子里跑出来。
“沙冈大叔,房间已经打扫过了,你看看,满意吗?”
“嗯,小丫头很勤快,我来问你,小丫头,你这一手厨艺,跟谁学的,刚才那只烧鸡,不是偷偷从山下买来的吧?”沙冈惬意的说道。
“沙冈大叔,烧鸡好吃吗?”慕容可可端着一杯茶,守在沙冈身后。
“好吃,好吃,是比那山中师傅做的好吃几倍,我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喝道这么美味的烧酒了。”
“那就成了,想不想经常吃?”
“哎呦,若是那样,求之不得,不过这饭已经吃过了,你总该办正经事了吧?”沙冈眯着眼睛,慕容可可的来意,不用脑子想,他都知道。
“我哪有什么正经事啊,哦,对了,明日,我再送酒过来。”慕容可可打着马虎眼。
“现在趁着我高兴,你若是不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店了。”沙冈道。
慕容可可想了想,道:“这烧鸡,你可知道是谁打来的?”
“莫非是那个小子!”
“除了他,还有谁,这可是小月哥哥特别打来孝敬您的,你不知道,他可是走了很远,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的。”
“你跟我提这个,又有何用?”
“我知道没什么用,沙冈大叔,是当真不收小月哥哥为徒咯,小月哥哥,可是很努力的?”慕容可可道。
“这事,你还不死心?”
“可是饭,您也吃了,酒,您也喝了,你总不能…!”慕容可可凑过去,按着沙冈的肩膀。
“哼,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这才是你的狐狸尾巴,小丫头,不是我不收你小月哥哥为徒,是我发过誓,不收徒弟,我如何出尔反尔,有一就有二,倘若今日收了你小月哥哥,那他日别人也来找我修行,我又当如何?”沙冈终于说出来了实话。
“原来如此,那您可以不收徒,只管随便教他几招就是。”慕容可可道。
“丫头,你如此苦口婆心,倒是少见,我了解你的诚意,只是修行之事,那有随便的道理,你且先回去吧,不要再来了,酒我这里也有,烧鸡吃过一次,便不再想了,你休想用这个诱惑我。”沙冈挥挥手送客。
慕容可可见沙冈铁了心,顿时有点心灰意冷,但她及时调整过来。
如果修行当真那么简单,那就不是修行了。
慕容可可不会放弃的。
“那我走了,沙冈大叔。”慕容可可提着菜篮子走出小院,返回林妖月的小屋。
林妖月此时正坐在门口,傻傻的不知道做什么。
见到慕容可可回来,林妖月笑着迎上去,问道:“结果如何?”
“你看看我的面色,便知道结果了吧?”慕容可可板着脸说道。
“可可,真要谢谢你,你当真不需要为我如此辛劳。”林妖月愧疚的说道。
“小月哥哥,你是天才,别人不信,但我坚信不疑,但是你缺少机会,如果可以得到沙冈大叔的指点,日后你必定可以成为身法大师,所以我不会放弃,就若是要感谢我的话,就多多努力吧。”慕容可可笑了笑道。
林妖月不知要说什么。
千言万语的感谢,他说不出口。
通过这几日的接触,林妖月更了解了慕容可可的为人。
她率真,坦诚,开朗,活泼。、
林妖月觉得自己已经被慕容可可都感染了。
在余下的几日,每天早上起来,林妖月都不见慕容可可的影子。
但厨房里的炊烟才刚刚熄灭,还留着有香气,和餐桌上的早餐。
慕容可可继续着她的计划。
每天都带着菜篮子给沙冈送去好酒和好菜。
希望借此可以打动沙冈。
孟德的队伍,经过长途跋涉,距离齐白山越来越近了。
这天午后,阳光正盛,孟德的队伍在树林中纳凉休息。
那名孟德的亲信,独自一人来到深林之中。
他的对面一棵大树上,坐着一个穿着披风,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
那人是故意将自己的脸遮起来,长久以来,没人知道见到他的样子。
见过他样子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死了。
“这就是计划?”听了对方的讲述,男人回应道。
“对,这就是计划,钱不是问题,孟家愿意出一千金要林妖月死,你若是可以杀了那魔女,价码将提高到一万金,甚至是两万金,只要你能成功。”
一万金,那是一个普通家庭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这个价码,极具诱惑。
然而树上的男人却冷冷的说道:“一万金吗,这可是我们合作以来,最高的价码了,但是我要这个钱没什么用,俗话说,有钱赚,但也要有命去花啊,林妖月不是问题,齐白山上的一个小学徒,手到擒来而已,至于那魔女,就当我不曾听过,你也没来找过我,我是断然不会做的。”
“莫非你是怕了?”孟德亲信,嘴角露出一副讽刺之意。
“你少用这种激将法,我也很不喜欢你现在的表情。如果你的情报无误,那魔女定然是水云天的三姐妹之一,虽然不确定到底是谁,那都是不能触碰的存在,在魔域之中,水云天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羽衣,羽美,羽落三姐妹,几乎没人敢惹,魔神都得让她们三分,更何况是我,我劝你,还是算了,免得给自己找麻烦,死一个人,总比死整个家族要好。”蒙面男人说完,身影渐渐隐去。
原来这只是男人的一个残像,而男人的本尊远在百里之外,现在正在齐白镇里休息。m.χIùmЬ.CǒM
往日来到齐白山下的人很多,怪人也很多,没有人会注意到店里何时多了一个穿着黑色衣服,面带黑纱的家伙。
这个男人高高瘦瘦的,闯入一间小客栈,走到柜台前,啪的一声,将钱袋子扔给伙计。
伙计一看,眼睛放光,笑呵呵的招呼道:“客官住店?”
“要上房,再准备一桌上等的饭菜,对了还有一壶好酒。”男人说道。
“就来,客官请稍等。”伙计引着这位年轻人走入客房,并时不时的观察男人的脸。
男人带着面纱,只看得见眼睛,看不见模样,但是那眼睛,瞳孔漆黑,格外的光亮,穿透力极强,使人望上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了。
伙计的眼睛对上男人的眼睛,顿时感觉到一丝丝的冰冷。
男人整个就像是一块冰。
伙计马上从房间里退出来,道了一声怪人。
男人进门之后,揭下面纱,对着镜子照了照。
镜中出现了一张俊俏的脸蛋,皮肤很白,轮廓分明,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就好像是被人用刀子刻上去的。
“哼,孟家那群混蛋,居然敢动水云天那三个娘们,我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不过,这个林妖月也真有点意思,居然跟水云天有来往,不管了,没人跟钱过不去,若是杀了一个林妖月,相信水云天,也不会因为此事而跟我大动干戈的。”男人自言自语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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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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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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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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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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