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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二章弥赛亚之殇3

  洪火秀再次感到强烈的眩晕,闭上的眼却睁不开,他只能无奈的看到从云端跌落,而这刻他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最为关键的事实:不是他在提携着们飞行,而是们一层一层的将他垫到了天上。

  洪火秀没有想到这一层,他压根儿就没有往这方面儿想,即便是看到了垫在脚下的们他也绝不会承认,他会说这是喝多了。

  他的确是喝多了。

  可是此时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也只有酒了。

  慌乱中,洪火秀握紧了手里的碗,埋头俯身就和手与碗的高度,将脸埋在碗里,仓仓皇皇的吸上一口。

  酒,亦可以解酒。

  一口酒吞进去,洪火秀觉得又漂浮了起来,下垂感暂时止住,可他并不放心,缓缓的睁开将信将疑的眼睛。还好,深渊不见了,眼前是粗糙的碗,碗中还有大半碗酒。

  酒

  洪火秀觉得是酒救了他,他是酒让他免于坠落进无底深渊,他端起碗来一饮而尽。立刻,他重新向上飞去,他感到又飞上了云端,只是这一次他不再张望,他的流氓气发作起来,加之有狂狷之气辅助,一下子就蒸腾到云端。他不再寻找都不再找寻,他不再问九天之上是摸样,他不再问了。

  洪火秀摸索着端起冯云山的酒碗,他必须要多喝点儿,以免一会儿事情还没做完就掉下来。他已经决心要大干一场了,不计后果的大干一场,至于以后,去他的以后。

  可他担心会半途而废,他不做完一切要做的事情需要多久,他不确定。

  洪火秀端起冯云山的酒碗来,一扬脖都灌进了肚子里。

  这还不够,他够到了桌子另一头的酒坛子。

  两个酒坛子,一个已经打开了,另一个还是泥封的。

  泥封的酒坛里满满的一坛子老酒,开了封的坛子里也还有大半——冯云山并不是想要一次就跟表哥把这两坛子酒都喝完,伤痛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好的。冯云山想着在这里陪表哥一段,多聊聊,隔三差五的就对着明月清风喝上两碗,有个月余的功夫就悲伤都随着酒劲儿了。也就是说这两坛子酒是预备喝个七八次的,而第一次即便是多喝一点儿,就像吃药头一次的剂量翻倍一样。可那也是有下数的,依照冯云山不完全估计,这一顿儿顶天消耗个半坛子酒,咱这是最大的量了,再多可就不是酒醉的事儿了。xǐυmь.℃òm

  洪火秀坐在桌子这头,伸直了手臂才够得到酒坛子,他抓住坛口儿想要往上提起,可这个样子却是不好用力的,而他现在身体飘飘荡荡的飞舞还行用力却很是艰难。

  他抬起屁股身体前倾,可还是抓不起酒坛子。

  洪火秀恼怒了,瞪眼了充满血丝的眼睛,他气愤难平,庸吏腐儒跟作对,不解的高义,强说不及格,就够他愤懑的了,现在连一个酒坛子也敢如此疲沓,敢不听调派,他如何忍受得了。此时的洪火秀不是在考场上,不是站在地上的,他已经飞了起来,飞到了九天之上,他就要将九天之上的一切神仙佛主玉帝王母统统都消灭干净,他就要在这九天之上做这方天地的主人了。临上任之前,难道一个小小的酒坛子还能阻挡,难道小小的酒坛子也妄图改变伟大的天命,不,这不是酒坛子,这是妖孽

  洪火秀笑了,他既然是妖孽在兴风作怪自然就不会那么恼怒了,恼怒反倒是上了妖孽的当,反倒是让进退失踞乱了方寸,有妖孽作祟未必是坏事,越是有阻碍就越说明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一帆风顺反而不是好事。

  手还是紧紧的抓住酒坛子口儿,身体轻盈的飘起来,做了半个圆得环绕,如地球绕着太阳转。

  当到达近日点的时候,洪火秀脱离地球的轨迹,扑向当做太阳的酒坛子口儿。

  洪火秀动了,他既然了有妖孽兴风作浪就不能放过他,他要除妖降魔,他有这样的能力,他不介意有妖魔鬼怪,他甚至不问那是妖魔鬼怪,他狂狷之气已经冲破了九霄,他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与洪火秀作对的不是神,同样也不是魔,不是妖孽也不是鬼怪——这是千真万确的,慈悲大妖王可以出具书面的证词证言加以确认,在任何神佛面前慈悲大妖王签字画押的证书都是具有不限时效力的,也就是说不存在保质期,永永远远都是有效而且可以确认的。慈悲大妖王说这里已经没有神佛妖魔了就是已经没有了,慈悲大妖王的扫描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为了确保安全他对这个地球做了多次全频率的灵识扫描,并将灵识发散向遥远的太空,有目标的定向巡视,最终确定魔界的势力已经从这个正在剥离的位面的历史中撤离,神族和其他异界力量也同样将存在过的痕迹都撤走了,那些有意义的有价值的都撤走了,没有一点儿遗漏,留下的只是满目疮痍的物质世界以及神神叨叨的人类。

  还留在这里不走的只有修真者了,修真界如同异界的弃婴被扔下了。

  即使他们被留了下来,即使这个时空中没有任何可与之抗衡的力量了,修真者也是翻不了天的,修真者有这个能力却没有这个心气儿,修真者的心思不在那里,他们的注意力同样也不在,他们更喜欢内斗,也只习惯于内斗,世界的改变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远不如打个闷棍抢夺别的修真者的储物空间来得爽利呢,遇上狠角色连对方的金丹元婴都不会放过,再狠点儿的加上血肉,再狠点儿的还能连魂魄一起用上,倒是超级的环保,加上打扫现场痕迹,一点儿污染物都不排放。

  修真者没有走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他们压根儿就不这里的时空正在被剥离,他们并不是生活在位面的历史轴之中,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是弃婴,他们依然照着既定的轨迹存在着,跟剥离之前发生的一样,该发生的事情就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就不发生,一切都在原先的轨迹上,而断裂的点却在历史中发出阵痛。

  因为撤离者曾经主导事件的发展,曾经是缘起与转折的因果,但他们现在离开了这里,在历史中的缺位就不可避免的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每一次的缺位都会出现断裂,让历史变得扑朔迷离不可捉摸。

  洪火秀并没有去捉摸,也没有琢磨,他身上的痛苦远远大于历史的断裂,历史是否断裂与他是无所谓的,他已经醉了已经飞起来了,要不然还可以痛骂两句或者感怀一二,兴之所至做一两首牵强生硬的七言或者五言也说不定,但也就仅限于此了,再多的是决意不做的,也做不来,更没有那个心性,他同样也没有那个,自身的苦楚还来不及拍前呢,哪里顾得上这些虚无的故事。

  飘荡中,洪火秀虽然无限的接近了酒坛子却无意中过了条凳。

  这是应当责备于冯云山的,是他走时太过匆忙,移开了条凳并未归位,条凳离桌子的距离已经超越了轨迹的范围,让飘荡中洪火秀光辉的**主义屁股没有了位子可坐。

  飞在九天之上的屁股依然是要有座位的,座位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了飞翔的高度。

  并不是飞得越高越好的,那样的咏叹都是不懂得飞行的蝼蚁,他们只是趴在地面上撅起屁股仰望飞翔者,可是云雾以及飞扬的尘土沙粒遮蔽了他们的视野,让他们看不到飞翔者歇息的平台,看不到高高在上的存在屁股下的座位,那些座位是何等的重要又何等的渺小,那不过是下一级飞翔者的头颅,而他们也同样坐在再下一级的头顶上。

  在地面上的蝼蚁只感觉到脖颈上的沉重,他们难以看清那屁股的全貌,因为屁股很多时候并不是坐在一个脖颈之上的,这是上位者的优势,是上位者视线更高的便利也是飞起来的好处,他们飞得更高就可以坐到更多的头顶之上,同样的,只有稳稳的坐在更多的头顶之上才能分得更高,否则就会摔得更重,甚至于粉身碎骨。

  因为冯云山不在,因为冯云山没有将条凳放在合适的地方上,洪火秀刚刚飞起来的屁股失去了支撑,在酒坛子面前摇摇欲坠,向下坠落。

  可是,真的是非常奇怪。

  这一次明明是在坠落,可洪火秀却感觉到是在飞翔,向上飞翔,缓慢的,轻柔的,舒畅的飞向九天之上。

  事实上,因为握紧着酒坛子的口儿,身体又是挤在桌子与条凳之间,所以动作的确是缓慢的,但难以算上轻柔,只是摔得不重而已。

  坐倒在地上的时候,洪火秀的手依然紧紧地抓着酒坛子的口儿,下落之势虽然缓慢可洪火秀毕竟是一百多斤,一带之下将酒坛子立刻拉倒,酒水奔流而下,扑面落在洪火秀脸上。

  酒喝在肚子里是火热的,可浇在脸上却是冰冷的。

  猛然一个激灵,洪火秀从云端回转,来不及睁眼就张大嘴迎上去,大口的吞咽着,和万有引力争抢着激荡而出的酒水,可是他毕竟还没有吞天的蛤蟆嘴,激射而出的酒浆打湿了他的衣服头发落到了地上,进到他嘴里的不多。

  溅出来的酒流淌而去,坛口儿的滴答声却是不断,洪火秀凑上去,咬住坛口儿,双手抱着坛子一点儿一点儿的喝,却一直不停的喝,并不抬头。

  在脸上在身上让他感到冰凉的酒,在喉咙里是那么的火热,让他的血液都燃烧起来,不断地升华,看不见的火苗点燃了他的全身,却又仅仅是身体里面,从骨头的里面开始燃烧起来。洪火秀觉得是在脱胎换骨,那将是一个全新的一个无所畏惧的一个不可战胜的,一个翱翔在九天之上将天上的一切都全部砸碎的。

  酒坛里剩下的酒都到了洪火秀肚子里,酒坛子空了。

  洪火秀觉得已经更新了,新的力大无穷,轻轻的就抓起了酒坛不,这不是酒坛子,这是妖孽,是忤逆于神意的妖孽,与藏在这九天之上与作对的诸多妖孽一样,都是不可饶恕的,他们首先是妖孽,这就已经是弥天大罪了,更罪不可赦的是他们居然和作对,和作对就是更大的罪孽,比天都要大,大得多

  狂狷之气、流氓之气、无赖之气被酒气充分的点燃了,恢弘壮阔的成为仇恨的火焰,对着一切忤逆于他的存在疯狂的燃烧起来,要将整个天地全都焚毁。

  洪火秀提起空空的酒罐,如高举战鼓,如手擎着大锤,也不分辨这九天之上是哪位神仙菩萨,一阵的乱打,一阵的厮杀,无敌的怒火在厮杀中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无论敌人是谁,是时常跪拜的孔圣先师列为圣人还是灶君门神或是山神土地或是恶鬼城隍阎罗地藏,谁都一起消灭,一个也不要想逃掉。

  敌人是很多的,但却是不堪一击的,洪火秀没有遇上一合之将,但手上的法宝却并不经用,战斗还没有进行多久就分崩离析了,好在他并不依赖于法宝的,任何到了他的手里立刻就化腐朽为神奇,立刻就转化为无敌的法宝,立刻就可以大杀四方所向无敌,崩溃了就再换一样就好。屋里的条凳、鸡毛掸子、顶门栓都是好法宝,院子里的扫帚、倚在柴草间门后的锄头、铡刀更是犀利,最后还是斧头最好,杀敌无数。

  敌人是那么的多,杀也杀不尽,灭也灭不完,总是从云雾的后面露出半遮半掩的身形来,洪火秀怒了,他扔下法宝放声大叫,洪亮的叫声在九天之上激荡。

  敌人是脆弱的,哪怕再多也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在无敌的洪亮声音中,躲藏在云层之后的宵小纷纷粉身碎骨,连云雾都粉碎消散不复存在了。

  天上显出朗朗乾坤,而炙热的他就是天上的太阳,照耀着无云的大地。

  在遥远的天边,轻微的滴答声传来,他循声而去,在瑶池边有一汪清清的泉水正缓缓的流出,他俯下身,将因为战斗而干裂的嘴唇凑上去,啊,是瑶池佳酿他索性躺下去,飘荡到泉下,等那细细的泉水流进他的嘴里。

  慈悲大妖王和吕清广看着发酒疯的洪火秀将的屋里砸了个乱七八糟,然后到庭院里拿着扫帚对着落叶发了一阵扫荡和突袭,却又不解气,奔到柴房里抡起锄头刨地,拿起铡刀砍削劈柴,后有抡起斧头去剁草堆……然后回到屋里,看着并未被波及的桌子,撞了酒坛子一头,然后昏头樟脑的跪行到门口儿放声嚎叫。叫累了,才支起耳朵,听到被撞裂了的酒坛子渗出来的酒水顺着桌边儿滴落的声音。这声音如同是号角,将洪火秀招魂而至,他躺下来,如蛆虫一般扭曲的身体,以迎合酒水的滴落。酒坛子只是殑了个缝子,并未开裂,酒浆缓慢的从缝隙中渗出来,在桌子上流淌一阵,然后缓缓的滴落下去,是滴落而不是流淌。

  吕清广看得几乎伤感,又很气闷,但更多的还是不解,看到这里依然没有个头绪,看不出他为何能调动那么强悍的信仰之力来,华夏一族信仰之力在他这是是如此的勇猛和执着,为呢?就因为他喝多了么?

  洪火秀躺在瑶池的不老泉下,泉眼里流出来的是瑶池佳酿,每一滴都充满了惊喜充满了热情充满了力量。这让他满足,让他忘记了以为这样就可以到永恒,他这样一支的幸福着,一口口的吞下桌边滴落的老酒。

  慢慢的,他不停的喝着,只要坛子里的酒没有流完就总是会有老酒滴落在他的嘴里的,他就一直这样不停歇的喝着,同时他也享受着属于他的天国,在这里不再有敌人了,所有的敌人都已经在他的呼号中消亡,然而这天国却终究像是少了些的,洪火秀吞咽着瑶池佳酿思虑起来,他立刻就把握住了要害——可不是,佳酿有了岂可无佳丽,这是瑶池,瑶池不仅有美酒更少不得美人。于是,美人出现了,好多好多的美人出现在他身边,围绕着他,侍奉着他,如众星围绕太阳一样,他就是太阳。

  瑶池又变了,如美丽的大床,无边的宽广,他躺在床上,无数的美人儿躺在身边儿,在他周围,等候他的召唤。

  瑶池佳酿也不再是从泉眼儿中滴落的了,那是美人儿用甜蜜的小嘴喂进他嘴里的,美人的舌头在他的嘴里,他的舌上、唇上、脸上、身上、手上留下吻痕,甚至他的脚上都没有落空,那不是一个美人,是一大群的美人,各式各样的美人,都簇拥着他,等待他的爱怜。

  洪火秀觉得他不可以让她们失望……

  第四百六十二章弥赛亚之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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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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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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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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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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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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