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我还是别去了。”
“那哪成!你若是不愿意去,我可是要生气了。难得你们都不在,我就让我也当家做主一回,不成吗?”王婶故意摆下了脸,一脸的不高兴。
沈团团哪会当真,这些年,王婶从来不肯沾银子的,每回就算是买了东西,剩下的银子都是交还给沈团团的,后来还是沈长致看不下去了,每个月的都给王婶五两银子,让王婶自己看着买着。若是有时候王婶买了布料子或是旁的贵一点儿的东西,沈长致就又会给王婶塞银子。
后来日子久了后,沈长致也不耐烦总是给王婶塞银子,就一次性地给了王婶五十两银子,让王婶当家。
许是因为王婶自己也觉得跟沈家人没啥区别,这回倒是也不拒绝,拿了五十两银子后,但凡是用了银子的地方,就会跟沈团团念叨念叨。不过沈团团从来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压根就没有往心里去。
后来还是沈长致找了王婶谈了心,王婶这才没有惶惶然,“婶子,你不用担心为了这几两银子,我们一家人就猜忌于你。再说一年忙到头,尽心尽力地为了我们这一大家子,就是这心意,五十两银子也是买不来的。再说,我跟团团都将你当成自家人看待的,若不是想着嫁给我爹,可能委屈了您,我们就将您当娘了。”
一番话,将王婶说的痛哭流涕,沈长致还说了,往后,会给王婶养老送终。王婶这才收起了小心,自此在这个家更是自在。
看着王婶如此的利索劲儿,想着于隐书院也不远,也就是出了江夏城,一日就能打个来回,往后随时能回来。沈团团也就不再拒绝,沈团团拿了二十两银子要给王婶的时候,还是被王婶拒绝了,“长致给的五十两银子,我这还有的剩下的呢。咱家过年又没有买多少的东西。”
去年过年的时候,贺春楼的掌柜的拉了一车的年货,就是连租了她家铺子的玉石斋也是送了年礼来。再加上苗家寨的送的,还有一些送给宁家祖孙俩的,和在一起,自家竟然也没有花上几个钱。所以沈长致过年给的五十两银子,王婶还留了不少。
“我这心里有数着呢,你们都不在家,若是有人上门借钱,你爹若是非得往外借钱,我这手里有银子也拦不住啊。若是我手里头没钱,你爹也没法子往外借。”王婶如今一个屋檐下,早就将沈忠的性子摸得一清二楚。
村子里那些人,自打知道了沈家不声不响地竟然置办了七八十亩地后,时不时地就有人来跟沈忠借银子。亏得沈忠也知道,因为当初为了救沈孝出来的时候,朝着宁家借了不少的银子,自家还欠着账,所以大多时候都是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但是每回遇上了老弱病残,沈忠就狠不下心来了。就会腆着脸回家跟沈团团商量,能不能稍稍地挪一点儿银子借钱。但是每回都是被沈团团拒绝了,若是开了这个口,往后村子里的都会上门借钱。
都是一个村子的,这个借了,那个不借,就伤了情分。索性就一个人都不借,如此,大家都一样,倒是也是公平。
人就是这般,我没有,大家都没有,那就是正常的。若是一旦打破了这个平衡,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所以,王婶才有此一说。
沈团团也心知不缺钱,也就没有推来推去的,心里打定了主意,回头跟三丫娘也好好地说一说,让三丫娘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多来自家坐一坐。
沈团团倒是真没啥能带的,我左右也就是半天的功夫,就算是想回家也是极方便的。只是不放心家里头,生怕他们一走,他爹就要被人哄了去。
沈长致倒是坦然,原本对于于隐书院,沈长致的心里是极向往的,江夏城书院里的学生,每个人都向往能进于隐书院,只要进了于隐书院,就意味着半只脚已经是秀才了,只要继续勤学刻苦,早晚都会是一个秀才。
沈长致还记得,当初,杨安康进了于隐书院的时候,他心里是多么地羡慕。但是他一次都没有去考过于隐书院,因为他知道,这个家里头离不开他,也没钱。没想到,有朝一日,等他已经完全放下了,却被告知,又能进书院了。虽是欢喜,但是却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热切。
若不是肖老头儿的画技,沈长致觉得,自己应该是不愿意去书院的。
所以,沈长致也只是整理了应季的衣裳,再加上一些用得上的书,和彩墨等常用的物什。
王婶正在碎碎念着,说着去了书院要听话啥的,沈团团看到沈长致出门,“婶,等我回来再念叨不迟啊,我看我哥出去了,我跟着去!”
“哎——我还没有说完呢——”王婶眼睁睁地看着沈团团跑了出去。“这丫头,嫌我唠叨。”
说完,王婶自己都笑了,沈团团的屋子,王婶是惯常走的,旁的也不知道沈团团爱啥,但是衣裳还是要多带几身去,这天儿说不定啥时候就凉了,厚的衣裳也得带去。王婶翻翻找找,整了一箱子的衣裳,“这么多,团团一定不愿意带的。”无奈,又从箱子里往外翻衣裳。
沈长致一出门,沈团团就跟了上来。
“哥,你等等我,你去哪儿?”
沈长致站在原地,等着沈团团小跑着追上来。“慢点儿跑,天热。”
沈团团的额间,已经有了薄汗。“哥,你去哪儿?”
“我去找二叔。”因为天气热,贺春楼要的豆腐干也不多,又加上沈家买了驴子磨豆子,所以,三人轻省了不少。
到了沈孝家的院子外,就看到了沈孝正在编着竹篓子,俩儿子沈长贵和沈长明在给沈孝打着下手。
“二叔,正在忙呢。”沈长致站在篱笆院外,打了一声招呼。
沈孝看着沈长致兄妹俩人一道儿出现在院门口的时候,心里忍不住一咯噔,心里想着,是不是出啥事儿了。要不然,就依着沈长致兄妹俩人轻易不出门的个性,不会寻过来的。这个点儿,天儿都快要黑了。
不用等沈孝招呼,沈长明早就从小凳子上爬了起来,跑去给开门。“长致哥,团团姐,我爹在教我和哥哥编竹篓呢。哥哥说了,等我们学成了后,说不定就能拿到城里去换钱呢。”
沈长致笑着摸摸沈长明的头。
自打沈孝去沈家做活了以后,沈长明就经常去沈家玩儿,所以对沈团团和沈长致都不陌生,有时候,沈团团也会叫沈长明几个字儿。沈团团笑着夸着,“咱长明可真是能干,以后换了钱了,可记得给团团姐买吃的啊!”
沈长明很讲义气地点点头,“放心吧,团团姐,我可记得你爱吃糖葫芦的!等我卖了篓子,我就给你买糖葫芦。”
沈孝也停下手里的活,不用等沈孝招呼,沈长贵就去屋子里端了俩条凳子出来,一家子就在院子里纳凉,说着话,还能隐约地听到隔壁的说话声。天热了后,村子里的大多都是选择在村子里纳凉的,有的索性就在院子里点一丛艾草堆,就睡在院子里,因为屋子里实在是闷热得不行。
沈孝压根就没有想过俩儿子能用竹篓赚钱,这家家户户的谁不会做竹篓子的,一点儿都不稀罕。“得了吧,就这么个竹篓,连竹子都是从山上砍的,无本的东西,谁会愿意买。”
沈团团一直笑着听着沈长明在一旁,跟她轻轻地说着往后如何如何的,小孩子家家的,让人觉得生机勃勃。原本沈长明正说着起劲儿,听着沈孝这么一说,顿时就泄了气。“团团姐,真的没有人要吗?我看爹编的比别人家都好看!”
沈孝也气乐了,听到儿子夸赞自己,做爹的自然欢喜。只是,自打从衙门回来后,沈孝一直绷着脸,只觉得阴阴沉沉的。也是,遭逢了如此大的变故,一家子连一亩地都没有剩下,又欠下了巨债,沈孝面上虽然不显,但是心里怎么可能不担心。
就算是这银子是欠了自家兄弟的,但是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沈孝从来没有想过不还。只是如今他的身体已经垮了,也就是在沈家赚着每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但是自家要吃药用,这一两银子也没法子全部用来还债。
沈团团将心比心,也忍不住心里叹了一口气。只希望这日子不要将二叔给压垮了。
沈团团对上沈长明的湿漉漉的眼睛,心里微酸,说不定,卖竹篓的法子还是兄弟俩好不容易想出来的,沈团团也不忍心看着这兄弟俩失望。“二叔,你看看着篓子能不能编的小小的竹篮子,或者竹罐子,咱庄户人家家家户户都会编这这些个玩意儿,自然不会有人买。但是那些个大户人家却是不同了,若是想法子将竹篓子编的小巧精致,又实用的话,说不定,人家就会动了心。
我记得,我之前在城里看到的一个竹筒的装茶叶的罐子,就要七八个铜板呢。竹筒那东西,也就是竹子劈俩半,在上面刻上几棵竹子啥的,就要七八文呢。若是用竹篾编的,小小的一个,配上盖子,我估计着就是七八文也还是便宜的。”
“嘶,那么多!”沈长明夸张地倒吸一口凉气,他哥哥说过,那么大的一个竹篓子,可是连俩三文钱都不一定有人要的。“团团姐,真的那么小,就能卖那么多吗?七八文还是便宜的?”
沈长致在一旁听着,也插话说道,“团团说的没错,七八文也算是少的。别看着东西小,但是考验手艺,也考验心思,小小的东西,又要有盖子,就是花样也不是一样的。回头,我将我看到过的,画下来给你们瞧瞧。这竹编茶罐子,我还是见着几个的。”
沈长明高呼,欢喜地又围着沈长致去问东问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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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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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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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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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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