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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读档黄金时代>第244章、没有人知道我们去哪
  没有预定的目标,也没有明确的方向。

  头一天,李赫季寥和康行健赵勇还一起吃了个饭,也是他们几个人在省城难得的一次小聚。大家都很高兴,也喝了很多酒,连季寥都喝得有点高了,但是第二天一早,赵勇和康行健还宿醉未醒,李赫和季寥已经出发了。

  其实旅行去哪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起旅行。

  季寥给李赫买的这辆牧马人取了个名字叫“闷墩”,她说因为它看上去很敦实可爱的样子,可李赫想说人家明明是很酷很man很有范儿而且还很洋气,愣是给她弄成一个乡间小胖子的感觉。

  好吧,李赫想起自己曾经也死活把李纯的二哈取个名字叫“旺财”,这说明季寥和他的审美眼光还是很接近的,这是好事。

  出发不久李赫就还是把闷墩的车篷给盖上了,虽然敞篷加放倒前挡的逼格更高,但是跑起来还是很不实用。如果走高速路,那样会把他们吹死,如果走乡村路,这时候省内很多乡村路还是砂石路面,那一个遮天蔽日的灰尘,分分钟把他们变成土人。更倒霉的是就在李赫装车篷的时候,之前明明艳阳高照的,没来由的就会一阵大雨,等李赫把车篷装好,两个人已经成了落汤鸡,顺带着车里也是一片汪洋。

  好吧,就这样,他们也非常快乐。

  准确的说,是季寥非常快乐,认识季寥以来,李赫还真没有见到她笑得这么开心笑得这么多的。但这样李赫总觉得季寥有事,有时候他脑子里不免跑过很多超狗血的情节,比如她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啊之类的。

  不怪他疑神疑鬼,实在是季寥这段人生原本是空白的,他真的不知道老天会把这片空白涂成什么颜色。

  车上没有导航,甚至连路牌也没怎么看到,第一天黄昏的时候,他们到了一个乡镇。

  就是那种一条街的乡镇,李赫在一座水泥平房的门口看到了“永乐乡邮政所”的牌子,但说真的“永乐镇”“永乐乡”这样的地名重复率也不是一般的高,李赫也只是大概的推测他们现在的位置,是不是那么准确也不好说了。

  好在这个永乐乡有一条河,河水还清澈,有山有水的地方,就会让人很舒服。

  不过问题又出来了,就是这个一条街的乡镇上只有唯一的一家饭店,而且他们找到的时候,别人已经要关门了。车上倒也不是没有吃的,就是能吃热饭肯定还是吃热饭的好。

  李赫决定拿钱砸,但老板看了看他的钱,很平静的说:“他大舅爷家的二孙女要出嫁咯,我要赶过去帮忙,实在是没得时间咯。要不这样嘛,钱你随便意思一下,东西你们就自己整,锅碗瓢盆都是齐的,用完给我洗干净就行。”

  这样也行?

  李赫不知道是老板太容易信任他们,还是这里的家当反正也不值几个钱。但是老板的厨房里还挂着些香肠腊肉,旁边菜地里还有些新鲜蔬菜,而老板只要了他50块钱,李赫于是选择了前者。

  老板说走就真的走了,天色已晚,他赶得很着急。留下李赫和季寥,天黑了,这里的电压好像不怎么够,光线也忽明忽暗的。而对于季寥来说,最大的难题是这家店竟然没有电饭煲,用柴火煮饭她真心不会。

  李赫就笑,说:“得了,你在旁边菜地里摘点菜洗了,饭我来煮。”

  季寥不信任的问:“你会?”

  李赫说:“会,小时候在我爷爷家就是用柴火煮饭的,而且还不是这样的灶头,是火塘。赶紧的,不然天黑透了你菜都摘不了。”

  季寥应了一声,又说:“其实这个老板也不是本地人,他可以讲本地化,但他有广南的口音。”

  李赫笑着说:“观察还挺仔细的,想说什么?”

  季寥说:“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故事。”看她的样子,好像有一些怀疑,在警大才呆了一年,似乎也有些职业病了。不过这店周边都没有人家,要走到很远去打听呢,李赫觉得这就没有必要了。李赫说他选择相信这个老板,就像老板相信他们一样,季寥想想也是,就没有再坚持。

  其实李赫的话说得太早,也说得太满,他说小时候在爷爷家就是用柴火煮饭的,话是没错,但煮饭的不是他,是奶奶。虽然每天都旁观,但毕竟旁观和实践也是有区别的。他一开始火太大,怕煮糊了赶紧照葫芦画瓢的把火退了,但灶膛里留的暗火又不够,结果最后煮出来的饭是夹生的。

  季寥也好不到哪儿去,她摘的菜有白菜,有南瓜秧。白菜还好,南瓜秧她哪知道还要先清炒一下,就这么放进去煮了,吃的时候感觉还有些毛茸茸的扎嘴。

  不过也挺好了,两人就着一根香肠,一块腊肉,再加一锅水煮白菜和南瓜秧,吃着夹生饭,也许是路上跑累了,也许是真饿了,总之,都觉得挺好吃的。

  吃完了以后季寥把锅和碗都洗了,李赫到车上去取了帐篷,准备就把帐篷扎在老板家的平房顶上。

  季寥说:“厨房通着客房卧室的,老板不是说他今天也赶不回来了吗?要不我们就住老板家里吧,他明早回来我们给他钱,或者他不回来,我们也把钱留下,不亏他不就好了吗?”

  李赫说:“在我老家有规矩,一男一女到人家家里住,不能住在一间屋里。你要不想睡帐篷,那我们就各住一间屋,人家的主卧我们也不方便住,我睡沙发好了。”

  季寥问:“还有这样的规矩?”

  李赫点头说:“有。有次我爸和娅姨去我表叔家吃喜酒,晚上回不了县城,就住他们隔壁那家人屋里,两个人也不懂,就住的一间屋,当时还带着我和纯纯,我爸带我睡一间床,娅姨带纯纯睡另外一间床。就这样,主人家也很不高兴,那家媳妇还跟我表婶吵了一架。据说这是忌讳,不吉利。”

  虽然老板不在家,也不会知道他们是不是住一间屋,不过既然选择了信任,那就还是守规矩吧。

  季寥想了想,说:“算了,我们还是睡帐篷吧,我不想和你分开。可这也是他们家房顶,不碍事吗?”

  李赫说:“不是他们的屋里,不碍事。”

  于是就扎帐篷,住房顶似乎不那么浪漫,不过地面是平的,睡垫够厚,睡着还不算太难受。出门旅行当然不能太讲究,不过能舒服就尽量舒服一些吧。

  这个夜晚他们睡得很安静,也没有拆礼物什么的。没有为什么,也就是两个人睡在一起并不是非要拆礼物,听着不远处小何的流水声,还有万籁俱寂中偶尔响起的虫鸣,头挨头的睡过去,那种感觉同样相当美好。

  第二天他们没有等老板回来,起来洗漱之后又出发了。这天路上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倒霉的事,不过错过了宿头,到了一个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山梁上,也只能选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地势,把车摆在外头,帐篷扎在了里头。

  夜里风大,在头顶上呜呜呜呜的直响,真的是电影里那种风声,而且比那种不知道哪儿录的配音直观多了。帐篷也被吹得哗啦啦的响,很让季寥担心帐篷会被吹跑。于是也不睡自己的睡袋了,愣是和李赫挤在了一起,还说自己冷,说真的,这山梁上风大,温度也确实有点低。

  这种时候想要暖和起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拆礼物了,既然是季寥自己钻进他的睡袋里的,李赫也就没有打算放过她。夏天衣服本来也就少,三两下自然而然的两个人就坦诚相对了,没有灯,只有半明半暗的月色,李赫就在这样的月色贪婪的欣赏着季寥。而季寥虽然一向怕羞,这时候却也很大胆很坦然的让李赫欣赏着,只是依然不敢放声的呼喊,咬着嘴唇的轻哼伴着外面的风声,很是让李赫迷恋。Χiυmъ.cοΜ

  本想着天亮了还要继续赶路,最多一次就收工的,却到底克制不住,仗着年轻,也是上演了帽子戏法之后,才心满意足的在季寥的抱怨中搂着她睡去。不过李赫虽然睡去了,一只手还是握着那把唐刀的刀柄的。

  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露宿荒郊,总觉得这些地方不会遇到野生动物的,但比起野生动物来,更需要防范的还是他们的同类。但这地方可能真的太偏了,也或许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危险,也或许只是他们运气好,总是,还是一夜无事的睡到了天亮。

  “真是的,到现在身上还全是你的味道!”季寥抱怨着,他们备着洗脸刷牙的水,洗澡却未免奢侈了一点,季寥也只能把衣服换了,把换下的衣服揉成一团塞到车里去。撅着嘴,也不帮李赫拆帐篷。

  李赫反正得了便宜,也不招惹她,自顾自的吹着口哨拆帐篷,突然听到季寥一声尖叫。赶紧的扔下手里的活跑出去一看,却见季寥指着正前方说:“松鼠啊!是松鼠啊,活蹦乱跳的,不是电视里的松鼠啊!还不止一只,你看你看,好多啊好多啊,那只松鼠好大的尾巴!”

  不就是松鼠吗?李赫不想打击她少见多怪,关在城里长大的孩子真是可怜,他更不想告诉她如果这会李昊李墨他们也在,而且他们的气枪也没有被收缴的话,这一群松鼠妥妥的剥了皮抹上酱油花椒粉烤上了,也不想告诉她,这玩意烤着真心好吃。

  就这样很任性很随意的走着,避开喧嚣和城市,也没有真停留下来,每天都在往前走。一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发现,他们竟然一头撞到了南诏的边陲。

  李赫顿时就兴奋了,说:“还有50公里就是泸沽湖也,魔梭族,走婚,太好了……呃,你放心,就算是个天仙走到我的屋里来,我也绝对不会从的。话说他们会不会留我当压寨男人啊?”

  “李赫呀,”不知怎么的,季寥淡淡的说:“我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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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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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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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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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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