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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读档黄金时代>第34章、《论演员的自我修养》
  虽然胳膊上挨了一刀,但是能跟一个即使被称为校花也不会引起争议小姑娘同住一室,中午还有内心深处一直仰慕的邻家姐姐送饭,李赫觉得这住院也是一件挺惬意的事情。不过李赫很俗气,这种幸福如果没有那些兄弟伙眼馋,他实在觉得少点什么。

  然而这件事,却是不能向那些兄弟炫耀的,甚至米娅去学校给他请假,也只能说他是骑单车摔伤了。也还好季寥和李赫不是一个年级,更不是一个班的,这两个人同时请假,也没有什么人会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一点,连李赫的那些死党都不会。

  而凌清冽也不完全是来给李赫送饭的,虽然凶手是被当场抓获,但李赫和季寥作为目击证人和受害者,还需要再配合她完善犯罪现场的一些细节。这种跑腿的活,当然只能是凌清冽这个实习小学警做的事。

  不过凌清冽对此并没有什么抱怨,这个勤奋好学的姑娘认为她的师傅,也就是李赫的老爸李杰把这个任务交给她,一定是对她有很大的锻炼意义。

  “清冽姐,你什么时候到信仰市来实习的?怎么早的时候不跟我联系一下?要不是我遇上事儿了,你该不会直到走都没想过来看看我吧。”李赫的语气里充满了幽怨。虽然昨晚季寥还在问他为什么打出了追她的旗号,却会眼睛落在警察姐姐的身上就移不开,但李赫也不想因为这些细节跟小姑娘纠结,两世为人,李赫认为人生就不是用来纠结的。所以即使季寥在旁边看着,李赫该兴高采烈就兴高采烈,该幽怨的也还是幽怨。

  在李赫的前世里他并不知道凌清冽曾经在实习阶段回过这个城市,如果不是正好遇到变态恶魔这个事情,没准这一次他也不知道凌清冽曾经来过。

  有的人,一次挥手,就再也没有再见。

  凌家搬走的时候,心灵手巧的凌清冽曾经送给李赫一个纸折的风铃作为纪念,也说过以后回来一定会去看他的话。可在李赫的前世里,李赫确确实实是再也没有见过这个邻家姐姐,即使脑海里这个埋藏得很深的剪影始终没有消逝,但她折的那个纸风铃,最后也是不知所终。就算是重生回来,这两天李赫整理自己的东西,也没有见过那个纸风铃。

  有的东西,不见了就是不见了,连重生了都找不回来。

  所以再见到凌清冽,李赫也并没有更多的想法,只是觉得亲近亲切,也只想好好的感受这种亲近亲切。

  “我也就来了一个星期,”凌清冽好脾气的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已经长大长高了不少的小弟,说:“我师父就是李叔,我以为他跟你说过呢。哎你也别怨我,我一来就跟着李叔到处跑线索,学到了好多东西,可也累得够呛,大不了等我空了,请你吃一顿大餐吧。实习才开始,我还要在这里呆上一阵子呢。”

  李赫笑笑,目光停留在凌清冽干净而细致的脸上,穿过她深邃的眼睛,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前一世里,李赫大学毕业就留在省城,那时候他知道凌清冽也在省城,可从来就没有起过去找她的念头,而人海茫茫,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省城,他也从来没有偶遇过这个邻家姐姐。不去找她,是不想自讨没趣,这时候看着眼前这个停留在21岁美好时光的邻家姐姐,李赫真心觉得重生还是很不错的。

  这辈子究竟会过成什么样子,李赫也不知道,但重来的人生,总算还有很多机会。

  “想什么呢?”凌清冽伸手在李赫的眼前晃了晃,问:“怎么发起呆来了?”

  李赫呵呵一笑说:“我在想清冽姐你长这么漂亮了,在学校里追你的人是不是很多?”

  “这个嘛,”凌清冽倒也不谦虚的说:“这么说吧,我通常往垃圾桶里倒的情书都是成箱的,至于玫瑰花什么的我们都是转手就打折卖回花店去,凑够钱我们寝室的几个姐妹就吃火锅,口味还不带重复的。”Χiυmъ.cοΜ

  这个李赫完全可以想象,警察院校女生本来就少,像凌清冽这样漂亮的女生更是凤毛麟角,李赫觉得凌清冽说得都算是低调的了,倒是转手把玫瑰花卖回花店去吃火锅这一招实在够狠,听得一边的季寥都眯着眼睛掩嘴偷笑。

  这时季寥的一瓶药输完了,一个护士进来给季寥换药,护士看了一下李赫的床号,告诉他现在输的这瓶药输完他今天就没药了,同时警告他还没出院别乱跑。护士长得一般般,所以李赫也没有特别留意,倒是拜托凌清冽去帮他买份《体坛周报》,还有他书包里的东西,除了要作为证物的那些剩余的香蕉水、辣椒面,其他的东西都给他带来。那里面有他写小说的笔记本,在病床上躺着也挺无聊的,季寥的父母一直都在,也没法跟季寥多聊点什么,还不如用这个时间写点小说。

  凌清冽走了以后,季寥的父母换班出去吃东西,季寥的爸爸是个烟民,坐不了多久就要到门外过过瘾。当季寥的爸爸掩上门出去,季寥和李赫不约而同的转头看向对方的时候,相视一笑,都觉得气氛有点微妙。

  这种淡淡的微妙就像阳光下流泻铺陈的秋水,清澈见底,明亮得有些忧伤。当然这这更多是季寥的感觉,李赫很俗的觉得两人这对视跟狗男女偷情似的,所以他也一本正经的朝季寥病号服的领口里面瞄了一眼,嗯,昨天晚上似乎是摸到了的,可惜没看到。

  好在季寥也没有注意到李赫的这一瞥,只是淡淡的说:“警察姐姐的名字好好听,凌、清、冽,每个字都带着水,她的眼睛也跟湖水一样深邃、清澈,也像水一样充满灵气。”

  李赫就呵呵一笑,说:“她还有个妹妹,名字就叫清澈。”

  季寥噢了一声,说:“她们的名字都好别致。”

  李赫听了想想说:“你一说我也觉得真有点这感觉。不过你的名字也特别,季寥,寂寥,有种曲高和寡的骄傲,就是忧伤了一点。你老爸取的?”

  季寥摇摇头说:“不,是我爷爷取的,本来是辽阔的辽。我妈说辽阔的辽不像女孩子用的名字,就改作了寥若星辰的寥。我爷爷说我生下来的时候差点没养活,辽字大开大阖,能让我以后的路走得顺一些,被我妈改成了寥字以后,老爷子好几次看着我什么都不说,但是那种眼神,好像我不在他面前,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的一样。每当那种时候,爷爷就特心痛我,我要什么,爷爷都一定会满足我。”

  李赫心说你爷爷是个高人啊,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命数是不是改这个名字造成的,不过本来啊,你是真的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寥若星辰,当妈的大概也是希望自己的女儿出类拔萃,人间少有,但自古以来人间少有的那些绝代佳人,又有哪一个不是红颜薄命的?不过你遇上我就不一样了,李赫开怀一笑,说:“阿弥陀佛,不管怎么样,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说明你我有缘呐!”

  季寥给李赫说得一愣,就连李赫自己也觉得,这该不会就是所谓的冥冥中自有天意吧?不过季寥这小姑娘是不错,但这么早谈恋爱的话,岂不是为了一棵树放弃了将来的广阔的森林?不不不,我们还小,现在我们是不合适的。

  季寥不知道李赫正脑洞大开,只觉得这个家伙眼神里的频道转换太快,一会深远得像个看透世事的小老头一样,一会又猥琐得像个小流氓,一会没心没肺的像个没开窍的愣小子,一会又诡计多端的一肚子坏水,一句“你我有缘”像是得道高僧的禅机,又像个骗财骗色的江湖神棍,究竟哪一个才是这个家伙的本尊?想也想不明白,不过说真的,这个男孩很有意思呢。

  过了一会,季寥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好奇的问:“你看着警察姐姐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眷念,为什么是眷念?倒好像在看一个孩子一样。”

  李赫心里一惊,这丫头也是敏锐得不要不要的啊,他看着凌清冽的时候心里真的有很多感慨,这种感慨显然不是16岁的男孩能有的,季寥能看出来,没准别的人也能看出来。这是个必须警惕的信号,重生有重生的优势,可也得步步小心,16岁就该有16岁的样子,李赫眼睛一翻,故作不知的说:“不懂你说什么,其实你都不认识我,别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一样。其实,我是个演员。”

  季寥摇头,她是真不懂,98年这会星爷的《喜剧之王》还没出来呢。

  李赫点点头,不懂就对了,他很装逼的说:“那就推荐你看一本书,斯特尼斯拉夫斯基的《论演员的自我修养》,话说这么拗口的名字我也能记住,我是不是很牛逼?”

  装,你就装吧,季寥白了李赫一眼,两个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季寥觉得这应该才是李赫的本色,装成熟装高深,再怎么装也只是个高中生,而李赫从季寥这种小女生的白眼看到她给自己下了定论,这才是他需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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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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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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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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