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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读档黄金时代>第3章、眼前一亮
  李赫确实有些蒙逼,这和别人重生的节奏不怎么一样啊。

  别人重生到高中,首先想的是怎么根据记忆里的先知力量搞定高考,考一个过去没有考上的理想大学,然后就是赶紧的开挂赚钱,可为什么他刚明白自己是什么回事,就要被一帮毛都没长齐的小东西拉去打架?

  可是在李赫的记忆里,自己高中从来就没打过架。不但高中没打过架,李赫记得自己一辈子都没打过架,做人要低调是他给自己的告诫,惹不起躲得起是他的行为准则,不过就像他对自己的外貌很不满一样,没有打过架的历史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认真的说,这更是他老爸的遗憾。

  好吧他发现自己的前世不是没有遗憾,而是遗憾的事情太特么的多了……

  李赫就忍不住想,这特么的难道就是重生的福利?话说这个福利是不是一次性的啊?或者是不是总量控制的?比如说那个手贱的孙子给他加了一个限定,他一共只有几个甚至一个重生福利的话,或者说他前世的遗憾一共只能弥补几个甚至一个的话,这尼玛……能不能换一个?

  上课期间逃学去打架?这尼玛还是让我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吧……

  还有,从心理上来说,李赫已经是一个35岁的离婚大叔,让他刚一重生就去跟几个半大小子去打架?能不能不要那么幼稚?万一被学校处分呢?万一被打伤打残了呢?大家都是文明人,要讲道理好不好?这个年纪的小屁孩一点针眼大的事情就要死要活的,但是以他过来人的眼光,这些事情真特么的什么也算不上啊。

  李赫心里又有一万头*****奔腾而过,可是他看到这几双充满了信任的眼睛,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得出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升起,妈的不就是打架吗?老子一辈子都没打过架,正好尝尝鲜好吧?真的男人,总要有那么个第一次的……

  几个半大小子去打架,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和人赌气、看别人不顺眼,也有可能是真有什么矛盾,但更可能只是无聊,而最大的可能李赫认为是因为异性。

  没错,十六七岁,这是个荷尔蒙可以决定很多事的年纪。

  在李赫前世的记忆里,他的荷尔蒙似乎不怎么旺盛,甚至很少冲动,现在想来,这也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所以李赫虽然觉得跟几个半大小子去打架说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他的脑子里只是纠结了那么一下下,就什么都不去想了,这时候他决定什么都不要去想,反正前世的记忆虽然有些像打了马赛克,但基本上他可以肯定他们这个学校没有因为打架闹出什么大新闻。

  李赫跟着赵勇他们几个人从高三教学区穿后门来到了学校后面的一条小巷子,这是一条狭窄但不失繁华的小巷,小巷里布满了各种无证经营的小餐馆,没到学校放学的时候,这里总是人满为患。这时候还没到下午放学的点,但小巷里已经三三两两的走动着不少七中的学生了,其中不少是高三的。

  李赫一看到那些高三的就想到了高考,他现在高二,离高考还有一年。虽然他现在想不起自己当初究竟考上的是哪个大学,但肯定是省城的大学,因为他大学毕业以后就幸运的留在了省城,当然这除了他自己并不笨以外,他还记得明年,也就是99年,是高校扩招的第一年。也是因为高校扩招他才顺利考上大学的,如果是今年,也就是98年的话,他估计他多半考不上。而一想到高考,李赫就拼命的在自己的记忆里搜索明年高考的考题,不过差不多过了20年,不管他怎么想,当年的高考题也已经模糊不清了,这跟那个手贱的孙子有没有涂改他脑子里的信息无关,不过他觉得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总是能够想起什么来。

  而他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

  信仰七中因为是在市区的角落里,很多学生离家比较远,所以很多人午餐都会选择在学校后面的巷子里吃饭,晚餐的话大多数是住校生,因为学校的食堂实在让他们难以忍受,所以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住校生会选择在某家熟悉的餐馆包餐。当然除了不得不在后巷里吃饭的,还有一些学生是反正不想回家,兜里又有几个钱,隔三差五的,也就在后巷寻吃的。除了正儿八经的餐馆,还有的是卖早餐,卖小吃的,还有烧烤摊子,也少不了像台球室、网吧这样的校园娱乐场所,只不过这时候的网吧其实上不了网,说是电脑游戏室比较合理。

  就在李赫脑子里想着明年高考的事情的时候,他的几个小伙伴,赵勇、康行健、李经纬和付疏野已经走进了一个小餐馆里。这家餐馆叫“红火餐馆”,名字很直白,但生意还真的不错,而且在学校后面的小巷子里,这个餐馆算是环境比较好的。所谓的环境好也就是卫生环境不错,不像别的餐馆餐桌都是油腻的,除了卫生还不错,这家餐馆还比较宽敞,因为房子就是老板自己家的,所以没存心多加几张桌子来,不缺那点租金,还有就是菜饭的分量比别家更足一些,对于这些就没有什么钱的中学生来说,量足就是王道。

  这时还没有到下午放学的时间,不过李赫跟着几个小伙伴走进“红火餐馆”的时候,不大的餐馆里已经有几张桌子坐了人。李赫一眼看去,摆了八张桌子的小餐馆里坐了三张桌子,一桌是四个女生,一桌是男生女生坐了七八个人,还有一桌则只坐了一个男生一个女生。李赫的经验告诉他,赵勇他们要找的,也就是这一男一女了。

  再仔细一看,那个女生他认识,因为根本就是他们班的。

  那个女孩叫郁芷涵,和李赫、赵勇等人都是七中高二(7)班的学生,而且还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不但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而且人长得挺不错,十六七岁的年纪,一米六二左右的身高,瓜子脸,下巴尖尖的,她的下巴是真的尖,不像后来那些女明星都是去整容整出来的,在学校里面的时候因为有要求所以都是扎马尾,这会却是黑直发,看起来很清纯。在班里,郁芷涵基本上就是公认的班花了,喜欢她的男生很多,甚至有的人说她还可以列入校花的候选名单。

  而和郁芷涵坐在一起的那个男生就不是他们班的,而是一个高三的,人长得有些小帅,但没有李经纬帅,甚至比康行健也差一些,也是一头中分,比起几个高二的男生来眼神要显得成熟一些。因为高三的学生到这个时候不强制穿校服了,所以这个男生这时候穿的是一套班尼路的T恤和休闲裤。不得不说,在1998年,班尼路这个品牌还是很洋气的,信仰市这么一个内陆的小地级市甚至还没有班尼路专卖店,要穿上这个牌子的衣服,得到大城市去买。所以眼前这么一个穿着班尼路,眼神比较成熟的男生,比起赵勇这帮穿着校服,看着咋咋呼呼的高二男生,感觉一下就甩开了几个档次。

  李赫看得出,在他的几个小伙伴里,看到这个班尼路男,感觉最不爽的就是康行健,看来今天康行健是正主。然后他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似乎并没有若干年后康行健和郁芷涵走在一起的信息,不过中学时代男孩女孩那点事,真正走到以后的也没几个,李赫知道自己记忆里没有这些信息,不代表康行健和郁芷涵就没有走在一起过。wWW.ΧìǔΜЬ.CǒΜ

  这时候郁芷涵和班尼路也看到了李赫赵勇这帮人,班花郁芷涵瞬间就皱起了眉头,很明显她看得出这帮男生是为什么而来了。而班尼路男的表情则很有意思,李赫之所以觉得这个班尼路男的表情很有意思,是这家伙一脸的不屑,明显的不把这几个高二的男孩放在眼里,但这是表面的,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李赫看得出,这家伙有点紧张。毕竟多活了近20年,他敢说自己吃过的盐比这些小男孩吃过的饭还多,班尼路在这些男孩面前再怎么老道成熟,在他面前芷涵是十分幼稚的。

  尤其是,当班尼路男和李赫对视了一眼的之后,李赫明显的看到了对方眼睛里竭力掩饰的慌张。他有点想笑,唉,这个年纪,这特么的都什么事儿啊?他不知道接下来康行健又会爆出什么台词,但他担心自己会笑出来,这真要笑出来了,就有点不厚道了。

  因为担心自己会笑出来,李赫干脆扭开了头,去看旁边一张桌子上坐着的那四个女生。废话,当然是看女生,不然去看另一桌那些男生啊?这一桌的四个女生明显是高三的,有的没穿校服,有的穿了夏季校服但穿的不是校服的运动裤而是牛仔裤,还有一个老老实实的穿着全套校服,但一看神态也能看出是高三的。

  李赫一看到那个穿了全套校服的女生,眼睛一下就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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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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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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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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