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不得不告诉她,她的未婚夫肯定是不存在了,经过两千年的沉寂,估计连腐骨也没了。“姑娘,我,我怕是完不成你交给我的任务,因为,你的未婚夫他……”我没把话说出来,如果说出来的话,实在是有些太残酷了。
“我就要死了,你必须把这把剑给他。”女孩连说话都有些困难了。
“可是,可是两千年过去了,他早已经不在了。”
“不会的,子玉说了,即使是转世投胎,他也会来找我的,只是,我们还没相见而已。”提到她的未婚夫,这女孩的眼神放出光亮,看来,她对那个叫子玉的男孩子,是抱有很大幻象与希望的。
“那我去哪里找他?”
“这个,我也不知道。”女孩的眼神变得暗淡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时候,我才想起问这女孩子来。
“我叫上官青儿,莒国大将军上官云的女儿,我的未婚夫叫子玉,是我父亲的手下大将,也是莒国国王的贴身护卫。我们被人陷害,又被琅琊王攻打,所以……”女孩变得哽咽起来。
看着上官青儿哭了,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千年等待,只为自己的心上人,我跟她比起来,差的太远了,既然找不到叶倾城,今天我就豁出去了,我去找于老骚,如果能把血珀带回来,那是上官青儿的运气,如果我被于老骚给杀了,那我就变成鬼游荡着去找叶倾城。
想到这里,我把那把剑还给上官青儿;“姑娘,你再坚持一下,我现在就去帮你找血珀,如果明天晚上之前回不来的话,就没希望了。”我苦笑一下,朝上官青儿说道。
“我们素不相识,你为我做这么多,我该怎么谢你啊!”上官青儿脸上露出感激的神色。
“不用客气,同时天涯沦落人,心中有苦各自知。等我的好消息吧。”我朝上官青儿摆摆手,走了出来。我这么做是对的,我把她的血灵芝给拿走了,去帮她找血珀也是应该的。
走出来,天色微明。我把盗洞回填,这才回到魏七的家里,倒床便睡,直到十点多才被魏七喊醒。
“林萧,咱去蒙山,找柳十四协商,把于老骚的事情告诉他,跟他协商一下,该怎么办?”魏七站在我的床边说道。
“七叔,我感冒了,浑身疼的厉害,要不你自己去吧,我怕是去不了了。”我趴在床上,懒懒的说道。
魏七伸手在我的额头摸一把;“也不发烧啊!估计是想倾城思念成灾了。好吧,你在家里休息,我自己去找柳十四去。”说完,就走了。
听着他的车子发动机的声音由近及远,我急忙爬起身,也没来的及洗刷,打一辆出租车,直奔于老骚的家而来。
一路上,我想好了,今天要么把血珀带回去,要么把命留在那里。路上,我突然觉得很悲哀,突然间想我妈了。好想给她们打个电话,可是想起她们把叶倾城撵走了,我就没心情给她们打电话了。wWW.ΧìǔΜЬ.CǒΜ
到了于老骚的村庄,跟以前没什么区别,路上偶尔有扛着锄头走过的村民,街头上还站着些拉呱说话的大嫂。看着他们,我真为他们捏把汗,于老骚一旦练成阴兵,这些村民就够呛。
我没犹豫,直奔于老骚家而来。敲门过后,并没有人出来开门,我愣了一下,自己把门推开了。
院子里一片静谧,这跟昨晚的场景截然不同,记得昨晚那些阴兵把死尸吃的血肉模糊,可是现在院子里异常的干净。看来,于老骚家里,白天跟晚上是两个世界。
“你小子胆子挺大啊!昨晚跑了,今天竟然又回来了。”就在我准备进房间找于老骚的时候,身后传来阴冷的声音。
回头时,于老骚正站在靠墙的地方,手里拿着个铲子,看样子是给墙根的花草松土的。这畜生拿着个铲子太不符合他的风格了,他该拿着把剔骨刀在分解人的尸体才对。
“于大师,昨晚说什么我们也给你带来九具女尸,你是男人,应该遵守你的诺言吧,给我血珀。”跟这种人,没必要说太多,直接把来意说明白也就行了。
“想的美!本来是想给你的,可是你发现了我的秘密,所以,你必须死。”于老骚冷笑一下,朝我走了过来。
“我死也行,你先把血珀给我,然后你想让我怎么死都行。”我也冷笑一下,此时的我,早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于老骚愣了一下;“你人都死了,还要血珀干嘛?”
“我一个朋友急需要血珀,所以,我想用我的生命来换血珀。”这话有些违心,要是叶倾城还在的话,我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是么?什么朋友对你这么重要?你的朋友有你这样的朋友也算是值了。”于老骚斜了我一眼,径直朝房间走去。
我不知道他什么心思,但还是跟了进来。
“你真的想用你的生命换血珀?”于老骚靠近沙发坐了下来,翘着二郎腿说道。
“是的,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愿意。”我心一横,没了爱情,心已死。我活着也没意思了,化作游魂野鬼四处游荡也许能找到叶倾城,就算是不能一起在人间,在地下做一对飞舞的鬼魂也好。
于老骚皱了一下眉头;“你叫什么名字?”
“这重要么?”我哼了一下。
“当然重要,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我怎么信你?”于老骚严肃道。
“林萧!”
“好,今天我把血珀给你,明天晚上你来找我。”于老骚说着话,站起身从他身后的檀木盒子里摸出一粒黄色的丹丸。递了过来。
有些事,怎么努力都不会有结果,可是现在这东西就在我的手里了。“这,这就是血珀?”
“你说呢!这可是我用七颗男人心炼制而成的。”于老骚再次冷笑一下。
“你就不怕我把它拿走,再也不回来了?”这是我想的,这于老骚好像也不太聪明。
“你可以试试啊!你要是不回来,就会有很多阴兵追杀你,你不信你就试试。”于老骚的眼神傲慢且自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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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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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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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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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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