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移动迅速,刀法十分高强,在极短的时间之内便将三处守城的军士屠戮一空,小部分被抹掉脖子,剩下的大多被一刀扎在胸口。
而回民这边则是大多用马刀直接就是斜劈过去,一刀劈开胸口或是一刀劈掉脑袋,所以回民那拨人的偷袭现场,那是脑袋遍地,更加的血腥残酷。
守卫三座城门的士兵全部阵亡,他们起到了诱饵的最好的作用,给了对方最大的麻痹作用,让对方以为西南治安军麻痹大意,给他们可乘之机。
现在他们认为自己的谋划天衣无缝,成功唾手可成。
而在远处的那些房舍之内的西南治安军的士兵则用冷切的目光看着他们。
这帮人的身手不错,脚步轻灵,动手麻利,刀法也不错,都是练过武的好手。
清末民初,习武之风依然昌盛,国术还并未变成日后卖弄表演的假把式。
现在的国术都是真正的杀人技儿,民国各地都设有拳社、武馆,习武成风,在这西南之地,仅仅一个西昌县就能找到这么多练过武术的好手。
这些人如果当兵,本身就极有杀伤力,在经过军队的训练,接受纪律性,给予最好的武器,他们就是极强的军队,民国不缺乏好的士兵,只是缺乏好的制度和好的军官。
可惜了,这些士兵他们应该团结起来,抵御外侮,保卫国家,而现在他们却只能在自家的老爷命令之下集合起来,为了自家那区区的小小的利益成为叛军,真的是不知死活,真的是自寻死路。
他们站在了己方的对立面上,天然的就成为敌人,不会有妥协,只会有杀戮,要么他们自动投降,要么就只能送给他们一颗子弹,将他们送予死亡。
狙击手已经将他们归入了准星之中,提前给他们送去了死亡的问候,只等着战争开始,并将一颗子弹射入他们的脑中,打穿他们的头颅,溅出那白花花的脑髓,那简直就是战争中的狂想曲,令人陶醉,令人沉迷。
他们在夺取城门之后,便立刻奔下城楼,奔向城门处,然后数人用力将那封门木从门栓上挪开,将那厚重城门缓缓的打开。
打开城门之后,用火把在这城门口点起一堆篝火,然后举起火把,开始旋转,这是他们的暗号。xǐυmь.℃òm
而时时刻刻在紧盯的城门的那些彝族叛军已经发现这个暗号,在土司的带领之下,他们一队队从黑暗的山林里走出,借着夜色快速的冲向城门。
等他们冲到城门借着火光一看,发现这些彝族勇士皆穿着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
彝族男子多穿黑色窄袖且镶有花边的右开襟上衣,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头顶留有约三寸长的头发一绺,汉语称为“天菩萨”,彝语称为“子尔”。这是彝族男子显示神灵的方式,千万不能触摸。外面裹以长达丈余的青或蓝、黑色包头,右前方扎成拇指粗的长椎形的“子尔”——汉语称“英雄髻”。男子以无须为美,利用闲暇把胡须一一拔光,耳朵上戴有缀红丝线串起的黄或红色耳珠,珠下缀有红色丝线。
男女上衣均为右衽大襟衣,凉山地区彝族男子还保留着古代遗风。
他们在头顶前脑门蓄一绺长发,象征男性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彝族俗称“天菩萨”。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男子喜爱用青布或蓝布包裹头部,并在前额处扎出一长锥形结,以表示英勇威武的气概,习称“英雄结”。
他们头巾上的那英雄结更是借着火光十分的显眼,他们披着斗篷,腰间挎着彝刀,手里或持火枪或是弓箭,在各个头人、土司的带领之下,借着火光涌进城门,冲进西昌城。
土司的穿着则就好了很多,虽然也是传统的彝族男子打扮,但身上皆配有银饰,银饰在火光之中闪闪发亮,反而反着金光,好似金子一样,而他们腰间的彝刀的刀柄和刀鞘上皆镶有宝石,宝气闪闪。
他们手里的家伙事也好了很多,或拿一支左轮枪或手里拿着一杆从汉人那边买来的汉阳造,火急火燎的带着家支中的勇士冲锋在前。
彝族人向来好战善战,这种打仗的时候,传统的彝族土司并不会后退,反而会奋勇当先,带领族中勇士冲在最前,以鼓励族中勇士奋勇杀敌,不得后退。
他们再冲过城门之时,迎面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领头的土司向那些打开城门的内应点点头之后,挥手招呼着族中勇士跟随自己冲向城门不远处的那些房屋,他们要快速的通过这些街巷,扑向西南军的军营,而那些打开城门的人也分出的数只小队带领着这些彝族叛军冲向他们的目标,有了这群地头蛇带领,他们会节省大量的时间,他们可以有更快的进度去达到他们的目标。
这也就是带路党的功效。
而他们并不知道,其实他们冲向的却是已经向他们打开怀抱的坟墓,他们正在快速的冲穿过那些房屋,在冲向自己的目标,人越聚越多,人越聚越多,转眼之间,穿过三座城门的彝族叛军已经达到3000多人。
他们分属几个家支,在凉山土司之中有名的善战的家族中,他们是这些土司家之中最善战的勇士,最敢死当先,所以他们冲锋在前,给后面的勇士做个榜样。他们是彝族叛军中的英雄,他们是彝族叛军真正的先锋领路人。
不过,他们死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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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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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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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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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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