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有很多的老拳师,很多农户子弟自小习武练拳,而城里的孩子小的时候更是被父母送出去跟随老师学拳,这城里的拳馆更是遍地。
而这群人长大之后要么是走镖局,要么是成了袍哥,要么就是进府当家丁,但也有一部分继续做个平头老百姓,平时不露武功,但是如果你要真欺负他,他也能跟你玩硬的。
这些家丁绝大部分都是从小习武,手脚利索,孔武有力,而且进府当了家丁之后,吃着也好,老爷、商会都没有亏待过他们,衣服伙食配的足,枪支弹药也充足,枪法也都不赖,所以他们是丹棱城里一股很重要的一支力量,平时只是用来保护自家安全,但此时督军下令,他们也只能上战场跟别人硬刚了。
这帮家丁学武的好处就是反应比别人要快,行动速度也快,旁边的这些新军士兵很多都是双枪兵,抽大烟抽废了。
但是,很多的家丁自小习武,所以在成为家丁以后并没有多少人去抽大烟,因为一旦他们把自己的身体拖垮了,老爷、商团就不要他们了对吧,因为当家丁又不是让你去冲锋,是让你保家护院,那你的身手就很重要,枪法很重要,一旦抽大烟,那身体就会坏掉,身手就不行了,所以家丁之中很少有随身双枪之人。
而且西南民族混居之地,人们大都很有血性,就比如在历史上的抗日战争时期,四川出兵340万,参加会战、战役28个,伤亡64万,其参战人数之多,牺牲之惨烈,位居全国之首。“无川不成军”这句话天下传闻。
所以这群家丁的战斗力还是有的。
而且在这丹棱城中还有两支部队没有动呢,第一支就是丹陵城内原本的保安团加上从周围的一些乡镇抽调过来的保安队组成的部队,这一群黑狗子还没上战场呢。
当然也是因为他们的战斗力确实是有点渣,他们基本上都是双枪兵,平时大多也都是欺男霸女横行霸道的那种人,他们这种的兵也就能欺负欺负老百姓、打打顺风仗、打扫打扫战场,也就最多能干点这种事。
但是经过今天上午的战斗,大家都知道对方是硬茬子,让这帮渣滓跟他们打,伤亡一定不会小,还有可能一碰到就被别人给打蒙了,而他们一旦崩溃,很有可能会动摇其余的部队的士气,其余部队的战斗力会大减,所以把他们基本上都留在后方充作预备队和运输队搬运弹药,甚至是充当火头军,做饭。
还有一支力量就是丹棱城的袍哥会。
此时可以说是西南四川遍地是袍哥,整体的势力比那个上海的青帮、红帮牛气的太多了,整个上海的小赤佬才多少人。
西南四川遍地是袍哥,正堂弟子数万。
尤其是袍哥正堂子弟里大多都是习武出身,血气方刚,骄狂跋扈,一天不打架,一天就浑身难受,他们贩卖烟土,开设烟馆妓馆,走私、敲诈勒索,贩卖、拐卖儿童什么都做。
在这丹棱城里就有他们的一座分堂。
萨南康省袍哥会的总码头在雅安,已经被方同给灭了,但是在丹陵城里还有袍哥的码头,还能拿出正堂精锐弟子两千多人,这个人数可不少啊,这都是真正的见过血,敢打敢拼,砍过头断过手,杀人眼睛不带眨的,一身腱子肉,身子上描龙画凤啊,还画着皮皮虾呢,面目长得骄横,恨不能走路横着走。
他们的穿着也基本着黑色短褂或长衫,他们虽然很横,但有也有弱点,就是枪不多。
虽然也有数百长枪,可是你平时出门也不可能带着长枪走啊,你要带一支长枪走街串巷呢,刘督军再给你面子,也不能让你这样放肆,对吧。
所以长枪基本上都是下面各村社的袍哥弟兄放在家里,或是平时放在堂口码头里面。
那平时最有用的是啥,那就是短枪,各种左轮、勃朗宁什么的,最受欢迎的就是盒子炮,这种家伙最实用。
但是那短枪可并不便宜,这时民国地界上,各地富户、大户、商团、地主皆是家家备枪,以防土匪、流氓、乱军。
但是民国因为有武器禁运的问题,所以步枪等重武器并未大规模的流入民国,但是这短枪却并不在其列。
但是虽然短枪没有在禁运的规定之内,这帮外国商人却有个共同的举动,就是把所有的短枪的价格都往上提了很多,来保证他们的利润。
所以基本上能够大规模配上短枪的也都是沿海的一些很富庶的省份,而在这西南之地,袍哥会短枪也并不多,很多人手里拿的也基本上也都是偷偷摸摸买的汉阳造,还有就是短刀短斧这样的硬家伙,当然他们从小习武,冷兵器对他们来说也用得更加顺手一些。xǐυmь.℃òm
军令一下,长枪都可以拿出来了,但是手里的枪还是不够,长枪短枪加到一起,还是有很多的正堂弟子手里没有家伙,只能拿着冷兵器对敌。
还好的就是巷道之中空间狭窄,步枪施展不开,这冷兵器反而有的时候还更加方便,但是如今战事并未胶着,己方是一边倒的态势,还没有到短兵相接的时候。
现在命他们上前,那就是在给对方送靶子,是送死。
所以这帮袍哥并未出动,是留在后方伺机而动,等待敌我交战胶着,再派其上阵与敌肉搏,看看能否取得战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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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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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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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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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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