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欲血魔珠里面不但含有生灵的精血灵华,也有生灵被天地赐于的种种欲望,在通过特殊的魔功祭炼之后,就可大大增强修魔者的修为。
同时,那些被抽离了欲望与精血的生灵身上,会被种下打有那修魔者独有怨印记的“魔血之种”,在达到一定的时间,或者被其它生灵触碰之后,就会形成一种叫作“种魔”的魔物。
这种魔只有一个本能,那就是将见到的所有生灵的精血和欲望都吞噬掉,使得自己不断的强大起来。而被种魔杀死的生灵,也会成为新的种魔。这是一种几何式的扩散方式。
而对于那修行“欲增剥离种魔大法”的人来说,他只需通过印记找到这些种魔,然后再运用魔功抽离出新生的欲望和精血,最后制成“欲血魔珠”进行修行就可以。
可以说,这是一种极为速成的方式。
据了尘子说,他那本宝典里记载,在很早之前,经常有修行此功的修魔人会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然后运用此功进行修行。有的时候,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城市,所有生的生灵,包括其中的人,甚至人饲养的猪牛羊等家畜,也包括那些个飞鸟老鼠等动物,怕只会在几天内统统都被变成种魔。
这种修魔的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十分的可怕。所以自然也被正道所不容。多少年来,这种功法照例说已经被彻底灭绝了才对。
因为那本宝典上说,正道联盟曾得到过《真魔心经》,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那本真经被一柄神剑给斩成了333片。因为真经无法被彻底销毁,所以大家就将真经的碎片洒向了世界的各方,并加持了防护阵法,以防止真经复原或被人轻易得到。
宝典上还记载,这真魔心经是有魔性的东西,它上面的功法不能被抄录,但是可记忆相传,或者衍生副本;现在虽儋333页真经分开了,但两页真经相遇之后就会起反应,并形成一种增强性的魔功。
“想必,这里的修魔之人,很有可能就得到了魔经的真页。”了尘子进行了总结。
了尘子的话,并不仅仅是夜星辰听到了,其余各位也都听了个真真切切。到了此时,众人才明白了这件事情的可怕程度!
一个处理不好,恐怕整个城市,几天之内就会成为一片死城!
或许,因为现在的城市人口过于繁多和集中的原因,这时间不会超过两天!
另外,即使是将这振远大厦里的魔都杀光了,但那修魔之人却还是在的。对那人来说,失去了种魔的他,有可能是不会死的。
了尘子老道说,魔种并不是无限的,而且修魔者因为不能回收魔种,特别是一个魔种也没有收回来,那也会有些十分严厉的惩罚,很有可能就会经受不住而死掉。
但是,若这人最终并没有死,那他的修为不但会大增,而且魔性也会越强。最重要的是,也更加的难以被发现。如果他要是潜伏起来,最近不再活动,隐于凡人之中,那恐怕这个大隐患会在某天就有可能再度爆发。
了尘子的意思,有两个考虑,一是现在就将所有的魔种都清理光,希望那修魔人抗不过去自己死掉。琇書蛧
第二个方案就是这里的魔种不杀光,杀大概一半,让那修魔人生了反应过来察看,然后大家将之杀死。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考虑的。夜星辰果断选择了第二个。
且不说他本身就是当地人,怎么可能会允许那么大的隐患存在?
另外,就算他不是本地人,他也本能的想着,********!
他夜星辰不是什么正道人士,也不是修魔者,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个修道者。同时,他夜星辰也不是个非得将这个世界的责任都抗在肩上的人。但如果他正好遇到了这事,又正好有能力去帮上一把。
那,为什么不呢?
我不刻意地去找一些所谓的正义的事去做,但当一些人需要帮助,而我正好又有能力的时候,能帮就帮!
这,就是夜星辰的做人原则。
同样的,比如说夜星辰并不会游泳,如果他看到有人落水了,这种情况下他并不会冒失地跳水救人。因为他知道,如果这样,他不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将自己的命也撘进去。
计议已定,了尘子说了,那就先保留顶楼的那些狗魔,因为那大阵还可以撑个半天一天的。
其实何止可以撑一天半天?
老道的那大阵十分的不一般,攻击性虽然没有,但对付魔物的话,会有加成的作用。那大阵是从他们神符宗久远传下来的,十分的神奇。其中的魔物如果攻击大阵的话,如果在大阵的可承受范围之内,魔物每攻击一下,自身的魔气就会被大阵吸收上一分。此消彼长之下,魔物会渐渐得变弱,而大阵会不断的加强。
这阵法在很久之前,是困魔阵法,并不是什么杀魔阵法。
众人又商量了商量,并没有选择将这件事通知市里。用明镜小可爱的话来说,那些个人他遇到过,不但帮不上忙,而且还净瞎指挥。那些人来了,本来有十分把握的事,没准就变得没有把握了。
而今夜的大风雨,其实也大大的帮了众人的忙!
要不然,冷明杰等人那最开始的狂暴枪声,早就将在路上巡逻的人给引了过来。
但是,这世间的事,往往并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或许冥冥之中的神灵们,并不想夜星辰等人单干,也不想让他们独享这场除魔卫道的功德。其实,就是在现在,他们,已经暴露在了别人的眼前而不自知!
振远大厦的地理位置,是在两条路的交叉口的西南角。这两条路,其中一条是本市有名的主路之一,是为槐平路。到上下班的时候,槐平路上那车堵得,如果你恰好在其中,看着一分一秒过去眼看自己就要迟到,你会恨不得自己是个大力士,能够抗起自己的车子跑才好。
所以,这里也是本市比较繁华的地点之一。如此的地方,自然是寸土寸金,不可能就振远大厦一座大楼。
而且还是个废楼。
就在这路口的其它三个角,也各有一座大厦在。西北角,便是本市很有名的一痤五星级写字楼“中星商务”,它比振远大厦高上一倍,足足有43层。在这大楼里办公的,全都是本市的金融企业,因为他们这些企业可不在乎这里昂贵的租金。
18层并不是好楼层!
因为传统的说法,这18层就有18层地狱的意思。所以,如果不是那根本就不信邪的企业,同时恰恰有一个不信邪的老板,那是绝无可能租住这个楼层的。
即便,这18层的租金可比其它的楼层生生便宜了一半!
却说这中星商务18层的入租者,是个私企,叫作“大明基金”,主要的经营无外乎就是现在十分流行的“P2P”,以及融资业务。这种公司,基本就是借助人民群众的钱来生钱,给以高息。但其中的风险是十分巨大的。不过,“大明基金”的拥有者燕高卓,是个运气非常好的人,虽然他本人对运气之说一丁点儿也不信!
但三年来,他一直顺风顺水的,投资回报丰厚的程度,连燕高卓本人都觉得像是在做梦!
但凡成功之人,运气是必不可少的,但更多需要的,肯定不是运气!
勤奋与执着那是必备!
现在虽已是夜里很深了,但燕高卓还没有离开办公室。他正在审查一个投资方案。连续在桌案上一动不动看了两个小时之后,他决定休息一下。
这个时候,他喜欢端上一杯浓茶,然后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看这城市的夜景。或者在天气特别好,没有雾霾的夜晚,用自己专门购入的一套价值200万的电子光学望远镜看一看夜空。
当然,如果是白天的话,在不忙的时候,他更喜欢用望远镜看那路上匆匆行走的各种各样的人。看他们的脚步匆匆,看他们的穿着打扮,看他们的表情,猜测他们是怎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故事,要去干什么。
但此时,外面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天地一片苍茫,可不是看风景的好时候。
燕高卓倒了一杯瓜片,重重地将自己扔进了沙发里,开始看外面的风雨。
他不喜欢风,更不喜欢雨,因为这一定会让他想起并不美好的童年。
透过雨雾,燕高卓看到路上有接连三辆闪着红白之光的警车缓缓从雨中进入了视线,又逐渐朦胧地消失在雨雾之中。
作为这个城市里的消息灵通者,他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可那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燕高卓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他也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些事。现在,他满心思里都是刚才的那个方案。
关于对振远大厦的收购方案!
他一年来一直在考虑这事。其实当他三年前租了这个地方之后,就已经开始关注对面的振远大厦了。在他看来,仅仅就是因为一些小小的、那所谓的血光事件,就将一栋大楼完全废弃如此多年的行为,简直是太过愚蠢!
如今,他手头终于积累了足够的资金,他决定要将这振远大厦买到手里。而他,也有一揽子的后续计划,与资金。
他,有信心,让振远大厦在他的手里发光发热,成为他燕高卓人生再进一步,实现经营由虚转实业的重要砝码。
他习惯性的看向了对面的大厦,这,已是他最近一段时间非常喜欢做的事。因为,在他的心中,早已将这大厦贴上了他燕高卓的标签。
“咦?”燕高卓忽然发现对面大厦的15层突然亮起了明光。
那光忽明忽暗,就如同有人在不断的按动灯的开关一般。其实,燕高卓自然不会知道,这是冷明杰在开枪!
随后,那里有一阵持续好几十秒的大亮。那亮度,就是在如此的雨雾之中,也是分外的闪眼。
早已将大楼的图纸刻在心里的燕高卓很快就判断出,那是15层与16层之间的半层维修管道层。
这个时候,谁会在那大楼里?
他知道里面都是流浪汉,怕这些人对“他的大楼”里搞破坏,他立刻启动了自己那台电子光学望远镜。
当隔层的画面在可视屏幕上被放大之后,燕高卓,一个身价10亿的成功人士,手中的茶杯也掉了,下巴也惊得差不多快掉了。
最为关键的,他裤裆里,有东西掉落……
这个情况下,报警,已是本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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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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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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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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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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