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有备而来,但是他研究的都是乌索兰国,而不是大郢自己。在他看来,那卜花说的其实很对,乌索兰国属于游牧民族,因为环境恶劣生活艰苦,别说男人了,连女人都是体格强壮、野蛮彪悍,又因为部落之间战争不断,所以全民皆兵,骁勇善战,在打战方面有着天生的优势,哪里是衣食无忧、讲究君子之道的大郢可以比的?
所以,他拿什么反驳那卜花?至于尹诏的死,用脚趾想都知道其中的道道太多,他还真没法说,他也不知道啊。
早知道今日就不来了,既然潘家铭不肯带他进宫,他就顺势留在府里搬家多好?为什么一定要争那口气跑来找不自在?只怕今日过后,皇上更看加不待见他了。行吧,死马当作活马医,硬着头皮上吧!说不定还能有一线生机。
“非也非也,”豁出去的潘家锦故作镇定地摇了摇手中的扇子,“我们大郢地大物博、人杰地灵,何止一位尹诏?现在镇守西北的定国公周家就是世代武将之家,每代家主都是英勇善战,你只看爵位就应该知道周家肯定比尹诏厉害。尹诏的死可不是因为什么心齐不心齐,他是一时糊涂……”今日并不炎热,他带了把扇子只是为了装潇洒装文才,可是怎么越说越热呢?他感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湿了。
“太子,你怎么看尹诏的问题?”皇上不耐地打断了潘家锦的高谈阔论,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转向一脸便秘神色的太子。
“……”太子:“尹诏大将军之死,只是个意外,不存在齐心不齐心之说。至于尹诏生前之事,因为证据不足,现在还没有定论。”因为霍志亭在休养没能进宫,余绍波又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太子这会儿突然间有点没人用了的感觉,也突然开始讨厌潘家锦了,若不是他做的蠢事,霍志亭哪里需要借休养之名暂时避开?本以为他嘴皮子功夫还行,谁想到能说出那么愚蠢的理由?还看爵位就知道?
那卜花的脸色总算好看多了,他们乌索兰国眼界窄?让他看《风土杂记》?拿乌索兰国大汗的国书激励大郢将士?哈哈,侮辱他?看看到底谁能辱谁?
那卜花脸上的得色没有逃过明泽的眼睛,他暗自冷哼一声,开口道:“皇上,小子年纪虽轻,见识不多,但也想试着给这位乌索兰国特使解解惑。”m.χIùmЬ.CǒM
皇上点头:“有志不在年高,无谋空言百岁,明泽但说无妨。”
明泽转向那卜花:“如特使大人所说,乌索兰国是长在马背上的民族,又是个部落之间争斗不断的民族,所以骑马射箭排兵布阵如家常便饭,正如我们大郢崇尚文化,即使田间百姓不识字也知礼义廉耻忠孝仁义,我们以和为贵,不尚争斗。然,不尚战,不等于不善战。大郢讲究文治武功,令行禁止。打仗,历来不是只看士兵的骁勇彪悍,更需要灵活智慧的战略战术,这正是你们乌索兰国缺乏的。简单一句话概括,就是勇足够,谋或缺。”
“你……”那卜花气结,脸涨红,这是说他们有勇无谋,没文化?乌索兰国确实尚武不尚文,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写字也是用大郢的汉字,更没有什么科考、著书之说,也就不存在什么兵法了。乌索兰国将士之所以怕尹诏,就是因为尹诏不但自己骁勇善战,更是极多谋略,有时候乌索兰国军队都有被尹家军耍着打的感觉。
“小子虽不才,正是尹诏将军之子,”明泽继续道,“家父一生光明磊落忠君爱国,我相信,他的屈死终有一日会真相大白。家父生前常说,阳光之下总会有阴影,但是只要阳光还在,阴影终究会藏不住身,总不能因为有一两处阴影就否定了阳光灿烂吧?所以家父的事虽然让人伤心难过,但是无数大郢将士、包括家父生前麾下的将士,仍然会奋勇作战齐心杀敌,因为他们都同家父一样是忠君爱国的,他们是为大郢而战,他们相信大郢的天下还是阳光普照。正如你饮食有可能会呛到,难道你就认为饮食不是好事,就不吃东西不喝水了?”
皇上:虎父无犬子!这小子不到十六吧?瞧这气势,快赶上尹诏了。臭小子话中有话啊,尹诏光明磊落忠君爱国,所以肯定是被陷害的,陷害他的人找不出来,大郢将士哪里还能相信大郢仍然阳光普照?得,他只能说没有证据确定尹诏有罪,但这小子已经借机昭告天下尹诏是被陷害的了,谁让他就坐在旁边没有反对呢。好吧好吧,其实他就没相信过尹诏会背叛他。可是为什么呢?有什么事尹诏不能大大方方进宫跟他说明呢?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还是尹诏不够相信他?
太子及一众官员:尹诏这长子以前是有才名传出,但这是吃什么长大的如此能说?这到底是在替那卜花“解惑”呢?还是在替皇上解围?还是在替他爹伸冤抱屈?呃,仔细回味一下好像又都做到了。
那卜花:“……”尹诏就是他和乌索兰国的克星,父子俩都是他和乌索兰国的克星!
出师不利、有些恼羞成怒的那卜花已经有些沉不住气了,尤其看到陆陆续续有一看就是大郢将士的人进来坐在后面观看,应该就是今天受邀参加宫宴的新提拔的将领,这样一来,他所做所言不是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不尚战,不等于不善战?”那卜花冷哼道,“你们今天这么多将士在场,敢不敢推出一人跟我比比?一比武功,单打独斗;二比谋略,这个没法当场实战,我们就来一场纸上谈兵如何?不是说我们乌索兰国有勇无谋吗?不如就看看谁有勇谁无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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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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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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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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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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