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锦绣弃妻>第172章 求上门
  “跑马会?”知若玩味地笑了笑,“卖了如夏,秋家倒是获益,这宁老太爷还真给秋逸然面子。”

  莫忘一脸不屑:“怎么说也是个侯爷,一边将亲妹妹卖给傻子,一边又纵着已经定亲的妹妹去****那位英国公世子,还真是有出息!”不管是侯爷还是平民,这男人做的,也太没底线了吧?他若是有妹妹,不说如何呵护,至少,必定竭尽所能护她周全。

  让他不屑的还有秋嫣然,“现在秋嫣然在庆元侯府的地位又高起来了,呃,也不算,应该说是豁出去了,加上太自信能吸引英国公世子,气势十足,那位什么表姑娘和绣姨娘都受了她不少气。”

  知若“嗤”了一声:“把老虎当病猫,”还急哈哈地赶上前去摸老虎屁股,呵呵,只怕后果很狼狈,她不能不想到那个郁闷到昏过去的小莲姑娘。

  所以说,传言不可信啊!呃,亲眼看到的也经常是假象,那潘家铭可真正是一脸痞子相,浑身纨绔气息呢。若不是有铁穆远的评价在前,李达同潘家铭的“接触”在后,她最多也只是认为那就是个有几分腹黑的痞子纨绔罢了。

  莫忘挑了挑眉:“绣姨娘存心要破坏秋嫣然的好事呢,姑娘,我们要不要帮一把?”他们在秋家安插了人,可不是只想着防范秋家再打梅庄主意的,人总不能老是被动挨打不是?哪有****防贼的?最好的防范办法还是找准时机揍得贼没有力气再使坏才好。当然,在那个时机没有到来之前,或者说,条件还没成熟之前,先讨点利息也是件令人开心愉快的事。

  知若摇了摇头:“没必要,这点小事如秋应该是得心应手,还有那位世子爷,也不是个好算计的。这事横竖与我们无关,我们不用插手,只看戏就好了。”安插一个人不容易,动作太多了容易暴露。ωωω.χΙυΜЬ.Cǒm

  无关?敌人有机会强大怎么会无关?莫忘还想说什么,再转念一想,也是,英国公世子又不是真的纨绔,怎么可能让秋嫣然得逞?既然秋嫣然没机会得逞,如秋同庆元侯府之间爱怎么斗怎么斗,还真是同他们无关。

  至于莫忘为什么如此肯定潘家铭不是真纨绔,倒也简单。在莫忘看来,铁穆远不是个会攀权附贵的,又真正待知若姐弟几个好,如果潘家铭确实是个纨绔公子,他就不会在知若几人面前替潘家铭洗白,还托潘家铭给梅庄带东西,只会提醒他们远远避开。

  “对了姑娘,”莫忘想起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这次买回来的这批人中,有一个叫阿秀的,长的与姑娘有两三分像,尤其从侧面或背面看。”脸型和身材极像,五官差些,不是那么像。

  知若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喜道:“你是说……?”莫忘几人已经知道了“齐慕白”的事和知若的出门计划,现在落英、落霜两姐妹也已经到位,就差一个在需要时能做她替身的丫鬟了。

  莫忘点头:“阿秀是南边一个犯官的庶女,听说非常擅长针线,就是不爱说话。回到梅庄这段日子,我特意让人盯着她,确实是性子静,除了学习规矩和做指定的活计,就是一个人绣花。”他看到阿秀的第一眼,就想到让她做姑娘的替身,所以特别留意。

  “性子静才好,”知若笑了,强伯和莫忘会相中这个阿秀来做替身丫鬟,估计这“性子静”恰恰起了很大的作用,要准备做她的替身,平日的存在感就要降低,非常低才行。知若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这次都看走眼了,这个被她和强伯、莫忘一致认为性子静、后来被她取名为紫苏的丫鬟,其实完全不是“性子静”这么简单,让她再一次感慨莫忘就是帮她“捡宝”的金手指。当然,这是后话了。

  “嗯,分配的时候,强婶会将她分到观梅院,”莫忘道,“姑娘观察一阵子,看看得不得用,我也会继续寻找合适的人选。”

  这样的安排很妥当,知若没有意见。在明泽两兄弟回来之前,她也不可能出去做齐慕白,而等到他们回来,父母的忌日也要到了,再接下去是年底。所以,要出游,基本上是明年初的事,不急。

  知若三人走出议事房,如冬忙道:“姑娘,林夫人和林大姑娘来了,刚到一会儿,奴婢说您在书房安排京城分店的事,请她们先用些茶点。”她也是估算了一下知若他们差不多要出来了,不会等太久,所以没有打扰。至于让林夫人母女等一会儿也没什么,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景王爷不但罩着梅庄,还是点点心京城分店的其中一个东家。

  知若蹙了蹙眉,没时没侯的,林夫人怎么没有预约的突然来了,有什么急事吗?自从上次林夫人试图来做说客后,表面上梅庄同知府府的关系还是一样好,实际上知若对林知府和林夫人却多了两分戒备,没有人会对随时有可能出卖自己或放弃自己的合作伙伴掏心掏肺不是吗?合作伙伴同朋友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只因利益结交,经不起考验,一旦有一点风险,就“各自飞”了。但是,这样的合作伙伴也是不能少的,至少如今在洛城,他们还是要仰仗林知府很多的。

  林夫人一见知若进来,就和蔼地笑道:“若丫头谈完事啦?我们突然上门有没有打扰到你?”像他们这样的人家,上门拜访都是要先下拜帖的,好在他们同梅庄的关系一向很好,梅庄也没有长辈在,她才敢如此唐突。

  知若先行了晚辈礼,又同林姑娘林蓉互相见过礼,才道:“林夫人客气了,你们突然过来,是有什么急事吧?”至于有没有打扰到,她不好说有,但也不愿意说没有。

  林夫人虽然自认为在梅庄已经是老熟人了,但上门求人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若姐儿,是这样的,蓉儿收到宁府跑马会的请帖,就在后日。可是,蓉儿虽然会骑马,骑术却不是太好。”京城里的贵女会有机会参加皇家狩猎、跑马会这样的活动,精于此道的姑娘自然就会有一些,比如曾经是镇北大将军府嫡长女的知若。而在洛城,像林蓉这样会骑马的姑娘都没两个,更别说擅长跑马了。

  “林夫人是想让我教蓉儿妹妹骑马?”知若了然,京城有教骑术的女骑师,洛城可没有。林蓉只比知若小不到一年,也快十六了,跟男子学跑马总是不太方便。

  林夫人点头:“正是,我听说若姐儿你骑射都不错呢。”毕竟是武将家的嫡长女,虽说娇生惯养,骑射之术却是同琴棋书画一样都是从小学的,否则跟去参加春秋两次皇家狩猎的时候,岂不是等着出丑?何况京城里还有贵女跑马会、马球会之类的活动。

  知若很爽快:“骑术也不是两三日就能提高的,但多跑跑总是有用,明日让蓉儿妹妹过来吧,梅林后面有一大块空地,连着梅林倒是练习跑马的好地方,我陪蓉儿妹妹跑个小半日就是,熟悉熟悉,再学习一些技巧就好,突然跑得太累也不行。”估计林夫人所求不只这样,临时抱佛脚毕竟成效有限,尤其是跑马这样的技术活,林知府和林夫人都是京里官家少爷小姐出身,不可能不知道,听也该听说过。

  果然,林夫人欣喜谢过后,脸上的不好意思并没有退去:“我们府里倒是有几匹马,但都不是什么好品种,也不适合蓉儿这样不经常骑马的女子,若姐儿,你……,听说你有一匹御赐的贡马,能不能借蓉儿骑两日?”

  “枣儿?”知若摇头,“林夫人不知道,越是好马越是认主。我的枣儿确实是当今皇上赏的好马,却是矫情的很,脾气很大,除了我,连我娘和弟弟妹妹都别想骑上去,就算我强令它服从了,它也得跟你捣乱,叫它走不走,让它往东它偏往西。待会儿我带你们去看看它就知道了,我都拿枣儿没有办法呢。”这些人倒是不客气,明知是御赐的汗血宝马,也好意思开口。借?多借几次就说相处出感情来,直接要走了吧?前世枣儿就被秋逸然要走给了秋嫣然,当然,她这个傻子还帮着狠心逼迫枣儿,硬是让她接受秋嫣然做了新主人。枣儿是一匹非常有灵性的马儿,她当年真的看到枣儿对着她流泪,现在想想,还有那失望悲痛的眼神。

  “这样啊?”林夫人一下没了兴致,乖乖坐在一旁的林蓉眼里也是明显的失落。她们都知道马认主人的道理,何况那御赐宝马赏下的时候可还是只小马驹呢,养了几年早养出感情来,比其他那些马更加不好驯服。

  林知府也是劝她们歇了这份心思的,再说了,潘世子要真的看得上人,同骑术和骑的马能有多大关系?

  可林夫人不是觉得知若懂得感恩,对他们一向贴心吗?一定会想办法让那马儿顺服林蓉的不是?现在知若姐弟几个身份尴尬,虽然没有罪名,但也不好张扬不是?要那么好的马做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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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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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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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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