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糊涂了……阿雪已经过世九年了……”仆散安德忽然恢复知觉,逐渐睁开眼醒了过来。那女子始终不言语,只匆忙给他裹伤。然而,为何竟这么相像,尽管蒙着面纱,尽管隔了九年,感觉却如此亲近?仆散想,阿雪要是没有死,大概也是这个年纪吧。
“洛轻衣的回归太轻易,落远空定就在七星之间。此战若天罡北斗惨败,请仆散将军立即肃清。”那女子说完,仆散一怔:“原是银月姑娘……”银月回头看了他一眼,何以这双眸也如此像她!他猛地一惊,不禁一把握住她的手:“阿雪?真的是你!?”ωωω.χΙυΜЬ.Cǒm
“仆散将军自重。”银月摇头,仆散脸一红,松开手。银月叹了口气站起身:“南北前十和控弦庄,怕是全被林阡所灭。将来,王爷只能靠你们十二元神了。”
“控弦庄……灭?怎么,天罡北斗阵会被破?”仆散一愣。当时,饶凤关之役正在僵持,他不解银月为何不相信控弦庄的实力。
“我出饶凤关时,林阡已在部署,他是怎样的人,你该和我一样清楚。”银月冷冷说,“控弦庄出道最晚、倾覆最早。这个仇,我迟早找林阡报。”
仆散听完,正待问她些什么,抬头一看,银月已经走了,匆匆忙忙的作风,真不像那个慢慢吞吞的阿雪。
阿雪,那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被王爷赐婚给他、却在十岁那年被急病夺去性命的阿雪——
楚风雪。
楚家三姐妹,被王爷收养的时候,楚风流七岁,楚风月四岁,楚风雪刚刚出生,是最小的妹妹,也同时是遗腹女。她们的父亲,正是控弦庄赫赫有名的“楚王孙”三大高手中,大哥楚天阔——当年遭南宋的间谍组织杀害,引起了后来王淮对孙长林复仇。
三姐妹中,王爷最爱也最欣赏楚风流,大抵是因为楚风流气性最像柳月,最宠最疼的却是楚风雪,因她的年纪最接近王爷的亲生女儿暮烟。所以楚风流是当男儿养大的,楚风雪却是被王爷以公主的方式溺爱。无忧无虑、锦衣玉食,只要不上战场,王爷走到哪儿都要把她带身边。包括仆散安德在内的许多小辈,都是在王爷栽培下长大,无一受过此等待遇,王府里真正的小王爷、小公主,有时都未必能得到这般宠爱。外人见了,都羡慕楚风雪幸运,有要巴结王爷的,肯定要讨好风雪。
楚风雪虽娇生惯养,却不是刁蛮任性的脾气,可能是受了王爷的熏陶,风雪自幼知书达理,唯一的不足是性格稍显木讷、不善与人交流,更多时候,喜欢静静一个人待在房里。王爷见风雪只和仆散玩得来,在风雪八岁那年就给他们赐婚——王爷赐婚赐这么早,到底是因为太宠风雪了,还是因为他预测到了风雪命短等不到及笄之年……
楚风雪夭折时年仅十岁,心里最苦的当属王爷,哭得最痛的却是仆散安德。未婚妻子死了,仆散曾以为,自己的生命也就此结束了,这世界再大,哪个女孩子也敌不过楚风雪的。
尽管只是两小无猜,到底也算曾经沧海。此后九年,仆散真的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女子,纵然如他这般家世武功与相貌,不可能没有女人投送怀抱。仆散潜心学武作战,投入大王爷帐下,在陕西军功无数,终磨砺成其麾下著名的“十二元神”之一……
“唉,我真是糊涂。”仆散安德叹了口气,站起身离开这暂时的栖身之地。
肃清事,刻不容缓。
北斗七星,果然如银月所说惨败而归,并且林阡破除天罡北斗阵之后把武曲打成重伤,使北斗七星以及控弦庄组织瞬间面临崩溃,仆散有足够的理由和必要来肃清,且肃清得越快越好!
可惜,战败盟友散。慕二等魔兵,自饶凤关之役后又一次销声匿迹。失去了人质、武功与兵力,金人在石泉再无立足之地,仆散安德不得不将北斗七星带离。饶凤关总算恢复安宁,吴曦先行回兴州赴任,林阡等人隔了数日启程,风鸣涧则暂且留于石泉县,一则安抚伤兵,二则静候敌散。
这当儿,却有洪瀚抒、孙寄啸、宇文白到了石泉县来,口头说是正巧经过,实则林阡也看出洪瀚抒很关心此地事态,可能骨子里也想如果林阡需要他破阵他可以出力,毕竟孙寄啸的剑法可比程宇釜,洪瀚抒也研习过点苍剑术。
况且,洪瀚抒只怕也放不下吟儿,几个月前吟儿火毒复发,消息传到洪瀚抒的耳里,必然是又关心又忿恨,所以造成此刻他与林阡会面时的更加无礼和更加不敬。而看到吟儿如今体弱多病的模样,他脸上亦刻意填满了“你自作自受”的表情。
洪瀚抒来意是好的,却终究又和盟军不欢。当天来,当晚就率众离开,此番他到石泉县却不是没有收获。当林阡最后在城门口邀请他入短刀谷,他在林阡面前的嚣张表现和逆反状态,令潜伏在侧的慕二大为赞赏。洪瀚抒离开之后,慕二随即就追了上去,一路促膝长谈,自是如鱼得水。
慕二在黔西之战就对林美材说过,别以为所有人都会像你一样对林阡无条件付出,找了黄鹤去和仆散安德都以失败告终,现在又碰到个自我感觉不该比林阡弱的洪瀚抒,根本一拍即合,因此慕二决定,投奔洪瀚抒,反林阡到底。
九月下旬,盟军回到兴州,听闻边陲形势波云诡谲。范遇陈旭均分析说,仆散安德若决意肃清北斗七星,必然需要兵力保证,最有可能被他召集使用的,就是上次黄鹤去郭杲苏降雪合作、在黔滇之战溃败撤逃、最终隐匿在散关兴州一带的金人们,他们大多来自于陕西天兴军,有的本身就是仆散安德的部下。
闻此局势,金陵立即决定回丈夫身边,而林阡亦调遣海逐浪回川北,助厉风行夫妇一同守卫散关。群雄暂先不回短刀谷去,留在兴州助吴曦闯过这一难关。下一战,若能不引起兵火殃及无辜、从始至终都压制在暗处,便是再好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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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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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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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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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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