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去戴上斗笠,边走边想:冲渑酒馆?难道说莫非和林阡也有关系?
风刮在他耳边,像当年凌幽的断絮剑,狠心地割在他耳畔,像当年凌幽的断絮剑,任凭他的鲜血流淌其上,他的失败,随之流淌到幽凌山庄的土地里……
那一年,云蓝和林楚江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以后,他来到幽凌山庄里,他有没有爱过凌幽,他不知道,只不过,凌幽在他的心里,和李素云、吴臻、吴珍都不同……多年前的这个冬季,幽凌山庄雪白的背景,像墓地一样圣洁肃穆,而他的鲜血,在雪地里汇成的红字,是由“云蓝”改作了“凌幽”,可是,那些不美丽的故事,终将成为故事。
他不想看懂,不想听见。
冲渑酒馆。
他坐下身来,三个人的分道扬镳比两个人的悲剧更惨。
招待他的人是清平乐,没有发现斗篷后的脸属于黄鹤去。
总算没有白费心机,莫非在他喝到中途的时候出现了,他和莫如面对面地坐着,黄鹤去不禁一直注视着他,他长得,和北海龙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第一眼,就令自己憎恨。
黄鹤去收敛起笑容,露出了冷峻,他记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北海龙和自己的一剑之仇,他第一次失败之后还被侮辱……他攥紧拳头,现实和梦不相容,爱过之后注定会痛的——他去幽凌山庄,原本只是为了结识北海龙这个好友,可万万想不到,会遇见那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她啊……
透明的薄幕后,他看见莫非脸上稚气的笑,像当年北海龙冷笑着抛弃凌幽,像凌幽冷笑着离开黄鹤去,这两种相同的冷笑不时缠绕着黄鹤去,对,他是北海龙的儿子,我要杀了他!我要报仇!
可是,我该怎么杀他……
这里毕竟是建康城啊。
黄鹤去被重重矛盾包围着,最终走出了冲渑酒馆,没有杀莫非。
他就这么一直茫然地走,走到江令宅,不由自主地进了去。
可是就算古色古香,就算雕栏玉砌,又如何吸引得了他。
何况他身后,还紧跟着一个人。
黄鹤去停下脚步,那人也停下,黄鹤去早已瞥见那人身上的红色。凭直觉,他一笑判断:“阁下,应该是我的手下败将之一洪山主吧?”
红衣吹动,红色的披风,红色的衣衫,红色的心,红色的眼。
洪瀚抒哼了一声:“暗箭伤人,你倒是排在前列。”
黄鹤去冷笑:“废话,江湖上排过暗器谱,我的锥第三。”
“为什么你什么都是第三?”洪瀚抒嘲讽。
黄鹤去不由得怒火中烧:“你算哪根葱?你是第几?第七吧,连自己的女人都比不上。”
洪瀚抒双钩齐备,又气又急:“她不是我女人!”声音也在颤抖。
黄鹤去笑道:“又想跟我打?”
洪瀚抒的左钩已然直取他咽喉,又快又狠的夺命招式!黄鹤去飞快地一躲闪,右钩随之而上,黄鹤去岂是等闲,趁空抽刀出鞘,绝漠一旦与火从相触,天空忽然一阵闷雷,似乎有种不祥的预兆。蓝色的天际,开始被瓦解成不同的色泽,还若隐若现着。
刀钩相擦之后,瀚抒又主动出击,当那种前所未有的力量勇猛地逼向黄鹤去,他忽然捉摸到洪瀚抒的眼神,那么倔强,那么强烈,倔强强烈到:有些莫名其妙、更加无可救药!
洪瀚抒的眼神里,为何独独剩下杀机?他绝不是妒忌,绝不是雪耻,绝不是不服,绝不是要说明什么得到什么把握什么,他像是在报一段不共戴天的仇恨!
场面,因此一发而不可收。
江令宅里骤然起了一阵狂风,卷得瓦砾乱走、花草俱动——周围一切东倒西斜的时候,风正吹起瀚抒的披风,也扬起了黄鹤去的第一丝白发。
黄鹤去,突然有些疲累,招招后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了一天之久,他的绝漠刀,正自步步退让,而瀚抒,却一直得寸进尺,攻的哪一招不是直逼要害?换作平日的黄鹤去,早就试图着将对手的命捏进手里了,可是今夜,他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不想杀任何一个人,竟然心甘情愿让胜负徘徊不定。
江令宅,入夜之后的这里,一盏灯都没有来得及上,摸黑比试,但闻风声交接,满头大汗、浑身湿透,瀚抒不管,火从钩,有如丛生之杂草,整体看来荒芜,却急切地扎向绝漠刀刀身,还拥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韧。
这便是南宋九分天下之一火从钩的真正实力——“钩深致远,狂草急丛,烈焰尖火”,若不是最狂躁的关头,怎可能发现当中毒辣?!
火势浩荡,霸气灼眼,黄鹤去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后辈之中,林阡令他在意,林陌令他欣赏,轩辕九烨令他敬畏,而洪瀚抒,真是令他喜欢……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陷落刀光多深,也不知远离人世多远。
筋疲力尽,气喘吁吁,仍旧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式。
瀚抒明白,黄鹤去刻意地,只守不攻。
所以自己的火从钩,找不到报仇的快意!冷冷地在心里笑,笑得忐忑,笑得心也空了,眼前的仇人,和自己是什么仇恨?他,洪瀚抒,生死也许都因黄鹤去。m.χIùmЬ.CǒM
瀚抒控钩的力气,终于如火般息弱,只是不知道黄鹤去还记不记得,那一年祁连山外烂漫的山花,那一夜李素云美丽却哀愁的容颜……
瞬间被自己的心情堵塞住呼吸,瀚抒不由分说,迅速地退后一步,撤钩就走。
黄鹤去莫名其妙地遭遇一次攻击,又莫名其妙地丧失敌手,没有追赶瀚抒,微笑着站在原处,目送洪瀚抒的红色与天的黑色融为一体,细细体味方才一战,竟不觉得那是敌对,而是那么和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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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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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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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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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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