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箫吟、满江红和胜南站在人群之中,见到这情景,明白这与江湖格格不入,却仍旧紧挨着江湖的边缘,可是,为何川宇要面对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和环境?
也许,这环境,真正创造出了他的性格。
今天,是秦川宇十八岁的生辰。
吟儿看了一眼身边这个男人:也是他的十八岁生辰啊。可是,胜南自己,却是一次也没有过过自己的生日,差一点,被命运遗忘。
宴席的铺张程度可想而知,川宇坐在最显眼的位置,这些事情,他从小就习惯,也不表露自己的喜好或者厌恶,假如可以,是不是就这么算了,四年前支撑徐辕,四年后支撑林阡?
所以这半个月里,一直在文坛树立自己的威信?
这就是真正的林陌的使命吧……川宇叹了口气,享受这觥筹交错。
一个长须小官坐在秦向朝的身旁敬酒奉承:“秦大人秦夫人好是福气,大少爷不仅一表人才,也是远近闻名的文武双全,少爷以后前程似锦。前途无量啊!”
玉紫烟看了一眼川宇,她来自江湖,自是明白近日来的一切,眼神里带着怜惜和肯定。
也许儿子大了,自己也不了解,他对什么在意,对什么不在意,这句赞扬并没有使得他神情有任何的改变,他一贯的保持微笑,似乎对一切都包容。
她轻轻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做母亲,最抓得住的,就是儿子的胃口。
另一个官员更加厉害地夸奖:“向朝,我听说川宇的能力已经超过你了!建康城上的盗贼,半个月少了九成!”
秦向朝哈哈大笑:“有一个帮会聚众闹事,好几次镇压我都不得力,川宇回来不久,就平息了事端。”四周一片惊疑声,众人眼光集向川宇,之中官员纷纷议论道:“这个帮会似乎是小秦淮吧?”
“可不是,这几年来小秦淮闹得很凶!”
秦向朝转头向另一个官员:“卓大人两年前是平江府的知县,应该最深受其害吧!?”卓大人撇了撇胡子:“是啊,小秦淮多年前创立于平江,和慕容山庄一唱一和,三天两头地闹事,还说自己是反金组织,明明和朝廷对着干!”“对啊,我去过临安,临安也有!这小秦淮无法无天,根本镇压不了!”“少爷是怎么镇压的?”
川宇一怔,轻声道:“小秦淮虽然和朝廷相敌,也是朝廷先起了矛盾,对于他们,当然不是镇压而是安抚,难道众位为官,把民众当仇敌?”
许多人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尴尬不已。秦川宇一笑,卓大人赶紧呷了一口酒水,另一官员赶紧岔开话题:“秦少爷不愧是以前闯荡过武林的人,反金当然要放在首位!”
卓大人随机应变,眼珠转了几圈轻易地盖过了之前的尴尬:“秦少爷明年便是弱冠之龄,是不是应该成家了?”
众宾来了兴致:“不错啊,卓府的大姑娘长得亭亭玉立,很配少爷!”
“尉迟小姐也不错啊!”
卓小姐、尉迟雪听见了,都红着脸低头,秦夫人往女子那边看过去,微笑着:“其实,早就已经在准备了……而且,不过几天就可以成亲……”
卓大人哦了一声:“那就算了,不过我听说,秦淮最出彩的才女陈沦,不仅美貌,还才德兼备,冷艳之名传至姑苏,这许多年在建康都未对谁心动过,却独独欣赏秦少爷一个,其他男子全拒于千里之外……”
秦川宇似乎并不在意过几日的成婚,轻声道:“可惜,陈沦终究在烟花之地见得多了,沉沦世俗之中,落了俗套。卓大人对她的评价,未免过高。”
卓大人脸色不大好看,不敢再去惹他,只得物以类聚,与旁人喝酒划拳去了。
秦夫人微笑地看着儿子:“过几日的亲事,只要你点头,咱们就办了。”川宇点头:“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四处漂流,当然是在建康,先成家再立业,终其一生。”
她听出话里的一些荒凉,内心更增愧疚——当年她的出走,害了两个儿子……
川宇握住她的手,轻声说:“你不要担心,我会把这一切处理得很好。”
窗外,天上有一层淡淡的云,掩盖着新月以下的天空,两三颗星极不协调地垂在天幕之上,很亮很夺目。
川宇听着屋子里的干杯和猜拳声,理会着,微笑着,却压抑着,这是官场么?
第二次往窗外看的时候,云渐渐掩了月,月胧明,云被割了几层,外层轻,中层薄,内层空虚缥缈。
鞭炮声音充斥耳边,夹杂着丝竹,优美的音乐出现于此,反倒粗俗。
第三次往外,云已经移开了,分散得很长,如黑绸上的白缎,星星闪烁在绸上,忽隐忽现,忽明忽暗。
人们醉成了一片,景象,是杯盘狼藉。
川宇突然想到了隔绝两三年的江湖,是啊,没有故人在,当时的九分天下,其实没有一个深交,但是,四年前的武林大会,四年前的刀光剑影……还有十多年前父亲牵着他的手走在山路上,问他敢不敢提起的双刀,十多年后,却出现在另一个人的手里了……江湖,曾经走近,却走远……
可是,那江湖虽然没有故人在,却藏着他心底最深刻的思!
他知道的那一刻,是不是已经太晚了……
宴席散了,达官贵族们,醉醺醺地往外拖着自己臃肿的身体,两步一倾,五步一跌,手下仆人胆战心惊,生怕他们酒疯的发作。秦夫人也扶着不胜酒量的老爷走了。
川宇起身出门,寥寥无几的乐师、技团正在撤离着,再往天看去,云散了,万籁俱寂,天空黑得深沉,月像烙在其中,白玉的颜色,空洞,却珍美。
川宇转身回到屋子,仆人们正在打扫屋子,屋里的菜大多没吃完,却被污染得不能再吃,尽管如此,还是被仆人们悄悄藏匿在衣袋里一些,川宇装作视而不见,不想再见这些玉盘珍馐。
转过身,突然听到一阵啜泣声,有个六七岁的小童仆正在一边收拾一边抹泪,川宇怜惜心起,上前道:“怎么回事?”
小童仆见到他,止住哭,赶紧用袖子揩鼻涕眼泪:“没事,少爷,没事!”
川宇递了自己手巾去:“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小童仆道:“哥哥病了好多天啦!大夫说要喝鸡汤……家里买不起鸡汤……”一边说,一边不敢接这手巾,川宇蹙眉:“你叫什么名字?”
小童仆抽泣着:“小的叫崇力,这样写……”川宇见他的手在地上抹了几道歪歪斜斜的黑印,抚摸着他的头:“崇力,将这碗鸡汤带回去热给哥哥,少爷这里有些银子,你去买些东西,给哥哥补身体……”琇書蛧
崇力睁大了眼睛,欢喜道:“少爷……”
秦川宇将钱放他衣袋里:“今天就早些回家,哥哥还等着吃……”
崇力呆在原地,他瘦得惹人疼惜,头比身体还大,发育得很不好。
秦川宇一笑:“回去啊!”崇力涕泪又下,边哭边磕头谢他:“谢谢少爷!”又爬起来,小心翼翼捧着那鸡汤走了……
川宇看着他瘦小的身影远去,鼻子一酸:若我有个儿子,定要好好地疼爱他……
突然,想到些什么,是啊,假如一起成长在短刀谷里面,他和哥哥,是不是不会像现在这样,根本没有丝毫的亲情,却要为江湖一进一退!
他其实,并没有承认林胜南是自己的哥哥啊,那一句“原来是你”,是自己退让,应得的报偿!
铁了心狠了心,出了秦府,步行于河畔,听得见远处传来的歌曲,依稀是《玉树后(和谐)庭花》,越讽刺,越流传的广,影响的深远,凉风习习,他看着水中清澈的月影,是啊,越藏的深的人,心里的压力就越大,可是,无人可倾诉,无处可发泄……
秦淮河边,行人很多,在身后,不断穿梭来回,他本是站在桥边观景的,却听见身后一瞬而过的两个字,“林阡”,一擦而过,他一惊,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阡,已经深刻在血液里的事实,他转头,去追寻,灯火阑珊处,只留下两个醉汉的身影,他想追,却移动不了脚步,林阡,是稍纵即逝的吧……
川宇愣在原处,林阡,说的是谁?
人海里,那个名字,还是扣着自己的心弦,以至于吵嚷的街头,他立刻听见那两个人后来的对话——
“唉,林胜南,真是幸运啊,本来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奸细,结果呢,当了林阡!”
“有什么办法?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的!不过话说回来啊,这个林阡,比过去那个优秀些啊!”
川宇一怔,不自觉地上前去。
“过去那个,刀法没有现在的纯熟,虽然也还不错,可是毕竟没有他磨练得多,城府怕也没有他深!天骄的眼光不会错,我听说,天骄在人前人后都夸赞林胜南,说他日后定然会引领短刀谷走得很好。”
“天骄都这么说了,那就对了!难怪以前林楚江把儿子藏起来,原来是担心儿子没有资格和天骄争锋,那么现在这个,是不是可以……”
“难说啊,等他进短刀谷之后,再看!反正,天骄是更看重这一个,当然要牺牲前一个!”
突然明白了这一切,虽然是两个无关紧要的人说出口的。牺牲前一个……是,牺牲,当时,又是谁逼着自己,把手从画卷上移开,去握刀剑,当时,又是谁让自己抛开一切,为了江湖,去金国摸打滚爬?当时,自己什么都不懂,只希望能够坚持自己的理想,等到理想刚刚转移到抗金之上,突然他们,牺牲了自己对江湖的热爱!
他不知怎么回到家的,推开房门,看见玉紫烟坐在屋里候他,轻声道:“娘。”
玉紫烟欣喜地上前:“你总算回来了!川宇,你去了哪里?”
他不知怎么问她,可是,再也不能不问:“娘,饮恨刀,究竟该给谁?”
她没有发现他眼神中也有无助,微笑道:“你不是已经决定,让给你哥哥了么?”
秦川宇刹那间懂了她的答案,轻声道:“让给他?所以牺牲我么?”
玉紫烟身体一震,顿时寒了心:“不,不是这样的川宇,他是没有过上好日子,他……”
“因为对他愧疚,所以所有的江湖中人都不肯寻求我的意见,把饮恨刀给他,可是,我只希望娘保持中立,不要这样想,不要再对他愧疚。”川宇说的时候,脸上有一种不符年龄的忧伤。
乌衣巷。
空中偶尔飞过几只燕。
夕阳把路点缀得微红,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秦川宇叹了口气:“朝代的变迁,实在是太大了。”
贺思远笑了笑:“堂兄觉得,今后我们国家往什么方向去?”
秦川宇抚着旧迹:“我总是有一种预感,有生之年,我会看见宋室灭亡。”
尉迟雪大惊,四处望了望:“秦大哥这句话怎么能说?”
贺思远轻轻一笑:“尉迟姐姐又何必自欺欺人?”
尉迟雪一愣,秦川宇苦笑:“南望王师又一年。”
转过身去,贺思远看着他在夕阳下轻淡的影子,这些天,她跟随他的脚步,经过的地方,只看见秦淮河的烟月、桃叶渡的舳舻、白鹭洲的溪岛,以此体验那建康的兴衰、人世的浮沉,浏览过的风景,全都无关于江湖。
“堂兄啊,你似乎一直在闲游建康城,走马观花地玩这生活……”贺思远说。
“玩这生活,你用词不是很恰当,应该叫做,游戏。”川宇笑着说。
“好,堂兄很喜欢这种生活是不是?”贺思远微笑着看向他,“建康城只剩下一个赏心亭没有玩了……”
很喜欢这种生活?
秦川宇叹了口气,轻声说:“这世上,最深刻的感情,不是喜欢,是怀念。”
贺思远、尉迟雪定是没有理解他心里的念头。
徐辕站在不远的巷弄角落,听见这句话,终于可以明白,川宇此时的孤寂,和胜南日后的顾忌,夕阳下的风有些伤人,希望,不要两败俱伤。
饮恨刀,林阡林陌之间的空白。
有些痛,谁都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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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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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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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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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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