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南宋风烟路>第3章 柳五津,寻刀行(3)
  这晚投宿,柳五津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起身独酌。

  夜深人静,客栈还未关门,忽然行色匆匆进来三个黑衣人,为首的是个虬髯汉,身后二人似是他仆人,对其毕恭毕敬。虬髯汉肩上背着一只大包袱,柳五津初未注意,那虬髯汉大声道:“三碗热粥,一斤牛肉,半坛子酒,吃完还要赶路。”

  用餐途中,却听一仆人道:“少爷,你终于把刀夺来了,老爷就再也不会小瞧少爷了。”柳五津一听“刀”便警觉起来,另一个仆人忿忿道:“真气人,老爷居然喜欢徒弟胜过儿子……不过现在好了!少爷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少爷“嘘”了一声,仆人急忙住了嘴。柳五津假装喝醉倒在桌旁,那少爷环视四周确定了安全之后,低声道:“我就要让爹看看,我的实力比他想得高得多!”一仆人道:“少爷,你说丢刀的人此刻的心情当如何?”另一仆人说:“管他们心情如何,少爷舒坦了就好!”

  少爷低声笑:“难道你们没听见江湖上人们议论,短刀谷乱成了一锅粥?林楚江不是英雄盖世么,连武器都在我的手上呢!像柳五津那些义军首领,不都要跟着我屁股后面跑腿?”

  他自以为说得低沉,柳五津却有心听见了,字字句句砸在耳里,愤怒之火油然而生:原来是你小子偷了饮恨刀!

  柳五津不明对方底细,心道:他们听口音不像是金人,不知是来自大理,还是说就是蜀人?若然就是蜀人,只怕与那赫赫有名的黑道会有关……可惜胜南他们都已睡下,来不及让他们起身,不如先行跟踪这三人,再作打算?正盘算着,那三人起身要走,柳五津紧跟上去。

  南行大约十里,柳五津跟那三个黑衣人始终保持着适宜的距离,宇文白的马是西夏名驹,轻而快捷,因此能紧随不丢。眼见饮恨刀有了头绪,柳五津心情大好,一时放松了警惕,突然那虬髯汉在马上转过身来,柳五津措手不及,虬髯汉遵循射人先射马的原则,拉满了弓射箭过来,一箭就击毙了柳五津的坐骑。

  柳五津料不到这箭竟然如此神速,直接从马上摔落下来,他岂是等闲之辈,不等坠地一个漂亮的挺跃,随刻运起轻功徒步追去,只听虬髯汉大笑不止:“柳五津,听闻你行事谨慎,轻功卓绝,前者不过如此,后者在下今天倒要领教领教!”xiumb.com

  那三骑越行越快,看来也是万里挑一的良驹,柳五津初时还能跟上,但毕竟难敌马力,只觉真陷入了幽暗昏惑之地无物以相,任凭那三人逃脱自己的视线,叹气顿足:“真是一点门路也没有么?!”懊恼地往回路看了一眼:“完了,宇文白的马!”

  回到原地,白马已断气多时,柳五津拔出那马胁上的箭,正待扔开,却出于经验,感觉此箭与正常不同,那箭身隐隐发蓝,应是有固定之主。然而又不像饮恨刀那样著名,天大地大,如何能够寻得……柳五津长叹一声,却还是将它收起了,心忖无论如何,也好留个线索。

  埋了那匹马后,柳五津决心再抢一匹,不改原先路线——目的地还是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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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说林胜南陆怡次日出门未见柳五津,陆怡将客栈上上下下找寻了个遍,一直到桌角,才发现柳五津的线索,林胜南悄然将那记号抹掉:“柳大哥大概是有了线索,咱们得赶紧跟上去,不能让他落单。”

  陆怡点点头,当下收拾行囊和林胜南一同离开。两人行至午时,才出了兴州边界,这一带依然群山环绕,白水蜿蜒。林胜南正在欣赏着周围风景,突然看见不远处一块陈旧的石碑上,除了地点标示之外似还有剑刻诗词,因被吸引,催马上前,陆怡伸出鞭子拦阻他:“你要去看了可千万别后悔。”

  这一笑甚是诡秘,反而促使林胜南去看,然而凝神去读了那石碑,不由得败兴而归。陆怡笑吟吟地凑上来背诵:“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空空色色,色色空空。失望吧,林胜南?”

  林胜南气愤不已:“谁这么无聊,刻这些东西在路标上?”

  陆怡笑道:“除了柳五津,还会有谁?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浪费了你的时间和精力吧,林大侠,走吧!”

  林胜南皱起眉头:“柳大哥可真是个怪人。”忍不住绕到石碑另一侧去,“哎”了一声:“不对,还有字呢。短刀谷外惊世见,纵是英雄也惘然。惊世见,是什么意思?”

  陆怡一惊:“当真有这两句?”下得马来鉴赏一番:“这么说来,柳五津现在还没能忘得了她。”

  林胜南奇道:“她?她是柳大哥的妻子么?是不是那个千手观音凌未波?”陆怡简单叹了口气:“柳五津也有一段不可辩驳的旧情呢,你别看他表面上做事糊涂,正经起来义军里面谁也没有他厉害,可是……他和凌姐姐就相识在百里林中啊!”

  “就是这里么?”林胜南往密林深处看去,秋天,虽然只有苍老的痕迹,却掩饰不了从前的苍翠,葱郁。阳光一道一道地洒进来,柔和,又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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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前,二十三岁的柳五津,风度翩翩地策马往短刀谷赶,表面看跟他的马贼作风丝毫不符,他惯于走江湖,小小年纪已经是义军首领了。

  此时还是春季,柳五津一边玩味过往风景一边回家,心里自然高兴,更重要的是,独来独往,没有负担。

  哪里知道——谁都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虐待坐骑,还没到百里林,坐骑就偷偷跑了……他走了一段路,又困又累,索性倚树休息,心道:幸好情报藏在身上,死破马,不得好死!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鸾铃声将他吵醒,探脑一看,一个黑衣人将马系在了树干上。夜色朦胧,只看见那人身形清瘦,依稀是个女子。

  等她睡下,柳五津歹心顿起,蹑手蹑脚过去看马:“骠肥体壮,正好送我。”偷盗过程中脑后疾风,柳五津立刻闪身,伸手一接,一摸便知是玉女梭,刚站稳,面前又来了个暗器,柳五津再次一接,惊道:“你会用当涂箭!?你是谁!?”

  那女子厉声道:“凭你这贼偷,管得着吗!?”说罢又放出两支袖箭,柳五津再度接过,笑道:“老夫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正愁暗器功夫没地方发挥,你从当涂来,一定是千手观音的徒弟吧!跟老夫比比看!”

  那女子冷道:“少以老夫自居。看招!”说罢散了一堆暗器,在空中宛若梨花开遍,柳五津抽出刀来刚刚破了这梨花阵,那边又发了十几把飞刀,一刀紧随另一刀,柳五津接连不断去抵挡,相当吃力,但时间一长,柳五津却渐占优势,那女子暗器似是要尽,提剑协助,但她剑术再精湛,也肯定不如柳五津。

  两人越打越近,柳五津看她蒙着面纱,疑道:“怎么?不敢见人啊?长得很丑么?”

  那女子道:“贼偷!我不同你讲!”柳五津笑:“你以暗箭为业,也非正人君子啊!”他一刀砍去,那女子招架得开始手忙脚乱,柳五津见她不肯妥协,又是几剑连贯不停,而自己胜券在握,边迎边道:“当涂剑法,果真名不虚传,千手观音凌未波是你师父吧!”

  那女子冷冷一笑,不再发话,柳五津一刀比一刀险急快,那女子步步向后,求胜无望,突然柳五津刀法之中露了个特大破绽,女子眼疾手快,败中求胜,用了个同归于尽的招法,倏然,那女子剑指他咽喉,而他的刀,牢架在女子颈上。

  一阵冷风吹过,那女子使劲将剑推向他,他也同样拼了命将刀外移,两人都只差毫厘便能置对手于死地,但终究都是差了毫厘,阴暗月光下,寒冷空气里,柳五津倒吸一口气,恰好刀碰到那女子的面纱,面纱轻轻坠落下来,天啊,柳五津看到了一张怎样的脸,怎样惊世骇俗的脸?!他杵在原处,初次见面就被她美貌折服!

  那女子异常冷静,没有任何表情,嘴角边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柳五津从未与一个女子如此亲近过,何况是这么绝美的冰美人,一时间只能联想到一个字就是鬼,吓得大叫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想要起身,命已经在女子剑下了。

  女子嫣然一笑:“你输了!”

  柳五津心有余悸:“你你你,是人还是鬼?哪条道上的?!”女子怒道:“你才鬼呢!”

  柳五津看见她脸上的浅浅酒窝,不知究竟如何摆脱开她美貌的吸引,但大局为重,短刀谷就在身后,他必须喝问:“你究竟是什么人?!”女子不失傲气:“这句话,应该我问你答吧?!”

  柳五津临危不惧,调侃道:“什么应该不应该,方才分明我占上风,是你这小丫头用美人计耍赖,不算不算,重新比过!”那女子听得赞美笑容满面,但柳五津话毕她立即收敛笑,严肃道:“你是谁?是不是金国派来窥探短刀谷的奸细!?”柳五津看她不象歹人,放下心来:“好说好说,大家自己人。”

  “谁和你自己人!?”女子边说边用绳缚他,“安分点,不老实就杀了你!一看你这样子,就知道是奸细!”

  那女子捆绑着他一直带进短刀谷里去,对这个马贼真正是哭笑不得。正欲将他当奸细处死,却得知他是短刀谷新晋首领!也是那一天,柳五津才知道,闻名天下的暗器王千手观音凌未波竟是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顿生爱慕之心,偷马情缘,成就了一对神仙眷侣,第二年两人就生了个女儿,取名柳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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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胜南听陆怡叙述完,充满向往道:“他们一家三口,合该幸福温馨。”

  陆怡颇带伤感:“可惜,凌姐姐不想过短刀谷的生活,早已隐逸遁世去了,柳五津为了大家,为了抗金,没留下她。”

  林胜南屈指一算:“这样过了八年,柳大哥才三十一岁,怎么称呼反倒把他叫老了?私底下,我听韩萱姑娘叫他老小子,祝将军骂他老混蛋?许多人都称呼他老头子……”

  陆怡笑道:“这要怪他自己了,他自己大概从十岁起就自称老夫,最喜欢听人叫他叔叔,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虐待马儿,擅长抢马,抢完从不过问,偷一匹死一匹,以前闻因帮着他养马,这次闻因和别人一队,他和我一队,我自是不如闻因宠他……于是沿途死了不下百匹马,逃掉的也有大几十匹,匹匹都是柳五津精挑细选的良驹!”

  林胜南忍俊不禁:“想不到短刀谷里,居然有个马类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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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五津此时才不像他俩闲情逸致,心情显然相当沉重,第一,跟不到饮恨刀,第二,马没了。

  追,没有头绪。

  最好是再找一匹马来。

  柳五津倚树歇息,夕阳西下,闲愁断肠,他饥肠辘辘,突然有鱼上钩——柳五津习惯了偷马,知道骑马之人大多遇水停留,所以早就守住了河边。鸾铃声近,果然一匹骏马迎面而来,那骏马高大威猛,而马上少年面如冠玉,眉目清秀,虽然相距甚远,却看出是个年轻俊杰,洒脱飘逸的翩翩公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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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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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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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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