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有一代代厨师们不懈努力,才会有未来令人惊叹的中华美食!
郝贤闭上眼睛,细细回味着口中美味。
他回味了很久,很久。
然后睁开眼睛,奇怪地抬起头,左看看,右看看。
没有!
菜姬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肩头。
《彭祖厨经》也没有现身显示任务完成。
所以,还有什么问题?
我这不是已经把肉夹馍做出来了嘛!
看两位老人家吃得多开心啊!
郝贤看着二老慢吞吞吃着肉夹馍,生怕太快吃完的样子,有些欣慰又有些无奈。
如果活在后世,老婆婆可能每天都会出门跳广场舞,老爷子则在公园里下下象棋练练毛笔字,过着平静的日子吧。
儿孙可能孝顺,也可能不孝,可能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也可能只等着争夺他们的房子,但无论如何,总比膝下无人要好。
总比孩子都累死在长城上要好。
啊……不过未来也有不少人加班猝死呢,这说明资本家的酷烈不输暴秦?
想远了想远了。郝贤摇摇头,阻止自己发散思维,他已经明白为什么肉夹馍的传承还没有被他所拯救了。
他只是把这道菜做了出来,还没有达成把它传播出去的条件。
推测肉夹馍的发明和传播过程可比锅包肉难多了。郑新文终究是两百年前的人物,哪怕历史被迷雾遮掩,很多事情还是能找到史料印证,通过各种历史的碎片拼凑出一个八九不离十。
但肉夹馍的发明者在青史上根本没有留名,事实上许多基本菜式都是找不到发明人的,也就是清代康熙和乾隆频频下江南“微服私访”,带火了他们吃过的各种美食,民间才开始流行给食物的发明配上故事,让后人得以有据可考。
虽然这也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很多故事都是瞎鸡儿编的。www.xiumb.com
至少郝贤就看到过两位数的菜,其发明过程清一色是康熙或者乾隆来微服私访,村民/村姑/村爷爷/村奶奶灵机一动,做出这道菜,令皇帝赞口不绝,甚至亲自为这道菜赐名,从此驰名远近!
这,就是老百姓的生存智慧。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难辨真假的故事,对于郝贤推演名菜发明历史就纯属一个个大坑了。
肉夹馍的发明过程郝贤也没能查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通过对秦朝民生、军事的了解,以及他的亲身经历,郝贤终究拨云见日,推演出了一个他觉得比较合理的解释。
首先,锅盔作为行军粮,由锅盔演变而来的肉夹馍最有可能诞生的地方,自然是军队。
郝贤猜测,或许原本的发明者是某位无名的秦兵,在攻打韩国时缴获了韩人百姓做的腊汁肉,夹到锅盔里一吃,哇塞,绝配!
于是,肉夹馍在军队中风靡起来,而随着这批士卒归家回到秦地,也就是如今的陕西,肉夹馍便落地生根,在后来的两千年里都成为陕西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色、香、味。
用后世厨师界流行的话来说,肉夹馍其实是秦国菜与韩国菜融合的一道FUSION菜*!
【*注:将不同菜系烹调手法结合起来做出的融合菜。】
不过,这个推测可不能让未来的高丽国人听去,不然他们要说肉夹馍也是他们发明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原发明者恐怕在肉夹馍传承被吞噬之后,就横死战场了,这不光阻止了肉夹馍的诞生,也断绝了肉夹馍通过复员的秦军迅速扩散到整个陕西的可能性。
现在整个世界上品尝过肉夹馍的只有三个人,郝贤和两位老人。
难道把传播肉夹馍的重任交给两位走路都不稳的老头老太吗?
显然是郝贤刚刚想得太简单了,当然,与其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不如说是他实在太馋了,两个月没见荤腥,当然会无论如何都想先把肉夹馍做出来吃一口再说。
他看着两位老人家终于舔完手指上最后一抹麦香,笑道:
“爷爷,奶奶,咱把村里人都聚起来吧,叫他们把剩下的面粉、草药、肉都带过来,我想让每个人都吃上肉夹馍。”
“这玩意儿叫肉夹馍?香咧!”老爷子直竖大拇指。
“娃娃傻,你个老不死的也傻?”老婆婆扭了一下老伴的老腰,“万一有人报官去呢?”
老爷子其实腰部已经不会有什么太痛的感觉了,但还是假装吃痛求饶:“对啊,对啊,老太婆说得对,娃娃你还是休息两天,等天黑的时候离开村子,想办法回家去吧!”
郝贤只是微笑:
“爷爷,奶奶,你们觉得我刚刚做的肉夹馍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
“城里的老爷怕不是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咧!”
郝贤摇了摇头:
“别说城里的老爷,这个肉夹馍啊这世上只有我会做,始皇帝都没吃到过!”
“嘶……”老爷子和老婆婆似乎都被郝贤斩钉截铁的话语吓住了,对他们来说,县城里的老爷就是顶天金贵的人物了,至于始皇帝,那是云端上的人物啊!
哪怕自己家的孩子是因为始皇帝的命令去修长城才再也没能回来,他们也从来没有恨过始皇帝。
恨不起来,离得太远了,天上地下,怎么去恨?要恨就恨自己命薄吧!
他们平日里是不敢去多想始皇帝的事情的,至多也就是一些乡野村民的淳朴幻想:
始皇帝,或许吃的是用金鏊子烙出的锅盔吧?
现在听到郝贤居然说这肉夹馍是连始皇帝都没吃过的好东西,两位老人脚都有些软了!
“村里还有妇孺吧?做完这餐我就准备回家了,我想让孩子们也都能有机会尝一尝。”郝贤继续说道。
听到郝贤提到孩子,两位老人心里也立刻软了下来。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白发人送黑发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牵挂,随时都准备好了下去一家团聚,也就是看到孩子时才能露出真挚中带着一丝丝心酸的笑容。
二老最终还是被郝贤说服,不过他们邀请村民时可不敢提什么“始皇帝都没吃过”,只说“县城里的老爷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将村人都吸引了过来。
一眼看去全是老弱妇孺。
郝贤数了数,有十几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够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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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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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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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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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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