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唐人街的厨仙>第102章 肉夹馍:我在大秦修长城(2)
  郝贤醒来时,整个世界漆黑一片,鼻尖有着寒冷的气息以及浓郁的臭味。

  臭味很恶心,似乎是汗臭、腋臭、脚臭、尿骚和粪臭素的混合物。

  左耳边冲天的呼噜声告诉他,他并不孤单,同时也揭示了大部分臭味的来源。

  等到眼睛里的视杆细胞适应了这片黑暗,他终于能分辨出自己应该是在一个简陋的营帐里。

  郝贤睡在最右边,左边不知道挤了多少人,呼噜声一浪一浪的,一呼未平,一呼又起。

  他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除了有些僵硬外,并没有什么不适。

  也就是说,他并未因为倒在雪地中而冻伤,又或者虽然冻伤了但被人救助后治好了?

  怎么可能!

  这地方脏兮兮臭烘烘的,都没办法给伤员腾出一个干净的帐篷,哪来医生救治他?

  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自己确实差点交代在冰雪中了,但《彭祖厨经》的力量治好了他,保护他不被冻死。

  郝贤想通了这一点后,丝毫不觉得感激,甚至打算等回了现代买一百本破破烂烂的二手旧菜谱去蹭厨经。

  没有任何提示冷不防送他肉身穿越到冰天雪地的是厨经。

  保护他的肉身不受到严寒影响维持健康状态的也是厨经。

  这不是PUA嘛?

  郝贤可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不禁冷笑起来,轻声呢喃:“呵,菜姬,你敢这样坑我,你有本事出来啊!”

  营帐里依然只有呼噜声。

  郝贤又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发现原本的小熊睡衣早就被人换掉了,现在他穿着的是一身破旧的粗衣。

  他躺在地上缓慢地运动大腿、手臂,让一度被冻僵过的身体动作渐渐恢复正常。

  正当他的僵硬感完全褪去时,一声高亢的声音响彻耳畔——

  “喔喔喔——!”

  这还是郝贤第一次在菜场以外的地方听到公鸡打鸣呢。

  小时候为了让郝贤一大早在上学前练厨,他的父亲总是天不亮就带着他去买菜,是以早已听惯了鸡鸣。

  在这陌生的时代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倒是让他放松了一点,有些怀念起当初每天被迫早起的日子了。

  他当初学公鸡叫学得可好了!要是穿去齐国说不得能入孟尝君账门下做一名食客呢!

  雄鸡一声天下鸣,菜场王者砍价赢。

  鸡声持续,营帐里原本在熟睡的汉子们全都一脸痛苦地爬了起来。

  终于不用怕吵醒他们的郝贤也顺势起床,见离他最近的两个汉子惊讶地朝他看来,便拱了拱手,准备道谢,结果对方先大呼小叫了起来。

  然后,郝贤的脸色便僵住了。

  因为他听不懂。

  他根本听不明白那两个汉子在指着他叽里咕噜哇啦哇啦地说些什么。

  靠!语言不通!

  也是,巷尾开上海菜馆的老鸟叔说沪语他都不怎么能听懂,也就会说说普通话和粤语,两千多年前的秦地古语,不就跟天书一样吗?

  “阿巴!阿巴阿巴!”郝贤原本要说的感谢之语,被他强行转换了意义不明的含糊声音。

  其余汉子们也聚拢过来,对他指指点点,仿佛在看一个傻子。

  郝贤是不敢说话了,他听不懂对方的话已经是很严重的问题了,要是再暴露出自己的语言和对方不同,天知道会被怎样对待!

  人类是群居动物,而群居动物,往往不喜欢和群体差异过大的个体。

  被当成傻子就傻子吧,至少不会被警惕和敌视,总比被当成匈奴的谍子之类要好吧?

  最初开口的那两个汉子凑到郝贤身边,在他身上拍来拍去,满脸惊异。

  郝贤猜测,对方可能是在奇怪为什么自己身上的冻伤都不治自愈了吧。

  但他也没有忍受太久的抚摸,在鸡鸣戛然而止时,营帐里的人显然一下子慌乱了起来,两名汉子更是直接一左一右架着郝贤冲向了账外。

  众人乱哄哄地跑到一处空旷地,这里搭建了几个土灶台,已经造好了饭。

  这下郝贤不需要两名汉子拖着了,他主动跟着人群冲上前,抢了自己的一份饭食,狼吞虎咽地——

  差点吐了出来。

  不过他还是强迫自己忍住了,穿越到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无亲无故无外挂的,哪敢浪费粮食?

  再难吃也要吃下去!哪怕难吃到他身为一个厨师都无法辨别这玩意儿是怎么做的,也一定要吃完!

  每个人分到的食物其实不多,都未必能吃饱,郝贤闭上眼睛,三下五除二就把食物都塞进了嘴里。

  他又被两名汉子带着去舀了些水喝,然后就跟上大部队,想着连营外走去。

  “没有人手上拿着武器,所以这里应该不是军队,但这些人显然是被组织起来的,那应该就是被徭役的民夫咯?”Χiυmъ.cοΜ

  郝贤对自己的身份有了一个基本的推测,不由觉得前途一片黑暗。

  肉夹馍,肉夹馍,要有肉能夹进馍里,那才能叫肉夹馍。

  而从刚刚的伙食待遇和自己的遭遇看来,郝贤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弄到肉,尤其是做肉夹馍用的腊汁肉,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既然是肉身穿越,那保护美食传承的做法显然和魂穿会截然不同。

  魂穿时的郝贤大部分时候都只能旁观,关键时刻才能附身主要人物,确保菜品顺利发明。

  但肉身穿越就不一样了!他有可以随意使用的肉体,这意味着郝贤只要亲手把任务目标的菜做出来,然后把菜的做法传播出去,便大功告成了。

  至于原来的发明者是谁,一点也不重要,反正历史上本来就没有记载肉夹馍发明者的名字。

  郝贤原本在刚意识到自己是肉身穿越时,就用这种积极想法说服了自己。

  但现在的他发现,别说肉夹馍了,他接下来一年能见到几次猪肉都难说。

  所以,想要完成滥觞任务,第一个目标就是要先获得肉!

  郝贤边想边走,跟着人群转过了一个弯。轰然间,大脑停滞。

  万里长城看上去还远未竣工的样子,但已经完成的部分如同飞龙般游走在山脊上,巍巍奇观,气象万千。

  无数的民夫聚集在各个未完成的段落,像不知疲惫的兵蚁般挥洒汗水修建长城。

  一个士兵凶巴巴地走了过来,大声喊出两个音节。

  郝贤虽然依旧听不懂,却能猜到他的意思了——

  “搬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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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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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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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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