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不是做呢,只要能挣钱,何况豪门大户,对待家里的阿姨都十分客气。她一开始是做保姆,照顾周家的几个子女,后来子女们渐渐都大了,她就顶了煮饭阿姨的缺,等到老周夫妇去世以后,她基本上就是周家的女管家了。周海权他们也信任她,所以她在周家还是有些地位的,这也是肖遥一进门就巴结她的原因。
周家的兄弟姐妹,跟她关系都不错。她也是真心为他们几个考虑,所以对周海荣找来这个对象,她其实也有点不大满意。
原因和周海权是一样的,一是觉得太草率了,刚认识就要结婚,二就是觉得依着周海荣的条件,其实可以找一个更好的。
只不过她不是周海权,对于周海荣的婚姻大事,她不好多嘴,见周海荣似乎真心喜欢,自己对肖遥也很热情。
但是热情归热情,每天听肖遥在那弹棉花,她也是一头黑线。这做豪门夫,太不合格了。
而且肖遥最近一回到家就腰酸背疼地跟她讲学校里的事,也不知道该说这肖遥傻还是该说他单纯,他在学校出的糗,犯的错,他都要跟她讲,在肖遥的描述里,他就是一个做啥啥不行的废物啊!
钢琴弹成那样就算了,怎么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做的这么差呢!
所以可以想象她看到肖遥认真弹钢琴那一幕的时候是多么吃惊。
她就是为了躲肖遥的“噪音”才出门的,出门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包,这才又折了回来,结果一进门就听见了极流畅欢快的琴声。她虽然不会弹琴,但在周家呆这么多年,可没少听周家的兄弟姐妹们弹琴,一听就知道这琴技不俗。她原来还以为是肖遥在放什么音乐,结果上来看了一眼,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就见银瓶炸出水浆泵,铁骑突出刀枪鸣。肖遥的身体也随着奔腾激越的音乐急骤起伏,指法快的惊掉了她的下巴。
《C小调练习曲》又叫《革命练习曲》,是肖邦所作的二十几首练习曲之一,难度基本上可以排在中间段位了。周思语钢琴一直学的不错,这首曲子却总弹不好,就是因为左手力气不够。
“你……”王姨指着肖遥说。
肖遥赶紧站起来,叫了一声“王姨”。
我擦,吓死他了好么,还好不是周海荣他们。
“你怎么突然……你会弹琴呀!”王姨弯腰捡起自己的包,说:“你怎么这么会弹,那你这些天……”
好在肖遥脑袋灵光,转的快,立马抓住了王姨的手:“王姨,你听我说!”
肖遥摆出了他绿茶婊常见表情,对王姨说:“我确实会弹钢琴,这些天一直在装不会。”
“你为什么要这样呀?”王姨很不懂。
肖遥松开她的手,作害羞状:“如果海荣知道我会弹……他就肯手把手教我了。”
王姨一愣,随即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懂我懂。”王姨笑着说,“你呀你呀,脑袋瓜怎么那么会想呢。”
“王姨,你千万不能告诉他……大哥也不行,谁都不行,我还想多让海荣教两天呢……海荣最近工作有些不顺心,如果能让他亲眼看着我在他的教导下一点点进步,他以为是自己的功劳,不也高兴么?”
王姨自然没什么不答应的,这又不是啥坏事:“我就是觉得你也太能瞒了。他们俩如今都不在家,这家里就咱们两个,你还天天跟弹棉花似的,你好好跟我说,难道我还能不帮你瞒着?”
“我错了,王姨。”肖遥立马认错。
“原来你钢琴弹这么好呀,”王姨忍不住又感叹,“好像比海荣弹的还好些,这家里他的钢琴算是弹的最好的了。”
那当然是不好比的。肖遥以前是很认真学的钢琴,算是半个专业生了。周家这些豪门子女,学钢琴,不过是为了陶冶情操,一个业余爱好罢了,对技术上倒没什么要求。
“你再给我弹一首看看,我到现在还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呢,这些天,可被你的琴声给折磨惨了。”
肖遥赶紧让王姨坐到一旁的椅子上,说:“你想听什么,尽管点?”
“都会弹?”
“如果是比较大众的曲子,我都记得谱子。”
王姨却没点,而是拿了旁边桌子上的几本乐谱本子,翻了翻,最后说:“弹这个吧,我最爱听这个,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听海权弹过。”
那时候周海权才上中学,给她过生日,弹了一首钢琴曲送她。不过这么多年,也就那么一次,她却一直记着呢。
肖遥接过来一看,是《夜的钢琴曲》第五章。
这个曲子很流行,弹钢琴的基本都弹过,很巧,他妈郑妍也很爱这首,比较近代的钢琴家里,她最爱的也是石进。
日子太匆忙,如今好像很少会想到她,浑浑噩噩忙忙碌碌地过着梦一样的日子。
他心里微微一酸,谱子都没看,坐好说:“一首夜的钢琴曲,送给亲爱的王姨!”
王姨笑了笑,就见肖遥轻咳一声,端正坐好。
他坐好了之后好像人就一下子变了,神情也认真了许多,手指放到琴键上,轻轻弹奏起来。大概是谱子记得熟了,肖遥弹着弹着就闭上了眼睛,身体随着音乐微微晃动,行云流水一样自然,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音乐弹的极动人,但最好的是这个人,白衬衫,纤细颀长的脖颈,白皙俊秀的脸庞,沉静清正。风吹着白色窗帘飘啊飘啊,王姨心想,这不是以前看的古早电影里的情景么?
她正这么想着,肖遥魂睁开眼睛,扭头笑着朝她看了一眼,那真是,在发光,好看的不行啦。
王姨心想,怪不得怪不得,怪不得海荣爱他哩。
正经又有点随意,挺符合他如今肖遥的人设!
陈遇穿到《豪门男媳》这篇狗血耽美文里已经有段时间了,他如今的身份,是肖遥。
他看《豪门男媳》真是出于偶然。他平时也很少看小说,就是那天无聊,小说区里翻看了一会,结果就看到了这篇文。
他是被这小说的名字吸引到的,心想男人还能当媳妇?好奇害死猫,他就点开看了一会,没想到越看越狗血,各种老套狗血情节雷的他头皮发麻,不过这作者牛逼的地方就在于,虽然雷的人外焦里嫩,但就是让人忍不住看下去。尤其前面十几章写周海荣和肖遥的故事特别好看,好评无数,结果作者笔锋一转,忽然又出来一个受,作者才放话说,原来这个肖遥,是炮灰受!后面出来的才是正宫!琇書網
这一下读者就不干了,吐槽无数,这作者也牛逼,接受不了批评,撂话说自己不写了!
小说虽然大概是坑了,但炮灰受肖遥的故事还是完整的。如果知道自己会穿到这篇小说里,他当时肯定把这本恶俗耽美文当世界名著一样逐字逐句,认认真真地看一遍,然后再给作者刷一万遍留言,求他给肖遥一个好结局!
因为原著里的肖遥,有点惨。
这个肖遥属于城郊贫民区出来的,父母双亡还欠下一屁股债,家里实在还不上,只好亲自出马钓金主。皇天不负有心人,周家的二公子周海荣看上了他,嚷着要娶他。
就和所有言情和耽美文里的纨绔少爷一样,周海荣作为《豪门男媳》的男主,在遇到正牌受之前,那也是花花公子一个。不过众多蓝粉中最让他着迷的,还是肖遥。
肖遥,白面红唇,五官清柔,人间四月的春光都比不上他,文里形容他的词句很多,他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就是说他“娇怯怯,清纯的一逼”。
清纯受肖遥和周海荣的爱情故事,总结起来,就是一个纨绔少爷和一个作天作地的绿茶婊的失败初恋故事。
没错,虽然周海荣是个纨绔子弟花花阔少,但以前是个只懂啪啪啪,不知道什么叫爱的男人,难道他以前上床都是跟不爱的上?不知道,反正原作者是这么设定的。
于是乎,周海荣就成了偶像剧里常见的阔少男主设定,遇到肖遥,才知道什么是爱。
这一爱不得了,天雷勾地火,被肖遥迷的七荤八素。肖遥虽然外表娇怯怯的,但内心却是个很有心机的人,把一个单纯的富家子弟玩弄在手掌心里。他知道周家是豪门中的豪门,他这种身份要嫁进去不容易,也知道周海荣这种纨绔少爷,对他不过是新鲜而已,吃到嘴里也就腻了,所以他一直吊着周海荣,非要等办了婚礼之后,再和周海荣啪啪啪。
没得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周海荣竟然也答应了他。肖遥也是很作,一开始他只是看中了周海荣的钱和周家人的身份,人家喜欢他,他不让人家碰,后来正牌受出场,周海荣变心了,他又喜欢上周海荣了,种种原因之后,对着滔滔江水就跳下去了。
跳江,这梗很狗血很带劲,作者更新到这里的时候,底下的评论哇哇叫,个个被这狗血洒的兴奋爆,结果作者写他“众目睽睽之下纵身一跃,瞬间没入江水之中……”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傲娇又玻璃心的作者断更了!
强烈怀疑这是作者因为评论区对正牌受不大友好的评论,导致他对炮灰受的无情摧残!
想起这些来肖遥就头大,这种命运预知了一半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今天是周海荣第一次带他进周家的日子,要和周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一起吃饭,顺便在席上告诉大家,周海荣他们俩,准备结婚啦。
他记得肖遥在这顿饭上是出尽洋相的。他是贫民出身的孩子,即便认识周海荣之后,也跟着周海荣吃过几次西餐,去过几次高档餐厅,自己也突击训练过,但骗得了外行人,却骗不了豪门世家这些金贵男女。
“你不用紧张,有我呢。”周海荣温柔地对他说。
这是他头一回到周家,下了车子之后,仰头看,只见一栋黑色铁门,两旁的柱子和墙上爬满了青青黄黄的攀藤,腐朽而庄严。
周家大宅在半山上,坐落在南城紫檀路22号,占地两千三百多平米,是南城为数不多的古堡式建筑之一,后面是长夏山,前面是大江,环山聚气,面朝大江,都说周家能如此煊赫,靠的就是这块风水宝地。
周海荣体贴他,怕他尴尬,所以来的有点晚,进去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他们了。因为周海荣提前通知过,所以周家这些人难得聚齐一次。周家是豪门世家,兄弟姐妹很多,长女周彤,下面三个弟弟一个妹妹,老大周海权,老二周海荣,老三周海东,小妹叫周思语,今年才十二岁。
大家伙都知道周海荣为的是什么事,周家人没几个能看上肖遥,也就周家四妹,很高兴地领着肖遥去参观,二嫂二嫂的,叫的肖遥脸都热了。
“大哥没回来?”周海荣脸上带着笑,又有些犯怯的样子,问他大姐。
周彤摸着刚做的指甲,问说:“现在知道怕了?”
“二哥,原来你给我找的这二嫂,长这个模样啊。你口味变了呀,我记得你以前喜欢的,不是这种型儿啊。”
“嘘……”周海荣紧张地看了肖遥一眼,“少胡说八道。”
周海东笑了笑,摸了桌子上的烟,去阳台上抽了,一边抽一边斜眼去看正被周思语领着看照片的肖遥。楼梯旁的墙上,挂满了周氏家族的照片,最古老的照片要追溯到民国了。快要看到二楼的时候,听见周思语甜甜地喊了一声:“大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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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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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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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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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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