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吃蜜 [穿书]>148.换角
  等一等,再等一等就看到啦话虽然这么说,周海荣却不以为然,他反而好这口,他以前和肖遥初相识的时候,以为肖遥只是面子腼腆,内里却有一股骚劲,男人哪有不爱这种的,谁知道如今俩人一个房檐底下住,他却越来越觉得肖遥像个性冷淡。如今听他大哥这么一说,再想起昨天晚上看到的,这样的肖遥,很合他的口味。

  也只有他大哥这种无情无趣的木头人,才不好这口呢。

  周海荣立马去敲肖遥的门,却不见肖遥答应,打开门一看,床上收拾的干干净净,人早就不在了。

  他下楼去问了王姨,王姨说:“哎呀,你们不知道,这些天他忙的很,今天一大早就爬起来了,说是他师父给他布置了个任务,他得去找他的大师兄去对对词什么的,饭都没吃就走了。”

  周海荣估摸着他大哥并不喜欢肖遥唱戏,便在吃饭的时候试探着问了一下他的意思:“要不,我让他以后别唱了?”

  周海权说:“你的事,你自己看着办。”

  虽然他们这种人家,嫁进来的基本都会安安分分做个家庭主妇,但周海荣并没有打算不让肖遥唱戏,一则肖遥不是女人,他也没有那种大男子主义,二则他还挺喜欢听戏的。何况肖遥拜的可是沈星之门下,将来或许会扬名立万,对他,对肖遥都有好处。

  肖遥的大师兄苏括,跟肖遥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肖遥还是半瓶子咣当,苏括却在梨园界已经是年青一代的翘楚,颇有沈星之当年的风采,人生的清瘦白润,说话也和沈星之一样,温声软语的,很是亲切。

  梨园之内也有竞争,一出戏,主角只有一个,人人都想做,因此不管是戏班子,还是师兄弟之间,明争暗斗都不会少。但苏括显然没有把肖遥当成威胁,这个小师弟的功夫他早就领受过,天资有余,奈何心不在梨园。做一行的,不是真心热爱,混不出来的。

  可是肖遥和他一起演出,压不了他,却也不能拖了他的后腿,所以苏括很耐心地指导了他一上午:“这首小曲不算难,你只要放开了唱,还是能唱好的。”xiumb.com

  肖遥以前学过音乐,乐感很好,学唱很快,就是手眼身步法有些呆滞笨拙,尤其眼睛,缺少舞台人的“撩感”。

  所谓撩感,其实就是一种互动感,舞台上一板一眼都有定式,唯有眼睛可以与台下观众交流,高级的撩感不着痕迹,表现出来就是自然流露的个人气质,这一点对于相声和民间小调的演员来说尤其重要,苏括让他回去看看知名相声演员和说书先生的视频:“咱们唱的这个小调,其实和他们是一样的,和昆曲关系倒不大了。”

  从苏括家里出来,他在外头吃了午饭,就买了点吃的,去找陈哈哈。

  陈哈哈是他给他那小土狗取的名字。

  结果每天老远就朝他跑过来的陈哈哈,这次居然不见了踪影。

  这可把肖遥担心坏了,提着吃的找了老半天,最后在一个倒下来的垃圾桶旁边找到了,陈哈哈好像是被垃圾桶砸伤了,半掩在垃圾堆里,头上还顶着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

  肖遥赶紧找了个干净点的袋子把它包起来,然后用手机搜了搜附近的宠物诊所。

  好在有钱人的宠物比人金贵,连带着富人区的宠物诊所也多的很,他抱着小狗去了最近的一个,治疗的时候听诊所的医生说才知道,这附近有个流浪动物收容所:“你可以送到那边去,那里的负责人是我朋友,他们对流浪动物的照顾还是很好的。”

  肖遥就把陈哈哈送到了那里,并且和收容所的人说好了,不要给别人抱走:“我以后会来接它走的,最多到七月份。”

  肖遥跳江,是在七月某一天。

  他走的时候陈哈哈一直望着他叫,汪汪汪的,倒是叫的肖遥心里有点舍不得。不过那家收容所环境的确很好,还有些小学生过来献爱心。

  “我们会把它照顾的很好的,你放心。”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对他说。富人区最爱培养小孩子的爱心,他们这个收容所从来不缺经费,对小动物的照料也从不马虎!

  肖遥从收容所出来,发现天又变了,太阳没有了,天上浮着乌云。

  南城多雨。

  他加快了脚步,走了没多远,就感觉起风了,不过天气依然是温热的,雨一时半会应该也下不来。只是风越来越大,路人都走的很匆忙,走到紫檀路的时候,他发现那条路上全都是纷纷扬扬的落花。

  五月份了,花都已经开到了荼蘼,经不起这场大风吹。红的,白的,黄的,五颜六色的落花满天飞,叫他想起了他还是陈遇的时候,他们家住的那条街,到了春末的时候,也是落花满街,有些会被吹到他的窗户上。他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条熟悉的街,恍惚精神跟着一起迷乱了,分不清他是陈遇,还是肖遥,站在哪个世界里。

  就在那时候,他突然看到前面路口经过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暗红色的上衣,微胖的身材,略有些花白的头发,背影像极了他的母亲。

  那一瞬间一种极强烈的情绪袭击了他,他呆呆地,看着那背影渐渐远去,几乎一下子眼泪盈眶,心脏跳动的厉害,他迎着风追上去,想喊又不敢,只飞快地追,跑到路口的时候,一辆车猛地刹车,差点撞到他身上,他本能地用手挡了一下,车里的周海权,就看到风吹的肖遥头发和衬衫飞舞,眼里噙着泪,惊惶地看他,背后是紫檀路一街的落花。

  这小曲是老北京广为流传的一段民间小调,严格上来说是个叙事歌,讲的是清末的一段爱情故事,有很多版本,有纯正的小调,也有相声演员翻唱,更有民谣版。沈星之作为梨园大师,肩上扛着挖掘和保护传统曲艺的重任,自然更喜欢原版的,只是原版有些歌词略有些出格,后来很多人的翻唱都遵循了另一个清新版本,他考虑到这演出是政府举办的,最后拍板,还是选了新版,只是演出内容上,选择了全版再现,含有“五更天”的全部内容,并在曲调上略作修改,力求柔和凄美,更符合他们乾旦的身份。

  “我让你师兄先唱了一遍,发到你邮箱了,你先听听,跟着学学,学好了唱一遍,发个小样给我听听。”沈星之说。

  肖遥点点头:“好。”

  肖遥有个优点,就是温顺听话,别管做的好不好,但你提什么要求,他一般都会说“好”。沈星之也很喜欢他这一点,说:“还有,艺术学院的课不能落下,我听张老师说你很努力,我听了很欣慰,咱们这一行,功夫差不怕,就怕不努力。你看你大师兄,他资质算是一般的,如今成了年轻一辈的翘楚,靠的就是勤奋,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不是说着玩的。”

  沈星之每次叫他来,都要把这些话讲一遍,大意就是说他和沈括这两个人,一个是老天爷赏饭吃,身骨音色俱佳,就是不够用心,一个是资质一般,但勤奋苦练,肖遥觉得这话他大师兄听了未必高兴。

  “周家的人,对你唱戏没意见吧,你那个大伯哥呢?”

  肖遥忙说:“还不是大伯哥呢……他也没什么意见吧,我有充分自主权,想做什么做什么。”

  沈星之点点头:“这次文艺晚会,你好好表现,周海权也会出席的,表现给他看,对你和周海荣的婚事也有帮助。别在他面前丢了脸。”

  肖遥吃惊地问:“他也去?”

  “这南城青年显贵里头,他不去还有谁有资格去,他不是刚得了咱们省的十大杰出青年么?这种场合哪少得了他。”沈星之说着抬眼看了一下,“怎么,你怕他?”

  “也不是怕他,师父你不知道,他这人比较古板,唱小曲这些东西,他未必看得上眼。”

  沈星之身为梨园子弟,年轻的时候没少受过“戏子”之类的闲言碎语,最不爱听这种话,一听立马脸一黑说:“那你看得上眼么?”

  肖遥忙说:“昆曲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我能学习是我的福气,尤其是师父您门下,您放心,我一定好好配合师兄完成任务。”

  沈星之点头:“我们唱戏的,腰杆首先得挺直了。你好好唱,不光为了给他看,到时候除了南城的优秀青年人才,南城有头有脸的也都会去,你混个脸熟,对你以后会有好处的。咱们这一行,出名靠本事,却也得靠有人捧。”

  说白了,也得靠人脉关系,越是和显贵们搭上桥,将来出名越容易。

  沈星之是在市政府旁边的一个茶馆见的他。他作为梨园大师,最近忙着在改编排演《牡丹亭》,忙的很,他让肖遥“没事也去戏剧院看看,看看同行都是怎么演戏的”。

  肖遥觉得自己三头六臂都不够用了。

  不过忙也有忙的好处,就是没空胡思乱想,有一种瞎几把忙的充实感。

  肖遥回到家,就把沈星之发给他的邮件打开听了一下。唱词居然是他最爱的叙事体歌词,一开始以为是个小故事,听到中间以为是淫词艳曲,他都在想这种词怎么唱的出口,正面红心跳担心着主角接下来是不是要啪啪啪,结果最后几段陡然一转,成了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听一遍,居然把他给听哭了!

  他这人最羞耻的,就是特别感性,这首歌他简直大爱,故事就是《梁祝》和《孔雀东南飞》的结合体,但却更现实,没有化蝶,也没有成孔雀,更朴素却也更感人,好可惜《豪门男媳》没有把这个歌当成重点桥段来写!他如果是作者,肯定要把这段好好写一写,简直就是一曲成谶的经典啊,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暗合肖遥的人物结局!

  肖遥听了好几遍,调很简单,词也押韵,可以说朗朗上口,他正哼着呢,就听见王姨的声音,气喘吁吁地说:“你怎么又喝成这个样子了。”

  “高兴,”接下来是周海荣含糊不清的声音,“跟朋友好久没见了,多喝了两杯……肖遥,肖遥!”

  肖遥赶紧跑出去,见周海荣正靠在王姨身上扯着嗓子叫他的名字。他赶紧跑过去,把周海荣的胳膊架到自己脖子上:“王姨,我来吧。”

  “他喝多了。”王姨说。

  肖遥把周海荣扶到客房里,王姨赶紧过去帮着铺好床,然后对肖遥说:“你们俩怎么还分房睡。”

  还没等肖遥开腔,周海荣就说:“他……他不爱我!”

  猛地喊了这么一嗓子,倒是把肖遥和王姨吓了一跳。王姨撇着嘴笑了,说:“就你这样,哪个爱你。还好你大哥不在家,不然看到你这醉醺醺的样,看他怎么收拾你。”

  周海荣一米八多的大高个,身体也结实,俩人都气喘吁吁的。肖遥站在床前,说:“周海荣,你别装醉啊。”

  周海荣蜷缩在床上:“谁装醉了,我根本就没醉!”

  王姨忍不住笑了出来,对肖遥说:“你看着他,我去给他弄点热汤。”

  王姨出去之后,肖遥便在床边坐了下来,扭头看着周海荣。

  周海荣也看着他,脸色红扑扑的,帅哥醉了酒还是帅,眼神略有点茫,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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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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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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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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