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太太这么想着,就很热心地当起了媒婆,周新风要过六十岁大寿了,家里准备大操大办一场,她早早就给周海权下了请帖,还给赵梨华的母亲知会了一声,让赵梨华当天务必打扮的好看一些。
周家在南城颇有威望,因此周新风这个生日过的非常气派,南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全都会去。周海荣就打算带着肖遥一起出席。
这的确是有点意外,因为《豪门男媳》里并没有提到这件事。大概这场寿宴里,周海荣和肖遥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故事。既然原小说里没有,肖遥就不大愿意去,他好静,不大喜欢人多的地方,尤其是豪门是非多,那些人他也不认识。他的身份,到底也没有多光荣。
但周海荣就属于那种一旦爱你,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你那种人,他觉得肖遥是个宝,他就想给所有人看:“这次去的人多,基本上和咱们家有些来往的都会去,你出席了,大家也早点知道咱们的关系,大家都知道了,大哥也不好说什么了。”
“这是要……瞒着他的意思?”
周海荣说:“我想带谁去就带谁去,本来就不用给他打招呼。”
肖遥心想,这下好了,估计周海权又会以为是他撺掇的,更讨厌他了。
周海荣对这次公开亮相很兴奋,早早地就拉着他去量体裁衣,给他订做了一套高级西服,那西服剪裁得体,穿上去十分合体。人好看,就是随便一打扮就很耐看,周海荣是打定主意要让他惊艳全场。
不过周海权似乎预料到了这件事,有次吃晚饭的时候问周海荣:“这次给三伯过生,你带谁去?”
肖遥正在笨拙地练习刀叉,闻言手上的动作就停了一下,然后听周海荣大言不惭地说:“跟往常一样,随便带个女伴。”
周海荣在高中的时候就出柜了,但周海权对他有死命令,私下里怎么玩都行,不准在外头胡来,周海荣也算听话,但凡公开场合,都会找个美女跟着,他喜欢男人,是个大家都知道,但谁都不戳破的秘密。
周海权冷冷地说:“三伯的好日子,你别惹事就行。”
周海权为人刚正,就连吃饭也坐的笔直,喝水的时候又朝肖遥看了一眼,发现肖遥在一心一意地切牛排,模样沉静。
肖遥其实一直没有真正投入感情到自己的角色里,大概因为有着上帝视角,知道自己从哪儿来,也知道自己将会到哪一步,所以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在过每一天。他对周海权也谈不上讨厌或者喜欢,就是个路人的感觉,因为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周海权这些人,或许以后都不会再见。
既然注定没什么缘分,就没必要太在意。爱喜欢喜欢,爱讨厌讨厌。
要去参加寿宴的这一天,周海荣他们俩从外边直接就赶过去了。他们到的已经算是比较晚的了,到了之后,周海荣就先带着肖遥去见了一下周新风,结果周新风在和政府官员谈事……豪门的寿宴,有时候更像是一种关系网的梳理,对于男人们来说,祝寿是次要的,这些跺跺脚,南城就要抖三抖的权贵富豪们聚在一起谈点正事,才是最重要的。
周家参与这种男性聚会的一般都是周海权,周海荣作为纨绔子弟,不喜欢这种场合,于是就带着肖遥去见周太太。
“找到收心的了?”周太太笑着问。
周海荣颇有些尴尬地说:“找到了找到了。”
说着便拉了肖遥过来,给周太太介绍:“这是肖遥……肖遥,这是三伯母。”
肖遥很腼腆地叫了一声“三伯母”。
“真水灵,这小模样。”周太太很不客气地上下打量了肖遥几眼。肖遥对这篇文里的形容受的台词已经免疫了,权且把自己当女人看了!
周太太长的很富态,人也和气,脸上笑容就没断过,正和他们说着话,忽然朝远处招手说:“哎呀,梨华,你们娘俩怎么才来?”
肖遥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窈窕白净的女人挽着一个和周太太一样端庄贵气的富太太的胳膊,朝他们走了过来。
赵梨华的长相果然算不上好看,不过看起来很舒服,白衬衣,黑色短裙,只手腕戴了一串红艳艳的珊瑚珠,衬得肌肤雪白,黑而柔顺的长发散发着淡淡香气,属于有气质的那一挂,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温婉知性。
周太太给他们做了一下介绍,赵梨华笑着对周海荣说:“这次找了个靠谱的。”
周海荣说:“梨华姐,你就别取笑我了,肖遥心眼小,他听了会找我算账的。”
肖遥问说:“你以前找了很多不靠谱的么?”
大家就都笑了起来,不过肖遥也看出来了,赵梨华的眼睛一直往男客那边瞄呢,应该是在找周海权。
周海荣要去跟他那些狐朋狗友寒暄,留下肖遥和赵梨华他们一起坐着。女人的话题他插不上嘴,就显示出男媳的尴尬来了。她们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赵家的儿媳妇孙芸芸。
“你大嫂呢,怎么没来?”
赵梨华说:“别提了,我们家如今乱的很,我大嫂跟大哥要离婚呢。”
赵太太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说起来赵家的故事,那也是够狗血的。
赵家和周家一样,也属于南城的豪门,只不过赵家发迹要晚一些,算后起之秀,在子孙上也不如周家繁盛,赵老爷子是独子,他儿子赵峋,也是独子。
赵老爷子病重的时候,医生说他活不了几年了,尽量让他过的快乐些。老爷子没什么别的愿望,他是将近五十才老来得子,秉承的依旧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希望看到儿子能结婚生子。为了让他安心,赵峋就和周家的世交孙家的女儿孙芸芸结了婚,那时候才18岁,结婚证都没办法领。
结婚后孙芸芸很快就怀孕了,只是这个孙芸芸打小就闲不住,怀孕了也照样天南海北地跑,七个多月的时候去一个偏远山区做公益活动,结果早产了,还好母子平安,生一个男孩,老爷子含笑九泉,去世之前,亲自给宝贝孙子取名叫赵言。
因为是几代单传,赵家这个小孙子自出生开始,可算是赵家的掌上明珠,生的粉雕玉琢,漂亮到人见人爱。赵峋属于比较大男人的那一种,他妻子孙芸芸也是女强人的类型,偏生的儿子娇娇气气的,从小就很文静。赵峋对这个和自己脾性长相完全不是一类人的儿子宠爱的很,一直养到五岁左右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有人找上门来,那家人姓周,是周边小县城的,说两家的孩子抱错了。
原来当初孙芸芸早产,被送到的是当时最近县城医院,正好碰见当时生孩子的有好几家,也不知道是哪里出的差错,或许是忙中出错,或许是小医院不够正规,总之两家的孩子调换了。周家养的儿子周冬冬才是赵家的亲生骨肉,而赵言,原来是周家的孩子。m.xiumb.com
经过了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最后两家的孩子又换了回来,赵家的孙子从赵言变成了赵冬冬。
这件事极大地影响了赵家,夫妻俩都有些接受不了,尤其是赵峋,孩子换回来以后,两家都努力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他却发现他没有办法给予他亲生孩子同样多的父爱,孙芸芸对此满腹怨言,这不,夫妻俩矛盾越来越深,如今正闹离婚呢。
肖遥在旁边听了,只觉得狗血,狗血,好狗血!他摇摇头,赶紧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离开了这里。赵家的事只是作者为了交代赵梨华的背景随口一提的,他跟赵家没什么戏份,没必要听这些狗血桥段。
他穿过人群,快要转弯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一阵哄笑声,几个年轻的男人正聚在一起抽烟,那是一个长廊的角落,半边露天,半边是墙角,烟雾一时散不出去,有些呛人。他正准备进里头去,却听见了他的名字。
“周老二那对象,你们看见了么,叫肖遥的,你们说周老二福气怎么这么好,每个对象都那么极品?”
“极品么,我看不如他上一个吧?”
“那个头,不高不矮,最打眼的是长的超级白,那屁股也翘,温柔又不娘炮,这还不算极品?”
“这小子也牛逼,他以前勾搭过不少富家阔少吧?我就奇怪了,他们这些阔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都是一个圈子的,别人的破鞋自己再捡起来,见面不会尴尬么?”
“人家只是玩玩,这周老二好像认真了呢。不知道绿帽子得戴过高,我听说这肖遥因为长的好,以前在他们那一片就是出了名的GAY,圈里追他的可不少,他都没看上,原来眼光高,高枝才肯攀呢。”
肖遥抿了抿嘴唇,关于他的谣言,真的越传越夸张。其实他作为读者,倒觉得肖遥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不乱,只是勾搭男人的时候有心机一点,不是傻白甜。撒了那么多网,只是为了网肥鱼。
这些无聊的男人开始讨论起基佬之间的私房事了,他也懒得再听下去,继续往里走,穿过一条走廊,到了洗手间,刚进去,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冤家路窄,他碰到了李家的老三李端。
李端,和陈家康一样,也曾是他的暧昧对象……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肖遥觉得头大,装作没看见,低着头就要往里走,谁知道李端眼睛尖,一眼就看见了他,拉住他笑道:“怎么,这么快就不认识了?”
肖遥默默叹了一口气,随即就笑着抬头说:“啊,李少啊,好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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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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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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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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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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