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吃蜜 [穿书]>124.着迷
  等一等,再等一等就看到啦他对于一门心思要嫁入豪门的,都有本能的防备心和不喜欢。

  婚姻大事,理应慎重,这两个人认识还不到两个月,谈结婚,实在为时尚早。万一结了婚又不合适,再离,实在伤筋动骨。两个人彼此还都不了解,周海荣就要结婚,这里头的色的诱惑显然超过感情,他自己的弟弟,他还是了解的。那肖遥呢?刚认识的男人,就急着要嫁给他,这其中有多少真爱的成分,也实在够思量。

  如果周海荣一无所有,他还会跟着他么?

  想到这里,他就想到肖遥第一次进周家大宅那一天,红着眼说:“跟。”

  他当时其实看得出肖遥眼泪背后的虚假,而且说实在的,两个人明显他二弟投入的感情更多一点,有时候他觉得肖遥像是个局外人,在配合着周海荣演戏。

  唱戏的人,大概都很难看透他们的真心吧?

  肖遥躺在床上,听见外头的雨滴敲打着树叶子和窗户,啪嗒啪嗒一直响。

  他是很喜欢下雨天的,觉得下雨天睡觉舒服。

  不过今天他的心思不在下雨上,而是一直纠结着,要不要自己往胸口自摸两把。wWW.ΧìǔΜЬ.CǒΜ

  按理说他一个直男,做这些受和女人才会做的事,实在是很羞耻。可是今天在车上被周海权无意间按那一下,是真的爽。

  男人嘛,不就喜欢爽的事。何况眼下自己一个人,摸一摸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就是过不了心里这道关,他不会自摸了以后,就变成基佬了吧?难不成受的身份也会影响到他本人的性取向?

  肖遥认认真真想了想,觉得自己好像不够直。

  但好像也不弯。

  他穿过来的时候,还是个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他们学校严查早恋,他那种家庭出身的,除了一门心思好好学习,也没有别的心思。不过仔细想想一想,他玩的好的好像都是女生,平时和他一起学习的,就是他的邻居小樱。小樱经常开玩笑说,他们俩是好姐妹。

  他没把小樱当女的,小樱也说没把他当男的,两家的家长彼此知根知底,也从没有担心过他们俩会早恋。

  他还没有见过花花世界,就直接穿过来成了个小受,将来还要做豪门男媳。

  不行不行不行,他要真是真成了基佬,那不就很有可能爱上周海荣?

  是的,他觉得他如果爱上男人,肯定爱上的是周海荣,而不是周海权。

  因为周海荣是《豪门男媳》的男主攻啊,作为男主,人家将来肯定是完美无缺的好男人,有钱有颜器大活好专一深情,简直是基佬的不二人选。周海权?拜托,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可是周海荣已经有正牌受了啊,早晚是要抛弃他的,他难道要真的成为心痛跳江的炮灰?

  nonono!

  在想清楚这些之后,肖遥很认真地扣上了睡衣的扣子。他不可以做基佬,因为做基佬就有爱上周海荣的可能,男主在这个世界里肯定是人见人爱的。可他作为上帝视角,已经洞悉了自己和周海荣的结局。他就算做基佬,也得撑到自由以后!

  外头的雨好像更大了一点,雨声更响。肖遥心浮气躁地翻过身,看着窗外朦胧的光晕。下了雨,江上什么都看不见了。

  可能因为睡得晚,第二天起来的就晚了一点,下楼见餐桌上摆着一玻璃盆新鲜的大樱桃。

  “郑大姐送过来的,”王姨笑着说,“她说看你喜欢吃,这几天又没见你再去,就自己送过来了,我给了她钱。”

  “多少钱,我给你。”肖遥说。

  “这能几个钱,”王姨笑着说,“你不是最爱吃这个,赶紧吃点,她说早晨才摘的,新鲜的很。”

  周海权也起晚了,周海荣去他房里找他的时候,他刚洗漱完。

  周海荣是有事找他,碰到了些难题,他一个新手,决断不了,来听听他大哥的意思。俩人聊了一会,一起下楼来吃早饭,就看见肖遥站在那里吃樱桃。

  周海荣笑着说:“空腹吃这个好么?”

  肖遥穿了件很大的t恤,外头罩了个格子衫,只系了最下面的几个扣子:“刚摘的,超级无敌新鲜,而且比上次的更甜,你尝尝。”

  周海荣过去,却没自己拿,而是趴在桌子上张开了嘴巴。肖遥就喂了一个樱桃给他,问:“怎么样?”

  《豪门男媳》的攻是忠犬攻,甜言蜜语最是会说:“没你甜。”

  人能比水果还要甜?!

  周海权觉得他这个弟弟谈了恋爱智商都下降了,这么假的情话也说得出来,而且也太肉麻,看肖遥,似乎也很受用。

  ……也是不懂他们俩。

  周海荣扭头说:“大哥你尝尝,真不错。”

  周海权摇头,坐下来吃早饭。

  四月和五月,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

  有些樱桃汁水多,味道甜,吃起来满口糖分,满足的是味蕾。

  有些樱桃看着美味,吃起来没什么味道,满足的是心理。

  周海权是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肖遥点点头:“好。”

  肖遥有个优点,就是温顺听话,别管做的好不好,但你提什么要求,他一般都会说“好”。沈星之也很喜欢他这一点,说:“还有,艺术学院的课不能落下,我听张老师说你很努力,我听了很欣慰,咱们这一行,功夫差不怕,就怕不努力。你看你大师兄,他资质算是一般的,如今成了年轻一辈的翘楚,靠的就是勤奋,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不是说着玩的。”

  沈星之每次叫他来,都要把这些话讲一遍,大意就是说他和沈括这两个人,一个是老天爷赏饭吃,身骨音色俱佳,就是不够用心,一个是资质一般,但勤奋苦练,肖遥觉得这话他大师兄听了未必高兴。

  “周家的人,对你唱戏没意见吧,你那个大伯哥呢?”

  肖遥忙说:“还不是大伯哥呢……他也没什么意见吧,我有充分自主权,想做什么做什么。”

  沈星之点点头:“这次文艺晚会,你好好表现,周海权也会出席的,表现给他看,对你和周海荣的婚事也有帮助。别在他面前丢了脸。”

  肖遥吃惊地问:“他也去?”

  “这南城青年显贵里头,他不去还有谁有资格去,他不是刚得了咱们省的十大杰出青年么?这种场合哪少得了他。”沈星之说着抬眼看了一下,“怎么,你怕他?”

  “也不是怕他,师父你不知道,他这人比较古板,唱小曲这些东西,他未必看得上眼。”

  沈星之身为梨园子弟,年轻的时候没少受过“戏子”之类的闲言碎语,最不爱听这种话,一听立马脸一黑说:“那你看得上眼么?”

  肖遥忙说:“昆曲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我能学习是我的福气,尤其是师父您门下,您放心,我一定好好配合师兄完成任务。”

  沈星之点头:“我们唱戏的,腰杆首先得挺直了。你好好唱,不光为了给他看,到时候除了南城的优秀青年人才,南城有头有脸的也都会去,你混个脸熟,对你以后会有好处的。咱们这一行,出名靠本事,却也得靠有人捧。”

  说白了,也得靠人脉关系,越是和显贵们搭上桥,将来出名越容易。

  沈星之是在市政府旁边的一个茶馆见的他。他作为梨园大师,最近忙着在改编排演《牡丹亭》,忙的很,他让肖遥“没事也去戏剧院看看,看看同行都是怎么演戏的”。

  肖遥觉得自己三头六臂都不够用了。

  不过忙也有忙的好处,就是没空胡思乱想,有一种瞎几把忙的充实感。

  肖遥回到家,就把沈星之发给他的邮件打开听了一下。唱词居然是他最爱的叙事体歌词,一开始以为是个小故事,听到中间以为是淫词艳曲,他都在想这种词怎么唱的出口,正面红心跳担心着主角接下来是不是要啪啪啪,结果最后几段陡然一转,成了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听一遍,居然把他给听哭了!

  他这人最羞耻的,就是特别感性,这首歌他简直大爱,故事就是《梁祝》和《孔雀东南飞》的结合体,但却更现实,没有化蝶,也没有成孔雀,更朴素却也更感人,好可惜《豪门男媳》没有把这个歌当成重点桥段来写!他如果是作者,肯定要把这段好好写一写,简直就是一曲成谶的经典啊,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暗合肖遥的人物结局!

  肖遥听了好几遍,调很简单,词也押韵,可以说朗朗上口,他正哼着呢,就听见王姨的声音,气喘吁吁地说:“你怎么又喝成这个样子了。”

  “高兴,”接下来是周海荣含糊不清的声音,“跟朋友好久没见了,多喝了两杯……肖遥,肖遥!”

  肖遥赶紧跑出去,见周海荣正靠在王姨身上扯着嗓子叫他的名字。他赶紧跑过去,把周海荣的胳膊架到自己脖子上:“王姨,我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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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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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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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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