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扮上女装唱花旦,不但腰似柳枝,还要捏着嗓子唱女腔,他觉得真的很难,不过他也确实想见见沈星之,他要问问沈星之到底看上了他哪一点。
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他身上有什么乾旦的资质。
沈星之跟他约好,第二天一起吃个午饭。
沈星之,沈派后人,以唱腔甜美圆润著称,堪称如今昆曲界的大师级人物了。他算是戏曲世家出身,父亲和祖父全都是名噪一时的昆曲大师,尤其他祖父沈自越,当年红透南城,有“雌雄难辨是沈郎”之称。沈星之四岁登台,如今已经是梨园扛鼎人物,尤其是前几年上了个选秀节目之后,更是名声大噪,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活动。
他能看上肖遥,真的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听说你要结婚了?”沈星之问。
肖遥点点头,不等他说话,沈星之就说:“结婚就把舞台给放下了?”
肖遥真的没想到,沈星之看起来细眉白脸的一个人,竟然是个格外严肃的男人,声调柔软,语气却很严苛:“当初拜我为师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
这个肖遥真的不知道,他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沈星之的徒弟了。
沈星之细眉倒立,说:“当初你千求万求,跟在我身边当跑腿,磨了一年多的功夫让我收你,你水平那么差,我收你,还不是觉得你一心学戏,怎么,在戏园子里找到了男人,就把唱戏撂一边了?”
肖遥垂着头,也不知道说什么。
“这些天还有练嗓子么,我让你念的韵白你每天有念么?身段有练么?”
肖遥都没有,见肖遥摇头,沈星之更是生气:“那你什么打算,就这么不唱了?”
肖遥是真的不打算再唱了,本主意不在此,他就更没有学戏的兴致了。
“师父,我觉得我不是唱戏的料,怕学不好,给您老人家丢人。”
“当初收你的时候我就说了,你基础差我不是不知道,我也有这个心理准备,差不要紧,要紧的是肯用功,何况你又不是没有童子功,只要有我提点,我相信几年以后你肯定有所成,你别管学不学得好,我只问你,这戏,你还唱不唱了?”
还是得唱的,因为《豪门男媳》里有写他唱《牡丹亭》的桥段,而且对他来说还算是个重头戏呢。
他只得点点头,说:“唱。”
沈星之看了他一眼,说:“家有家法,行有行规,以后少给我说什么撂挑子的话,既然进了梨园的门,就好好地把戏给唱好了,也不枉费我教你一场。我这学期带了南城艺术学院的课,跟院里的领导说好了,让你去旁听,跟着戏曲舞蹈分院的同学一起上课,等过段时间我闲下来,你再到我家里学。”
肖遥点头称是,沈星之让他坐下,问说:“你对象是谁,周家的老二?”
肖遥点头。
“叫什么?”
“周海荣。”
沈星之沉思了一会,大概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会,说:“周海权的弟弟?”
肖遥点头。
沈星之的脸就垮下来一半:“他们家也同意了?”
肖遥点点头,又摇摇头,他也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周家算同意了还是没同意。
沈星之就说:“我看悬,他们这种人家,找婚姻对象还是很慎重的,何况周家。”
肖遥好奇地问:“周家怎么了?”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真是狗血处处有,人人有情孽。
原来周海荣的父亲,简称老周,当年也是南城四大名少之一,虽然早早就结了婚,却是红粉无数,真正的家外彩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其中有一个红颜知己,名叫傅清芳。
傅清芳是梨园子弟,一开始只是在戏社做茶童,后来被梨园的师傅相中,教她学唱戏,这朵梨花虽然开的晚了一些,但一开就压倒群芳,成了南城梨园的头魁。上台浓妆艳抹,华丽到南江的波光灯影都比不上她。这样的美女,自然爱慕者众多,她最后选了老周先生,
可是老周先生已有娇妻,也就是周海荣他妈,周太太可不是个忍气吞声的人,对这个傅清芳可是一点好脸色都不给,老周先生只好把傅清芳安置在南城的傅家公馆。
当时南城富豪有三妻四妾属于比较平常的事,因此并没有多少人责难她。周太太和傅清芳从不见面,却也相安无事,老周先生平时都住在傅家公馆,逢年过节才会回周家大宅去。周太太和傅清芳不和,养育出来的子女自然也个个和傅清芳不对付,后来周太太病逝,傅清芳前来吊唁,大小姐周彤和大公子周海权亲自把她给轰了出去,半点情面都没留,这事还上了当地的娱乐新闻,豪门世家哪家掰扯掰扯不能掰扯出一堆破烂事,唯独周家把这件事闹到了台上来。后来老周先生也去世了,和周太太埋在了一起,葬礼上傅清芳连面都没露,据说就是周家的子女拒绝她出席。
有这样的故事在,周家还能接受肖遥这个梨园子弟?所以沈星之不看好。
不过谁能想到周家的纨绔少爷,竟然偏偏看上了一个梨园子弟,真是冤孽。
不过这倒也符合狗血言情剧的常见套路,有“家族世仇”的人,偏偏成了一对情侣,可以尽情狗血尽情虐。
对于一向秉承爱情要忠贞的肖遥来说,他倒是理解周海权对傅清芳的反感,这种就是所谓的绿茶婊小三啊,也就是沾了年代的光,放到如今,分分钟被口诛笔伐。怪不得当初周海权听说他是唱戏的,会是那种表情。小说里只说周海权讨厌戏子,却不知原来还有这个背景故事。
“你别怪师父小人之心,我在这一行呆的久了,看的也多,虽然说如今你和周家老二在一块了,你也别太天真了,别说现在还没结婚了,就是结了又怎么样呢,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你多给自己留点退路。”
肖遥点点头:“知道了。”
“你看你进了周家,性格感觉都变了。”沈星之说。
这话把肖遥吓了一跳,还以为沈星之火眼金睛,看出他是冒牌货了。
不过沈星之说的没错,他是得给自己找个退路。他目前的打算,就是等他跳了江,如果还能活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马麻溜地从周家搬出去,可是搬出来之后呢?他总得找个营生,攒点钱,不然到时候喝西北风么?
还有这个唱戏,实在不是他的爱好,等到他恢复自由身之后,肯定也会换工作的。
他是打车来的,回去的时候时间比较充足,他就坐了公交车,打算好好看一看南城。
刚穿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很迷茫,混乱,不真实,后来遇到周海荣,就开始了钓男人,他其实都没有时间来好好熟悉这个城市。
南城在省会城市里数一数二,老城主打历史人文,新城主打现代科技,老城和新城之间隔着一条南江,江北是老城,江南是新城,中间的南江大桥足有七八公里长,是著名的观光景点之一,他在上桥前一站下了车,徒步上了大桥,沿着人行道走,一路上遇到很多挎着相机的游客。
他在大桥上呆了好几个小时,傍晚的时候,江上出现了奇景,西边天上出现了大片大片的云彩,全都被夕阳给染红了,在天的尽头,却是灰蒙蒙的一片,江上起了很大的风,很多人都说要下雨了。他拿手机拍了一会照片,跟着人群往对岸走,快下桥的时候,一场雷阵雨突然而来,西边天上的云彩还亮着金光,天上却雷声滚滚,下起了大雨。他跑到附近的一个小超市,买了一把雨伞。
好在周家大宅临江,已经不算太远了,从南江大桥桥北往东走,就是长夏山,周家大宅就坐落在半山之上,道路全部都是有坡度的,走起来有些费力。走到一个分岔路口的时候,他停在路牌前,看了看上头的指示,紫檀路是往右拐的那一条,望过去全是一栋栋豪宅,都是石头墙。他正看着,忽然一辆宾利车从分岔路开过去,直接拐入了紫檀路。那车子看着有些熟悉,隔着玻璃,模糊看到周海权那张冷淡的脸。
也不知道是没有看见他,还是看见他没有理他。
他站了一会,抿了抿嘴,才继续往前走。许多人家石墙外头都爬满了青藤,有些人家的大门口还摆了许多花,叫他想起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家。
他们陈家住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面,楼房的外表都还是红砖的,狭窄的道路上都是电线,横七竖八的,还有楼上人家支出来的晾晒衣服的竹竿,街道旁边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连汽车都很少,不过他们小区家家户户门口都摆了很多花,一到春天,整条街都是花的香气,要是刮大风,落花能飘扬到二楼的窗户上去,要是下了雨,地上散落的都是残破的花瓣。
要是能回去就好了。这个世界没有他爱的人,没有他认识的邻居,朋友,真真正正孑然一身。
他正这么想着,就看见前头一辆车子倒了回来,在他跟前停下。
肖遥撑着伞站在路牌底下,裤腿已经湿了一片,鞋上还沾了一片残破的树叶子。车窗打开,是周海权那种雕刻版棱角分明的脸。
“上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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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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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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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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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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