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肖遥穿了件格子衫,白裤子,清爽干净地下楼来。
要说原作的肖遥除了长相之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那就是肖遥当初为了钓男人,在穿着打扮上可算是下了大功夫,他的每一套衣服都是拍好照片之后封到一个袋子里的,每件上衣配什么内衬,下身配什么裤子,甚至内裤和袜子的颜色,都非常讲究,以绿茶婊的清新为特色,基本上都是黑白灰或者浅色系的衣服,清爽舒服,是他那些衣服的基本准则。
因为昨天爬错床的事,肖遥在面对周海权的时候有些尴尬,躲开了周海权的视线。周海权却冷冷地问:“没有工作?”
大概是责备他起的晚,像是个待养的金丝雀。
“有的。”肖遥尽量不去看周海权的眼睛,说:“我是牡丹昆曲社的……演员。”
但周海荣却很自豪地对他大哥说:“肖遥是唱乾旦的,沈星之老师的徒弟。”
每次提到自己的职业,肖遥都觉得一言难尽,迷之羞涩。
肖遥在钓金主之前也是要吃饭的,他在南城的一家昆曲社上班,是个乾旦。
乾旦坤生,是戏曲行当的一种说法,所谓乾,与坤相对,指的是天,君,父,男,乾旦,其实就是男花旦。男人唱旦角,属于以前封建社会的常见现象,但“戏改”以来,乾旦就越来越少了,大部分花旦都是女性来扮演的。不过近些年戏曲行当逐渐没落,南城的牡丹昆曲社,为了噱头,搞了一个全男班,里头清一色的,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
南城好昆曲,南城艺术学院,还专门开办了一个戏曲舞蹈分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都进入南城的各大戏社工作。南城人,尤其是上流社会,尤其爱看昆曲,这也是肖遥得以和富家弟子接触的原因之一。周海荣他们隔三差五就爱去昆曲社听个戏,他们倒不是真的爱看戏,就是图个乐子。南城的戏社里头,可以高雅到阳春白雪,很多戏曲艺术家来表演,也有些淫靡私好,尤其男旦,因为能满足少数人的特殊喜好,自成一圈。
肖遥觉得自己干什么都行,穿上戏服,画了戏妆,扭扭捏捏地去唱花旦,真是……很为难。
不过好在他在《豪门男媳》里唱人物设定就是个花瓶受,本职工作做的很一般,牡丹昆曲社里,他压根就排不上号,心思也不在唱戏上,只懂得窥男人。
但是周海权不爱听戏,且特别讨厌戏子……不得不说,就《豪门男媳》的设定来说,这俩人真的是天生的克星。
所以他明显在周海权的脸上看到了更加嫌弃的表情。
但是周海荣却仿佛终于逮住了一下炫耀一下自己的宝贝的机会,因为肖遥的老师是大名鼎鼎的乾旦大家沈星之。
沈星之,五十六岁,沈派后人,就是对昆曲不大了解的人,也大都听说过他的名字,前几年他上电视,因为让人惊异的童颜和难辨雌雄的表演,着实火过一把。他这辈子只收过两个徒弟,其中之一,就是肖遥……今年春节刚收的,看中了肖遥的“筋骨天资”。
“过两天牡丹昆曲社有沈星之老师的演出,哥,你去看么,我弄了几张雅间的票。”周海荣很殷勤地说。
周海权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说:“没空。”
周海荣碰了一鼻子灰,讪讪地笑了笑,肖遥坐下来,摊开餐巾放到膝盖上,抬头见周海权已经站了起来,拿着杯子在喝水,但是那眼睛却微微耷着,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他垂下头来,觉得大伯哥的眼神好凶,好像在说“你昨天晚上爬我床上去的事我还没有忘记,你这个荡夫!”
天地良心!他也不想!
周海荣还以为他大哥只是单纯地不喜欢肖遥,在等他大哥走了之后,忙安慰说:“我大哥人就这样,不是针对你,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肖遥腼腆地说:“可是他好凶……”
周海荣最爱他腼腆的模样,靠近了他,俊脸上都是笑容:“那我替我大哥跟你道歉……”
说完手就开始不老实,肖遥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开始吃饭。
他不习惯用刀叉,让周海荣教他,周海荣说:“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个,要不,我让小塘去给你买几个小笼包?”
小笼包配豆浆,才是肖遥平时爱吃的。
“行么?”肖遥问。
周海荣说:“有什么不行的,你等着。”
他说着便给小塘打了一个电话。小塘是周海荣的司机,平时专门给他跑腿,不到二十分钟,就把热腾腾的小笼包给送过来了,还买了一大捧玫瑰花。周海荣一边看他吃,一边跟他抱怨说:“刚才吃饭的时候,大哥跟我说,让我这两天到公司里看看,说我既然打算结婚了,也该学着做点事了。”
这话肖遥是赞同的,都是要成家的人了,不立业,以后俩人都做寄生虫么?小说里的肖遥也是愿意的,甚至是巴不得的,他恨不得让周海荣把周家的财政大权都给霸占了呢。xǐυmь.℃òm
“这是好事啊。”肖遥说,“你跟着大哥多学习,我以后可都要指着你呢。”
周海荣点点头:“就是不能每天陪你了。”
“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好好表现,大哥一高兴,说不定就同意我们结婚了呢。”
其实肖遥知道,这是周海权的调虎离山计,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自从周海荣上班以后,他和肖遥培养感情的时间就少了,加上纨绔子弟,上班处处碰壁,周海权有意为难他,搞得周海荣每天心情都很差劲,心情差,自然也就容易和肖遥吵架,一来二去,感情就有了裂痕,淡了。
周海权这个老姜。
穿越到书里之后,肖遥觉得最大的困难就是小说里只有大概时间线,却没办法具体到每天每小时都发生了什么事,他记得小说里他再出场,已经是几天之后的一个私人聚会了,可他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作为肖遥,却要老老实实和过好每一分每一秒,好在只要不干扰到主要剧情线,他做什么都可以。
譬如现在,周海荣去公司之后,他一个人在家,也不管原作的肖遥是多么个不爱学习的人,一个人去顶楼看书了,看了一天书,头昏脑涨的,天快黑的时候,他就去泡澡了。
泡澡,是肖遥住进周家大宅之后每天必做的事,而且作者好像对小受有误解,因为他写的小受,泡澡必要花瓣澡,而且泡澡的时候还会自摸……就是顾影自怜,学影视剧的女主泡澡那样,撩一点水往脖子上泼啦,从手摸到胳膊啦,认认真真地搓脚趾头啦。欺负他现实生活里没见过基佬么?!他就不信基佬洗澡戏都这么多!
不过吐槽归吐槽,戏还要照做,因为这是肖遥勾引周海荣的手段之一,看得着,吃不着,男人才心急火燎的,将你捧在手心里。
早晨周海荣让小塘买的玫瑰花,他一瓣一瓣掰开,全都洒在了浴缸里,然后脱光衣服就爬了进去。作为直男,他以前还真没泡过澡,都是淋浴,别说,这泡澡还真舒服,他把水撩到脖子上,然后装模作样地摸了摸脖子,又摸了摸胳膊,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觉得好好笑。
王姨从二楼下来,正好碰见周海权回来,她是这家的老人了,心很细,特意提醒了周海权一声说:“肖遥在浴室泡澡呢。”
周海权点点头,上楼换了衣服,家里突然住了个陌生人,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回到家第一时间不能去冲个澡,他觉得浑身不舒服。
等老半天,估摸着肖遥已经泡完澡了,他便去洗澡,结果一推门,就看见肖遥一条大长腿搭在浴缸沿上,白嫩的脚,滴着水。
嘀嗒,嘀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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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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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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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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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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