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绛这小姑娘自己不想通,他要怎么强行将她的梦境打破。
——万一不小心给人弄成啥子了怎么办?
不过幸好……
他回头看了一眼还躺在床上的程绛的身体,走过去将她脖子上挂着的青铜项链取了下来。
说起来这东西约莫也是个古董了,也不知道程绛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将已经拼好的八块玻璃轻轻的按进那凹槽中,果然十分合适——就差了右下角的一小块。
认真的端详着这造型诡异的项链,小土想了想,又不死心的又在程绛家里再找了一遍,然而还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找到。
不过倒是无意间发现了程绛的一些日记。
犹豫也只是一秒钟,小土便十分自然的将那本黑色封面的厚重笔记本翻了开来。
“某月某日
前两天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回来之后就不让我再出门了,感觉好无聊啊,想去学校和同学们玩。”
“某月某日
已经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再出过门啦,昨天医生又来家里给我挂吊针了,手背上好多孔,好疼。”
“某月某日
今天楼下有马戏团经过,还好我的房间你有阳台,趁着爸妈没回来偷偷跑了出去。
帽子被风吹走了,不过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捡了起来,他将帽子拿走,作为交换,他送给了我一个气球。
今天真开心,不过为了不被妈妈发现,我只能将气球挂在阳台外面啦。”
“某月某日
今天去了医院,虽然难得的可以出门,可是我不开心。医生总是用很粗的针给我抽血,好疼。”
……
后面断断续续的记录着每次去医院回来的痛苦,以及每个月唯一快乐的能偷看马戏团并且和一个陌生的男孩儿无声交流的事情,这样的记录足足持续了好几年。
直到去年的夏天,日记里记录的信息才有了变化。
——不过这变化虽然细微,然而细细看下来却只让人觉得心惊肉跳。
“又去医院抽了骨髓,习惯的都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可是好无聊啊。”
“今天那个男生又来了,他还真是有意思,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今天那两个人又吵架了,虽然躲在房间里没有出去,不过他们说话那么大声,听不见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拖油瓶什么的——是故意说给我听的吗?”
“今天那个男生在气球上绑了一个项链,虽然看起来很粗糙,不过我很喜欢。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到过别人的礼物了。”
“今天下雨了。下雨真好啊。只有下雨的时候街道上才不会那么热闹,要是能一直下着雨就好了。”
“为什么他们总是要这么热闹呢?明明我只能坐在家里什么也不能做,他们却要笑得这么开心。上天真是不公平。去死去死去死啊!”
“今天妈妈带来一个长的很温柔的小姐姐,说是来给我看病。什么嘛,从小到大都看了多少次了,干嘛这次要这么小心翼翼。真是烦死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啧,那个大姐笑得真恶心,做出这么一副温柔的样子给谁看啊,怎么不去死!真想知道将她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关上几年看她还能不能这么笑!”
“真是太过分了!如果不是我偷偷跑去听他们还想瞒着我做什么?!竟然说我精神有问题!我只是!!!”
“果然只有你不会背叛我,虽然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只有一个月一次的见面的话,感觉不够啊!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今天做梦了,梦到世界一直下着雨,很安静,没有楼下那些讨人厌的小孩儿吵闹声,也没有爸妈越来越不耐烦的争吵,真好啊。”
“咦嘻嘻,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啊,真是太好了……”
……
一页一页的将日记翻过,纸上的笔迹由一开始的稚嫩变得越来越规整,同时越来越压抑。
若说一开始这里只是写着平日里一些开心的,不开心的,想要倾诉的,想要抱怨的小事,然而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字里行间里开始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诅咒。
最初还是用彩色的笔记录的,小土能看的出来,开心的时候用的是黄色,不开心的时候用的蓝色。
不过到了后一半,笔的颜色就通篇变成了黑色,偶尔有红色的“去死”两个字,看起来也并不像是同一天写下来的。
将整个日记看完之后,小土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小姑娘平日的生活过得也太压抑了一些。
而十几年的生活中,唯一能给她带来快乐的,竟然还是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男生。琇書網
总觉得,程绛做出这样的选择简直也是在情理之中啊。
小土苦笑了一声,将笔记本合上了。
笔记本的封面是黑色的,不过右下角用金色的彩笔有些歪歪扭扭的写着“程绛”两个字。
——还是很小的时候就拥有的笔记本啊……
小土盯着那两个字,一时之间有些发呆。
说起来,她也不是没有体验过这样的感觉。
应该说,她是时常都会处在一个人的空间中很长时间的吧。
一开始作为妖怪的时候——
她只是稍微生出了一点神志,还不到能说话的程度,而干娘和琉璃她们也没有想过自己不过区区一个土豆,竟然还能吸收灵气生出灵智。
因而就那么被扔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也不知道起过了多长时间。
索性自己那时候神志初生,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感情,只是昏昏沉沉的,醒了睡,睡了醒,直到某一天忽然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能出口说话了。
小土想着,不禁就又摇了摇头。
说来说去,该不是因为人类的情绪太复杂了。
因为感受过奔跑和欢笑的滋味,所以就显得只能待在家里就变得特别不能容忍。
因为自己不能拥有,所以看见别人轻而易举的挥霍就会觉得嫉妒。
——说到底,也就是因为身为人类而生出的贪婪的欲念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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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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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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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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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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